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deigo 发表于 2009-9-5 11:03:14

广东省药监局划归卫生厅 保留正厅级规格

新快报9月5日报道 广东“大厅局”已经露出大半张脸。至昨日,42个广东省政府工作部门已经有27个亮相。

昨日,依国家“大部制”而设立的广东“大厅局”纷纷亮相,其中包括新组建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而划归由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也携新“东家”双双亮相。据了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留正厅级规格过渡,并相对独立运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省卫生厅。过渡期内,人、财、物等按原渠道管理。

加之此前已公布的环保厅,备受关注的“大厅局”仅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由省经贸委、省信产厅合组)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事厅、省劳保厅合并)“犹抱琵琶”。

根据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导陈天祥评价说,广东的“大厅局”基本上和国家的“大部制”保持一致,“跟深圳的大部制改革差距比较大”。不过,他认为此次有一个亮点,就是通过网站和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而以前这些部门的内设机构和编制人数一般是不对外公布的。

记者昨日登录部分省直部门的网站,发现其名称尚未发生变化。如广东省建设厅网站首页,名称并没有改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专家观点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导陈天祥称

“食品安全监管仍是多头管理”

新快报讯毒奶粉、瘦肉精、注水肉……近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多头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乱象饱受诟病。昨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工商局的改革方案均在省政府网站亮相,食品安全监管是否会有体制上突破?

记者注意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如下:省卫生厅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省农业厅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省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省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在得知如此分工后,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博导陈天祥觉得没有多少新意,“还是多头管理,只不过多了一个人指挥。”他认为,这种指挥其实很难收到成效,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其他三个部门与卫生厅平级。他说,搞一个平级的部门来负责统筹是很成问题的,“指挥起来会很难的,部门之间还是会打架”。他评价说,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反反复复,分分合合,但一直不能解决到位。”

陈天祥介绍,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是行业监管,从生产到销售都交给一个部门管理,“这才是彻底负责”。而我们的情况是,表面上看起来很多人负责,但实际上没人负责。

民生解读

职责调整后办事更方便

在已公布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的改革方案中,由于职责的调整,市民今后办事可能更方便了。

省卫生厅取消了食品卫生许可职责,这意味着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食品流通许可证”,该证将在工商部门领取,因为省工商局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与此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将取消以往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五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这些费用或将不再收取。

此前,大型批发市场的监管都由省工商局的直属分局负责,今后各类集贸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交易所的职责都将交给属地工商部门。

文化管理方面,文化厅将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给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则划给省新闻出版局。

此外,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也有涉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则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更大的惊喜则是大多数政府部门的职权移交给了事业单位,今后市民办事不一定都得往“衙门”跑。如省交通运输厅将道路运输管理的公共事务职能交给事业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把消费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审评工作交给了事业单位。

有关详情,市民可登录省政府网站(www.gd.gov.cn)查看。

(本文来源:新快报 )
http://news.163.com/09/0905/02/5IDP2PQQ0001124J.html
学学深圳,那样的改革才叫改革!广东还是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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