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136520 发表于 2009-8-18 08:31:31

科学时报:且看周祖德校长对博士生的“严格要求”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论文抄袭事件,似乎又将在舆论的徒劳申斥迅速沉寂之后,被归档为中国高端人物学术腐败的“零处理”。

“零处理”也罢,但是必须分清是非!抄袭事件败露之后,周祖德不仅一再公开辩称自己在事发前对抄袭论文的存在“完全不知情”, 向记者表示自己对学术造假非常痛恨,反复标榜自己对学生“要求严格”。

这篇抄袭论文的“创作者”谢鸣,是周祖德指导的博士生,因“动手能力强”被周校长看好并拟将其留校。然而,谢鸣不仅胆大妄为地以缩编的方式抄袭国外学者论文,而且公然将此抄袭论文署名“周祖德、谢鸣”向周祖德前去参加的学术会议投稿,甚至在被校内“把关”教授审查否定之后,仍然拒绝撤稿,终至被会议组委会查获抄袭。

抄袭行为败露之后,周校长表示自己很震惊,严肃批评了谢鸣,并要求其做出深刻检查。“严肃批评”和“深刻检查”的效果怎样?今年8月中青报公开披露此抄袭案之后,面对舆论高涨的批评抨击,谢鸣一方面主动约请媒体,“希望通过媒体,向导师表达最真心的歉意,希望不会影响到导师参加院士选举”,极力配合周校长的“不知情说”,为其割除与抄袭论文的干系;另一方面则在抽象承认“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做了一件愚昧幼稚的事,很愧疚”的同时,向记者诡辩并在网上发表“严正申明”矢口否认自己明目张胆的抄袭行为:“所谓学术剽窃是指窃取他人文章并更名后正式发表的一种不端行为,我摘录智利学者文章只是为了自己的研究作参考,决无将资料文章更名后正式发表的意愿。而且事实是我也没有正式发表这篇文章,在我的通过博士答辩的博士论文中也没有将这个会议被录取的三篇文章作为我的发表文章引用,这怎么能说成是剽窃呢。”这种痴人说梦式的诡辩,连小学生都骗不了,竟然在媒体上振振有词地反复宣讲。可见周校长的“严格要求”如果确实存在,一定包含着与社会共识相反的含义。

然而,周校长不但不出面制止自己学生的欺天诡辩,反而予以公开声援。在接受中青报和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周祖德认为,会议通知有明确规定,会议注册费含光盘版论文出版费,谢鸣没有交纳会议注册费,应作为自动放弃论文看待。周祖德说:“因正式论文集里根本没有我和谢鸣的文章,所以谈不上对智利学者造成伤害。”明明是会议组委会向周校长通告其论文抄袭情况之后,谢鸣得到周的指示才发出撤稿邮件的,怎么变成了“自动放弃”?更可笑的是,这篇抄袭论文投稿不仅已被会议接受,而且收录在会议印发的会议论文光盘之中,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被查出抄袭,论文还将在会上获得优秀论文奖(A等第6名),并被推荐国内顶级专业期刊发表。请问,还要怎样才构成对原作者的伤害?

按照校方的说法,抄袭事发后,谢鸣得到了学校的“严肃处理”,内容是“当年不受理其学位申请,推迟半年再受理”。谢鸣今年6月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将获得博士学位。然而,周祖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他(谢鸣)博士第四年时已符合答辩要求,但我要求他再多做一年,争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谢鸣也告诉记者:“去年年初,我已达到博士答辩的资格。但周校长认为我实验作得很好,但没有更高档次的论文,希望推迟答辩。我同意了。”这意味着,抄袭事发前半年,周校长已对谢鸣作出了“延迟学位申请”的“处罚”,而且“处罚期”比事发后学校宣布的要长半年!

事实上,所谓“学校严肃处理”不过是周祖德治的“校方”做的一个问责时可资交代的顺水人情。这个“处理”的人情意味还充分表现在校方不仅没有主动将此学术丑闻公之于社会,而且在中青报披露之前始终捂着不向校内师生通报。也许周校长只有将“严格要求”替换为“严格保护”,才能为公众释疑。根据周祖德自己对记者透露的信息:“拿着录用通知书后,谢鸣把论文通过邮件发给了导师周祖德,期望获得会议注册费支持。周祖德将之转发给了课题组负责审核的李方敏等两位教授。”这意味着对谢鸣的这篇抄袭论文,周祖德不仅事发前知道“投发过程”,而且同意了“第一作者”署名。正因为如此,“严格要求”学生的周校长不得不“严格保护”谢鸣。

中青报披露此抄袭事件之后,面对公众批评,周祖德、谢鸣和周校长治下的武汉理工大学“校方”,利用一切时机向社会宣讲对论文抄袭事件的揭露是与周祖德竞争中科院院士的人的“别有用心”之举。周祖德告诉记者:“如此被人伤害,我感到很痛心。”然而,真正伤害周祖德的是他自己的严重失职和学术不端(恃权挂名发表论文);而使其受伤害进一步加重的,是事发后他令人遗憾的自我问责的缺失。

shinbade 发表于 2009-8-20 17:36:36

抄袭或变相抄袭,已经成了不可遏制的潮流。

我国每年要毕业很多博士,而这些毕业博士,各个学校都无例外地要求他们发表若干篇“高档次”论文,否则不给答辩。

如果不进行抄袭或变相抄袭,有这么多的“高档次”论文可供撰写吗?

wjf222 发表于 2009-8-20 18:57:35

潜规则都是这样:没出事就是导师的成果,出了事就是学生的责任。

拾梦 发表于 2009-8-28 11:14:34

现在有些高校实行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该系统是万万不能用来检测导师的,因为后果将更为严重!哎,学术腐败现在很严重哦!文科的学生比理工科的还要难过

1073 发表于 2009-8-31 00:47:05

引用第2楼wjf222于2009-08-20 18:57发表的 :
潜规则都是这样:没出事就是导师的成果,出了事就是学生的责任。

是啊,我们写论文,EI之类的高水平文章必须要以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导师才会认为你为他作了“贡献”,否则会因为没有作出“成绩”导师不让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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