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国际海洋法问题
根据国际海洋法,对一个岛屿实际控制多少年就可以讲是拥有主权。如果这个岛跟一个大岛比较近有没有另外的规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121条 岛屿制度
1.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2.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于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
3.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即使是这个岛跟一个大岛是否较近,没有特殊之意义,也就是没有特别规定之必要了! 这是国际法上还未有定论的时效原则,即如果一个岛屿被某国占据50年以上,则将自动成为该国领土。
不过这个原则的适用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两国双方都无争议的岛屿,所以不适用于南海诸岛。
对于南海诸岛,只适用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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