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茅于轼《嫉妒经济学》有感
今天读了经济学家茅于轼的一篇文章《嫉妒经济学》,我觉得很纳闷,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嫉妒经济学,不知道还有这么一门经济学,觉得有趣,就开卷一读,文章中说:衡量幸福的标准不是物质享受的多少,而是享受的名次排列。我实在不敢认同这种逻辑,相信以这种标准来衡量幸福的人应该是极少数,所以以这样的逻辑建立的经济学,因为立足点或假设就不可靠,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接着文章又由此展开:在这种条件下,如何增进社会的幸福便发生了质的变化。比如说,全国最富有的一个人是全体人民嫉妒的目标,也是他们痛苦的根源。谁会以别人富有作为自己痛苦的根源呢?除非是傻子,因为按照我的理解,别人富有了,对我也好啊,说不定哪天富人高兴,赠送咱几百万的可能也还存在,倘若别人都穷,那就连可能都没有,退一步讲,别人富有,即使抢和偷也还是有有个目标呢,所以单纯意义上讲,没有人会嫉妒或仇恨一个有钱的富人。文章后面的逻辑都是基于上面的假设进行推论,进而告诉人们我们不应该仇富,不应该嫉妒富人,文章还说:我研究中国穷的根源,发现“损人不利己”是一种极其重要的原因,而它也与嫉妒有关。这样的研究结论简直令我瞠目,还是经过大经济学家研究的发现,实在是不敢想。我想茅于轼先生是想告诉人们我们不应该仇富,这话本是正确的,也无需争辩,我想也不会有人无缘无故的去仇视一个富人。问题的背景源于,目前很多老百姓对有些富人的仇视,不是源于其富有,而是源于这种富有的财富的非合法或非正常取得,本质上是对某些不合理、不平等制度和机制的仇视,其表现是对某些富人的仇视。如果一个人的富有是在道德的框架内,在法律的框架内,正当的富有,我想我们对这样的富有是欢迎的,是尊敬的,因为财富本身就说明了,假定一个富有的黑社会头目,和一个德高望重的大科学家,他们都是富有的,然而人们对他们的态度却不同,对前者我们不但极端仇视,而且欲将其绳之以法,对后者我们不但敬仰和尊重,而且要为其塑像和缅怀,因为前者的富有是建立在掠夺的基础之上,是以损人利己为前提,而后者却是造福人民的。
目前我们国家处于改革开放的阶段,有些人先富了,有些是通过违法或腐败富有的,也有些虽然看上去没有违法,但那是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健全,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或者他们手法高明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但老百姓心里是有杆秤的,这样的富人当然会被人仇恨,而且应该仇恨,难道还要我们欢迎这样的富人吗?
邓小平晚年反思收入差距称总有一天会出问题,我想这正是其问题的根源所在。
附:《嫉妒经济学》---茅于轼
在嫉妒的经济学中,衡量幸福的标准不是物质享受的多少,而是享受的名次排列。在这种条件下,如何增进社会的幸福便发生了质的变化。
比如说,全国最富有的一个人是全体人民嫉妒的目标,也是他们痛苦的根源。如果把他拉下到富有的第二位,就可以增进一个人(原来排列第二的那个人)的幸福感。此时社会总的幸福量没有改变,一个人降低了,另一个人提高了。但如果将这最富有的人剥夺成为最穷的人,甚至将他杀死,就可大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怨恨之气,可以极大地增进社会的幸福总量。
然而到此问题并未解决,因为最富的人被拉下了马,原来次富的人成了最富的。为了增进社会幸福总量,还得将第二富的人也拉下马。这个过程重复下去,最后唯一能使全体人民满意的是一个清一色的绝对平均的社会。可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这一状态下,每个人一切改进物质享受的企图都成为泡影。原来是希望自己超过别人,但结果是断绝了一切改善自己处境的可能性,除非社会中每个人都能齐步致富。
当然,这种极端的逻辑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并未发生。我们常说的“内耗”,多半也与嫉妒心理有关。我曾研究中国穷的根源,发现“损人不利己”是一种极重要的原因,而它也与嫉妒有关。
阁下对黑社会并不了解. 慎言慎言.
黑社会有其道德哲学框架. 他的存在正好反映了社会问题.
开赌场,罩场子,放高利,收高利, .....这些行业亘古存在着. 未来也不会消失. 你让公安局去收高利贷么?
简单定义黑社会是掠夺财富,并不严谨. 他虽然并不创造社会财富, 但也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
当然也确实有简单粗暴的黑社会团体, 抢劫,偷盗,勒索.
这是我对黑社会的一点看法, 可能和你讨论的主题并无关系. 黑社会是有其自己的道德哲学框架,这不否认!但这种道德哲学能被最广大人民接受吗?
黑社会的存在是现实社会制度不完善造成的,黑社会部分功能是对现有社会效率低下等问题的简单解决,但不是最好解决!
比如黑手党等黑社会性质组织,虽有有严格的纪律和组织,也能解决某些问题,但毕竟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残酷事实,我们不能为此而接受其存在。 诚然简单粗暴,作奸犯科,无恶不作的黑社会团体是不为社会所接受的,他的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社会的发展.
但那些 开赌场,罩场子,收放高利,解决平息私人恩怨的黑社会团体一直会以弥补法律空缺的形式存在.
他们已经是社会暗秩序的一部分. 融合在社会的血脉中.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