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17a 发表于 2009-8-9 01:48:56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开始调整(转帖)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该部日前启动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目录调整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相衔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全部纳入新版目录,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

  人保部表示,新目录中调入的药品,其基础资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坚持不接受企业申报,不重复进行药品检验,不向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其他费用。重点对新药、地方调整增加的药品和评审专家建议增补的药品进行评审。同时,对所有药品均按照临床药理学进行分类,剔除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予考虑的药品,标明市场零售价格和疗程价格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纳入目录的药品,将根据社会保险不同险种、诊疗规范与临床用药指南、循证医学与药品分类管理等,进一步提出使用与支付管理办法。


http://www.jkb.com.cn/document/94585.htm?docid=94585&cat=02&sKeyWord=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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