推荐《美国宪政历程》:有趣和营养,一个都不能少。
有趣和营养,一个都不能少。宪政一词自从出现在汉语里面,不知钩起了多少同学学习了解的欲望,要问她有什么魅力?大可不必花时间去罗列各种意义,只要想想你自己喜欢不喜欢这类知识,而你喜欢的动机是什么,大致就可以了解了。如果说一点兴趣也没有,问那玩意儿干哈呀?那么恭喜你,你基本是一个合格的老百姓。如果说就是喜欢,咋底?那么请允许我小小地崇拜一下。
而我希望了解宪政的愿望――其实主要是美国宪政――很单纯,仅仅是对那些风云际会的历史感兴趣而已。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啊,念出来都挺拉风的,了解了解不算无聊吧?所以今天要记录比较一下最近看到的两本有关美国宪政的书籍:一本是易中天先生的《艰难的一跃――美国宪法的诞生和我们的反思》(2004年),另一本是任东来、陈伟等先生合著的《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2004年)。
易中天谁都知道,名字起得真好,恰如其文化超男的地位,如日中天。但是奇怪的是长久以来我竟然一点都不感兴趣,为什么呢?这不禁令我每每想起另外一位早几年当红的余秋雨先生,说起来惭愧,他们的书我是一本都没读过。回想当初高中时有个同学,以一篇很有文化的《文化苦旅读后感》荣获语文老师口头表扬一次,并得以在课堂上作为范本宣读,我也没有什么羡慕的感觉。但我又想,热门总有其道理,说不定电视文化快餐只是先生为把金针度与人而采取的策略吧?“文化”是有营养的,“快餐”是有趣的,大概是绕不过去要读一读的。所以,当我在书店里面第一次看到《一跃》时,我猜测这书应该与易先生其他作品不同,选取的主题既诱人,作者又系名人,的是一个赶时髦的好机会,我对自己说,这将会是我读的第一本易中天的著作。
然后书就买回来了,细心放在随身的公文包里,以备随时拜读。随后锱铢积累到今天,倒也翻看了一多半。为什么用“翻看”这个词?因为啊,实在是味同嚼蜡,乏善可陈。与其说是宪法艰难的一跃,倒不如说是读者艰难的一阅。语言拖沓,读来又如流水账,罗列了许多人物、时间、地点、排行,却既没有塑造出鲜活的形象,又不能给读者留下一点收获知识的欣喜感觉――这些史实所在皆是,又不是文言著作,何需一部“白话本”呢?所谓的“我们的思考”,大约真的只能留给读者自己去思考了。一本书既不有趣,又没有营养,那么在书海中就没有生命力可言了。我不得不怀疑,这书只是易先生的另一部电视讲稿而已吧。难道真的要在偶像派的道路上一走到底了吗?
《历程》一书,早于《一跃》出现在我的书目中,是下载的电子版,一口气读完,这要感谢网络,阿门。此后读了《一跃》,则不得不再读一遍《历程》以慰心灵,同时也积极搜索《历程》在淘宝上的便宜货源,因为不可否认这是一部值得收藏以及反复精读的好书。
说起来当时主要是受布什、戈尔选举案的诱惑,想去找找资本主义堕落的证据,但谁知一看不可收拾,顺带连其他案子,连前言序语后记附录也读了,还读得津津有味。
是书为“总章”加“分则”的结构,先以三章概述了美国宪法的来历及思想渊源,其后分章详述了25个著名司法大案的案情和相关法理。总章写得深入浅出,叙事说理穿插纵横,在讲述主要历史的同时,不知不觉间令读者进入了一种身处神殿庙宇的状态,对美国宪法的崇高地位有了深切的体会。尤其是其间引用的一些美国宪法史上的著名言论,恰到好处,点睛而又令人印象深刻。当初读到jf肯尼迪“共产党的子女”言论的时候,我也深有此感。撇开美国政府和超级财团,美国民族真是一个真实而又充满了人情味的实话实说的民族。例如杰克逊大法官说,“我们不是因为没有错误而成为终极权威,我们只是因为终极权威而没有错误。”直指现实,何其深刻。
25个大案,从确立美国最高法院至高地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保障言论自由的得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从揭露黑暗政治阴谋的美国政府诉尼克松案,到反映文明政治生态的布什诉戈尔案,还有美国政府诉微软案、辛普森杀妻案,等等,均为历史性的、影响历史的、载入历史的大案中的大案,在这些大案中,司法的面目是一种伟大的终极正义。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此书一遍读下来,不仅可以领略宪政精神,而且可以加深对美国的理解,甚至对美国人考虑问题的方式也能有所管窥。在整个阅读旅程中,读者也丝毫不会有乏味厌倦之感,因为除了案件本身精彩,作者穿插其间的法学、政治、历史、经济知识,甚至内幕花絮,都叙述得流畅生动,引人入胜,是一本出色的“以案说法”的著作,正像作者自述的写作目的:“熔学术著作的准确性和通俗读物的可读性于一体”。当之无愧。200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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