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17a 发表于 2009-8-28 00:27:31

我国将部署成立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新闻]

本报讯 (记者陈青)我国将部署成立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并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
   
国家级捐献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在红十字会总会设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设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在省级红十字会设立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省级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设立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6843.htm?docid=96843&cat=09C&sKeyWord=null

搞好规范建设,让人体器官捐献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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