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chun 发表于 2009-8-24 21:13:51

在澳洲出车祸,一死两重伤--希望有懂法律的能提供建议

我在咱们论坛以qqchun发了很多帖子诉说我们在澳洲出车祸,一死两重伤的事,敬请大家可以看看。目的一哀悼儿子并反思自己;目的二以事实惊醒网友们避免这不可弥补事情;目的三希望有懂法律的能提供建议,尤其是澳洲法律,可以推荐律师。咱们国家大使馆不问我们,渴望民间的关怀。

以下是基本情况,或查看帖子《澳洲之行以痛苦开始》《感恩Tasmania华人及教会及其他善心人士,感激本论坛给我提供建议和鼓励的坛友》《澳洲出车祸倒霉蛋身上的STORY》《沉痛教训,警示所有会开车和坐车上的人》等,绝对没有宣传自己帖子的含义。

我去年十二月出国去澳洲探亲,我爱人在塔斯马尼亚大学读博士,没想到以痛苦开始。我在澳洲塔斯马尼亚岛Tasmania才呆了四天,在圣诞节当天发生的车祸,当时我、我爱人、我小孩和岳母一块去一个当地人家里做客,那人和我爱人是朋友。他开车送我们回家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撞电线杆上了。当我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了。

当时的情况我一点不知道,我整昏迷了三天,都给我家下病危通知了。医生认为我过不去出车祸当晚,当时我内出血把身体百分之六十的血都流出来了,头部也受猛烈撞击,头五天我就做了两次手术,肠子截了一段,脊柱上装了个支架。今年六月三十号第三次手术,一年后还有一次取支架。在不同医院住了四个多月,现在已在澳洲养病八个多月,期间肠子堵了四次。

我爱人内出血百分之八十,把医院那种型号的血都用光了。结果她肠子截了一段,胃切了三分之二,脾脏摘了。脊柱髓鞘有裂缝,现在成天背个支架,她背部手术过段也必须做,否则终生不能弯腰。她初了最初这些手术外,四月底接肠子手术,八月三号背部椎板切除手术,现在支架还没去掉。

最惨的是我小孩,他才四岁,脖子撞断了,神经全部切断。来时我觉的特别心慌,从来没那么慌过,回头想想那就是预感。我们把孩子丢了,追悔莫及!拿我的命换我孩子我也愿意,可我救不了他。他临死前躺在我臂弯上,我抱不动他,因为那是我背部手术做完的当天下午。

我和妻子一直不知道他的死因,有个网友查了出来,下面是网址,有澳洲调查结果。
http://www.magistratescourt.tas.gov.au/decisions/coronial_findings/q/2009_tascd_150_-_qu,_yunshen

这次我和妻子伤的太重了,身体上和精神上。我们生活比较艰难,澳洲政府不问我们,因为我们不是它公民;中国大使馆也不问我们,因为我们是中国公民,是个老外他们可能就问了;Tasmania保险公司MAIB给我们医疗费很积极,生活费基本不给,我们已请律师起诉司机索赔。

希望所有人能吸取我们的教训,希望有懂法律的能提供建议。索赔诉讼旷日持久啊。您可以告诉周围的人我们的教训,世上没有后悔药啊。

hujian2008 发表于 2009-8-24 21:40:48

qq君的手术怎么样了?问候您和您爱人!

qqchun 发表于 2009-8-24 21:51:49

引用第1楼hujian2008于2009-08-24 21:40发表的

f117a 发表于 2009-9-26 01:35:14

请有本事的兄弟提建议啊!!!!顶一下!!!

lawsman 发表于 2009-9-28 13:19:47

同情楼主遭遇,但学的英国法,澳洲法律不太清楚。建议找当地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果经济困难的,可以找免费的、非营利的法律援助组织(类似英国各地的law centre)。需要解决的不光是赔偿和保险问题,还有:

1. 移民法:牵涉到你们在澳居住的身份以及享受福利的范围,如果签证过期要回国你们更会体会人情冷暖;
2. 福利法:你们的身份影响到你们享有的福利救济,所以目前生活费、住房等无法解决,需要找福利方面比较在行的律师来研究;
3. 人权法:受到意外事件影响你们的基本生活目前难以保障,可能涉及到人权法更确切来说人道法方面的问题,而这些可能会影响你们在前两项中享有权利的。

如果英语不够好,也可以先找下当地华人移民律师咨询,有些律师可能会为了广告效应无偿接受代理的。

qqchun 发表于 2009-11-13 21:54:12

引用第4楼lawsman于2009-09-28 13:19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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