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ses 发表于 2010-1-15 20:58:06

《四庫總目》小學類筆記

大抵學問文章,善取不如善棄。天地之大,人之所知所能必不如其所不知不能,故有志於不朽之業者,自度己之所長而用之尤莫要於能審己之所短而謝之。

戴氏之論,正中此時之肯綮。

段注之後,以一日時間結束四庫總目小學部分,感慨繫之。

一二三類共舉宋人著述二十一部(3-9-9),與清人等。舉明人著述十二部(1-5-6),實遜之。存目一訓詁字書兩類則有明遺書計三十九部,較清人二十五部顯盛,存目二韻書入明著二十五,清三十二。

有清學者詆諆明學無根本,然其脫胎,何嘗非此。且學無根柢之嗤,屢屢見於其國朝著述,樸學之背後,大有可憐人在。

三類內六書統存之以廢,攷鏡源流之心可見一斑,然定性文外贊詞多難,存目內評述辨章則多心思,韻學五書提要直可作韻學小史觀。

六書精蘊“名曰復古,實則師心。”

同文備攷“名為復古,實則鑿空。”

從古正文“無裨義理而有妨施用,所謂其言成理而其事必不可行。”

韻統圖說“歷代韻書大氐守其大綱以存古,通其小節以隨時。”

合此四說觀,古義理自求其合,然必去泰去甚;今可行必措意,庶免于扞格不通。清人小學,求是有之,通達貫之。


其譏呵韻學集成石鼓文定根本先謬或有未當,然亦昭然提示學者用心當求犖犖;目錄為治學之肇耑,正為此。


諧聲品字箋慾求因聲檢字而終於支離,實千古韻學家罪,非一人之過也。

古音正義提要明示不可據說文定韻,不當以小篆究三代音聲,其理彰彰,斷漢獄以唐律,警言也。


等切元聲提要開釋等韻彼此是非配劒相笑之爛帳,暸然。


江永四聲切韻表提要“夫字有數而音無窮,故無無音之字而有無字之音。

本韻一得提要“至於文字之作,其始用以記載,別而為形;因而宣諸語言,別而為聲,其聲由點畫而起,不由律呂而起。

似相悖,實非悖也。


乃至欽定文之多不實文,正常事也。


學者當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蔽人。戴氏言人言己,词簡旨宏,我輩惶惶終日,不可須臾离矣。


總目言,能通其意而又能不泥其迹,庶乎為善讀說文矣。非說文者斷手不書為泥,以說文改經為泥,視說文為繫統,又如何?況慾得九三五三之本義繫統乎?

小學自章氏獨立,或大可究詰。

段言竊東原以字攷經以經攷字,戴編脩言一字之義必貫群經本六書然后為定,金壇三五慨陳古書難讀,何嘗獨慨小學難修?

小學竟何為?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四庫總目》小學類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