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uitar 发表于 2009-8-29 11:30:54

瞪一眼竟招杀身之祸,汕头警方12天破持枪杀人案

2009年08月28日

  中新社汕头八月二十七电(李怡青 李晓婷 汕公宣)汕头龙湖警方经过十二天的奋战,快速侦破一宗持枪故意杀人案件,抓获涉嫌持枪故意杀人的林某坤等五名犯罪嫌疑人。

  汕头市公安局今天提供的消息称,这起案件是一宗因瞪视一眼惹来杀身横祸的持枪故意杀人案件。

  案情显示,八月九日凌晨时分,三十岁的新溪人谢某鑫和朋友驾车前往新溪镇金新路一粥店吃夜宵,凌晨一时许,店外又走进了一伙男女食客,澄海区莲下镇人,许某为、纪某欣(女)等。在走进店里时,因为粥店摆放了桌椅空间相对狭窄,他们和林某坤等人脚部发生了碰撞。谢某鑫瞪了纪某欣(女)两眼,随即双方发生了口角。谢某鑫等人起身要殴打林某坤,被现场群众劝息。吃粥后,谢某鑫等人驾车离开,林某坤越想越气,随即打电话纠集朋友驾驶一辆汽车来到粥店载上林某坤,谢某称(外号“果弟”,在逃)也开了一部“五菱之光”面包车(无牌无证)一伙人在新溪镇路道上寻找谢某鑫等人的小汽车。

  凌晨一时五十五分,林某坤等八人驾驶两辆汽车在新溪镇一红绿灯路口附近将“粤D四XX三六”小汽车拦截,林某坤持一支来福枪朝坐在副驾驶室的谢某鑫开了一枪,击中谢某鑫的左脑,谢某称也拿出一支来福枪朝车开了一枪。案发后,林某坤等人驾驶两辆汽车逃离了现场。


  九日凌晨一时五十六分,新溪边防派出所接到汕头市公安局“一一0”指令,称有群众报警有人在新溪镇一红绿灯路口开枪,有人受伤。

  接报后,新溪边防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将案情向龙湖公安分局领导报告。伤者谢某鑫被送往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抢救,因为被子弹击中头部枪伤严重,谢某鑫经抢救无效于凌晨近三时死亡。

  案发后,龙湖分局刑侦大队与新溪边防派出所紧密配合,办案民警摸查到林某坤一伙住在汕头市大学路一单位宿舍四0二房。八月二十一日凌晨五时,在嫌犯所住房间周围蹲守多时的民警果断冲进该该宿舍房间,将在房内还处睡梦中的林某坤、许某为、黄某福、谢某林、林某敏五名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人员纪某欣抓获。

  经审,林某坤等人供认了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还在加紧审理中。(完)
【编辑:卢岩】

出处: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9/08-28/1838357.shtml

外出时候,多一份宽容,多一份谅解,多一份忍让,可能有意外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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