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劫持人质,警方谈判6小时无果将其击毙
新华网广州1月9日电(记者孔博)据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通报,7日晚上9时许,清远市清城区发生一起持枪劫持人质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5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群丰村人)持枪将黄某(女,22岁,广西上林县人)劫持索要赎金,警方对其进行了6个多小时谈判,但何某一直顽抗,严重威胁人质安全,民警依法将其击毙,安全救出人质。据清远市公安局介绍,7日晚上9时许,黄某与朋友冷某开车行至清远市区清远大道横荷街道办事处门口路段时,冷某下车小便,何某趁机上车持枪劫持黄某,要求冷某向其交付3万元赎金,否则就将杀害人质。冷某提出要打电话联系朋友借钱。打完电话后,冷某称由于天气寒冷,朋友又没有车,无法前来送钱,只能自己去取。何某遂让冷某前去取钱,自己继续在车上劫持黄某。
冷某下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求救,清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指令横荷派出所出警前往处置。横荷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持雷明登手枪在一辆汽车上挟持住一名女子,并威胁民警离开。
与此同时,清远市和清城区警方均派出刑侦、特警等警力赶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为确保人质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现场指挥部采取了多项应急措施,封锁现场,做好涉案车辆堵截工作,防止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窜,并派出谈判专家开展谈判工作。
据清远市公安局介绍,现场民警和谈判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长达6个小时的政策法律攻心,但犯罪嫌疑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拒不缴枪和释放人质,并不断威胁要伤害人质。为确保人质安全,8日凌晨4时09分,特警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安全获救。
转自:http://news.sohu.com/20100109/n269470342.shtml
劫持的人好像不知道这一点:凡是劫持人质,最后不配合的,就是击毙。所有劫持新闻的结果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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