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两面 慈奇伟
以往,正义理论都是从规范性理论来阐述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正义理论应当是怎样的。这造成了这样一个后果:每个人都对正义有着自己的看法,所以正义的规范性理论众说纷纭,各家各派自说自话,对正义应当如何这一问题至今都没能达成共识。所以,当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就在猜想慈继伟先生又提出了什么标新立异的正义理论了,要颠覆以往的各种学说。但是,《正义的两面》却出乎了我的意料。正如作者在开篇所说,《正义的两面》是以解释性理论来阐述正义,而非以往的规范性理论,这就决定了这本书的基调。它撇开以往的论证不休的问题:正义应该是怎样的。而致力于阐述所有正义的规范性理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即正义理论如何能在现实中得到实现。假设一个正义理论是被承认具有普适性的,那么,这个理论应该以怎么样的方式得到实现呢?如果不能实现,或者实现的成本非常高昂,那么这个正义理论即使在逻辑上是严谨,没有缺憾的,但是,由于不具有现实操作性,也是没有意义的。
从解释学的角度来研究正义,作者将正义秉性分解为两个因素:一是具体内容,二是结构性特征。作者以第二个内容,正义的结构性特征作为本书的论域。并相应的分析了正义的基本特征,有条件性和无条件性。正义的有条件性是指正义作为利益交换规则,是要有条件的,人们是否遵守正义愿望取决于他人是否也这样做,第二,正义作为一种道德命令,作为社会的制度,又必须是无条件的。因为一个正义稀少的社会是不可能维持良好的运转的。作者对正义秉性的分析就是建立在正义的有条件性和无条件性互相依存的基础上的。
为了说明正义的结构性特征,作者以“相互性”作为研究解释性正义理论的起点。相互性不仅包括了相互利益,也包括了相互善意。相互利益表明了相互性关系中的双方在单纯的进行利益交换,但是作为一种道德精神,相互性又不能够仅仅等同于利益交换,否则正义与理性利己主义毫无异处。作为正义的相互性、,它不可能不包括相互善意(与相互利益相对的,具有非功利性质)。在相互利益中,我之所以对他人遵守正义的要求,给予他人利益,实际上是为了我自身的利益,在相互善意中,我对他人承担正义的要求,并不是为了我自身的利益,仅仅是为了别人的利益而这样做。,
相互利益优先于相互善意表明,人是天生有利己倾向的,这一特性与生俱来,并且很难改变。那么,在每个人都是利己倾向的情况下,如何实践兼具利己和利他的正义呢?作者提出,相互利益,是相互性的初级形态,为发展更高一级的形态——相互善意提供了基础,是人们遵循更高形式的相互性的前提和条件。
在一个社会当中,只有相互利益成为一种普遍的模式,人人都遵循着正义的要求,已经内化成一种习惯的时候,人们会产生别人也会如同我一般遵循正义要求的心里预期,而逐渐淡忘正义的相互性,忘记正义之所以能在人们中实现,是因为正义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这是社会自生自发的形成是人们淡忘正义条件,从而自觉遵守正义要求的情形。事实上,这种完美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在现实当中实现的。原因在于,人不可避免的要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正义局面的脆弱性。人天生是要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的,由于人要先考虑自己得了利益,导致了人们在行动时以自己的利益作为行为的动机,将正义的要求置于次要考虑的地位,那么表现在行为上,就可能突破正义的规定,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当原本的相互关系被打破后,受害者对此,除了表现出愤恨等情感外,在其他的行为中,也会在不同程度上效仿这种不符合正义要求的行为。一个不正义的行为,会导致一连串的不正义的行为,正义的局面就难以维持了,这就是”正义局面的脆弱性”。
既然由社会自发生成的正义局面具有脆弱性,而我们又不能离开正义,我们就必须找到合适的方法来应对这一挑战。作者提出,社会在应对挑战的过程中,找到了两个办法,一是法律,二是道德教化,试图造成正义是无条件的假象,解决正义有条件性与无条件性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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