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frank 发表于 2009-9-25 20:19:48

房屋拆迁的一些问题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还必须跟开发商签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吗,否则安置房的产权是否不能办理?
另外,在农村宅基地上拆迁开发的,是否不可能办成大产权?
多谢!!!

xyb_cn 发表于 2009-9-25 23:25:41

你的意思 等于该开发商既补偿你,同时又给你安置房,但这个房屋在宅基地上?
看不懂你的情况,到底是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

cooll112 发表于 2009-9-26 05:23:52

如果是单纯的房地产开发,按物权法的规定就是开发商买你的老房子的产权和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至于对价,无非现金和房屋,就是所谓的产权调换或货币化补偿。问题的回答:
1、产权调换不用签买卖合同,用拆迁补偿协议和安置通知书就可以办产权了。
2、集体土地能否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也就是你说的宅基地拆迁后能否办产权证,政策上有所松动,好像有几个省可以,如广东等,但其他省还不行。

tsfrank 发表于 2009-9-26 16:28:33

多谢楼上两位的回答。
回答1楼的:是原地安置。
因为信息不对称,被拆迁的我们很多东西都搞不清。开发商声称是大产权的,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似乎不可能实现大产权。
我们如何能确定要开发的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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