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讲坛第6期——说说林语堂
Thirteen Ways of Looking at a Blackbird
By Wallace Stevens
I
Among twenty snowy mountains,
The only moving thing
Was the eye of the blackbird.
这里要呈现的是一个林语堂爱好者的零星之见。
厨川白村说:“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炉旁边的安乐椅子上,倘在夏天,则披浴衣,啜苦茗,随随便便,和好友任心闲话,将这些话照样地移在纸上的东西,就是essay。”(《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所以既然本文也自命为essay,且自得其乐于“说说”便罢,或许如此更神合林语堂之所谓“衣不扣钮之心境(unbuttoned moods)”(《论小品文的笔调》)的真精神也未为可知呢。西方有云“说不尽的莎士比亚”,林语堂也许没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不过,或许这里替换成“说不尽的A”,“说不尽的读者您”也并无大碍,按照本人错误的文学观,文学研究中尽管有显赫的技术派,但感悟与心性毕竟是本色,常常落入以别人的酒浆浇自己的块垒之属。
斯人已去,逝者逝也,林语堂及其生命中的那许多已经是别人、甚至他自己无力变更的东西,或者历史;只是盖棺而未能论定,审美之维,时代之光,人性之间,让这“主观的客观之物”在其人格的氲氤中别有滋味,于是觉得,对林语堂的探索,与一段历史进程的发掘、一种曾经风云激荡时代的回味其实同价,而浸润其间,也与自我发掘等值——一切唯在乎心眼观之。 II
I was of three minds,
Like a tree
In which there are three blackbirds.
但凡作林语堂研究的人都爱引用这段:
有一次,几个朋友问他:“林语堂,你是谁?”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只有上帝知道。”又有一次,他说:“我是一团矛盾而已,但是我以自我矛盾为乐。”(《八十自叙·第一章 一团矛盾》)
譬如信仰:对林语堂的信仰,大致可以勾勒为基督教——异教徒(这里是与“中国传统”大致相近的概念)——基督教这样一条线路来。宗教这种“田野边生长的花朵”,要内化为信仰和精神持守,无论先天(林语堂生于基督徒之家,父亲林至诚是个乡村牧师,母亲杨顺命识字不多,但却会用闽南语罗马拼音体系读圣经)还是后天(上教会小学、中学、大学、在“时下孟浪”的清华园还义务主持周日的圣经修习班)都无法使之自然获得,所以回味之下,即使“终于通过”,但还是“费了不少手脚。”(《从异教徒到基督徒》)这条灵魂探索之路,对于林语堂而言,“我二十岁之前知道古犹太国约书亚将军吹倒耶利哥城的故事,可是直到三十余岁才知道孟姜女哭夫以致泪冲长城的传说”(《吾国吾民》),尤其显出回环曲折的意味。
突然想起几句偈语: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
见山亦是水,见水亦是山。
一阵恍兮惚兮中,感悟到这种矛盾意象在阅读林语堂中既是阐释的挑战,也是阐释的线索和起点。 III
The blackbird whirled in the autumn winds.
It was a small part of the pantomime.
散文家林语堂的一生,是嵌刻在《语丝》时期,《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时期(如果从英文角度说,也大致是《中国评论》China Critic时期),以及(台)《中央日报》三个时期中的。第一时期作品以《剪拂集》、《大荒集》为代表,第二时期作品主要有《行素集》、《披荆集》(英文主要收入《讽颂集》With Love and Irony),第三时期作品编作《无所不谈合集》。
林语堂重现大陆文坛视野,挟了文革之后的反思和80年代散文热两大背景。
前者,对林语堂这“现代文学史上最难写的一章”的书写是从钩沉、掌故、回忆、随笔之处零星涌漫而出的,“真理的道路是曲折的”,因为有“禁区”之忧,所以和鲁迅并肩战斗的“语丝时代”应该想无大碍,因此,尽管林语堂自陈“浮躁凌厉”,意在“纪念、追思、招魂、慰安”的《剪拂集》中文章仍是研究、编选中最为青睐的,譬如《祝土匪》的标杆价值(原来林语堂是我心向匪的)、《打狗释疑》中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原来鲁迅是盟主,林语堂是“听将令”的急先锋)、《悼刘和珍杨德群女士》与真理的同质性(林语堂竟然是“三·一八惨案”的最早吊祭人,他的文章写于1926年3月21日,“二女士被难后第三日”,发表在《语丝》第72期,而鲁迅名文《纪念刘和珍君》写于4月1日,发表在《语丝》第74期)。
如果说前者让我们读出的是半个世纪的空白后,学术界对林语堂的认知并不超过胡风1935年就达到的水平(《林语堂论》),真正的学术探究有待90年代之后万平近、施建伟、王兆胜等学者的崛起,那么,后者其实奠定了今天的林语堂读者的受众分野。社会宏大叙事的衰落与个人、个性的扩张,为“性灵”涂抹上一种飘逸的色彩,而“幽默”、“闲适”的心境性,让我们更看重瞬时体验、只言片语的感悟,这是一种典型的“世纪末”心态。
于是,除了这种心态契合、自身价值,也有不啻过犹不及的反讽:一锅烩的热浪/热度/热潮中,林语堂散文的知名度畸形攀升,我们既目睹对手同台(《中国名作家散文经典作品选 林语堂·梁实秋》,中国言实出版社,2000),又乐见风骚煽情(《现代中国名士名女性爱夜话》,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林语堂既不耻到非得借势利之名(《马屁精的艺术》,商业出版社,2004),又宝贝到无中生有、恍如金字招牌(《怎样说话与演讲》,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以上诸书皆署“林语堂著”)当“林语堂”进入中学生阅读推荐书目,跨入青少年散文欣赏文丛,也许我们更要指望编辑们的学术修行和良心。
有井水处皆歌柳词,有散文则有林语堂之际,或许我们应该静静地撇开浮沫,或者更深度地走进这现代文坛的“童话剧”,真正地读读林语堂,读读真正的林语堂,譬如《秋的况味》:
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 IV
A man and a woman
Are one.
A man and a woman and a blackbird
Are one.
林语堂的确有深重的女性情怀,既抽象又具体,既是生活又是艺术。
这种女性情怀是中国气派熏陶出来的:“中国人的头脑近乎女性的神经机构,充满着‘普通的感性’。而缺少抽象的言辞,像妇人的口吻。中国人的思考方法是综合的,具体的而且惯用俗语的,像妇人的对话。”(《吾国吾民》)
这种女性情怀是念兹在兹的情愫:林语堂最爱二姐美宫,奈何她家贫而早嫁,临出门前给了弟弟四角钱,勉励他争气读书——这带着生命温热的四角钱,让林语堂在老年的回想中(仿佛自己替代了她的就学机会,仿佛她苦命的早逝和自己有密不可分的关联)犹自涕泪纵横;圣约翰大学四上领奖台的林语堂,心目中的恋人是隔壁圣玛丽女学院那个画一手好画的陈锦端,门不当户不对注定了爱情的失败,却让我们收获到爱情的美丽感悟:
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幽默大师林语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句太美的话,林语堂却做到了,因为那个女人对自己的父母说了“历史性的一句话”(《林语堂传》):没钱不要紧;那个女人让林语堂留下婚典上烧婚书明志的佳话;那个女人用自己的嫁妆资助先生留学;那个女人絮絮叨叨;那个女人做他爱吃的饭菜;那个女人把书房划作他的圣地;那个女人和他共育一对千金;那个女人如一只水母,包容他的一生——林语堂的妻子廖翠凤。
林语堂的女性情怀于《京华烟云》中体现最为深刻:当他写木兰巧手做粥,让荪亚心中痒痒,也许有《浮生六记》中“芸”的交感;当他写木兰出嫁时对弟弟阿非赠送的“圆球玉镇纸”时流泪说出的话,想来眼前浮现的是二姐美宫的影子,当他写立夫藉莫愁的嫁妆负笈日本,应该有廖翠凤的背景;而这一段:“曼娘的少女时代就像寒冬腊月盛放的梅花,生在苍劲曲折的枝头上,在冬末春初的寒冷中开放,无绿叶为陪衬,无其他鲜花为伴侣,命中注定幽峭隐退,孤芳自赏;在桃李及其他春花初开之时,她在苍老挺硬的枝丫上已度过了梦幻的韶华”,冷冷流光中的青春相思,除了少女情怀总是诗,若不用“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般的反向解释来碰触林语堂心底未加叙说的记忆,则无可体验。 V
I do not know which to prefer,
The beauty of inflections
Or the beauty of innuendoes,
The blackbird whistling
Or just after.
从思想史角度检讨林语堂,鲁迅是绕不过去的坎。林语堂自己也有“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鲁迅之死》)的证言。
鲁迅在现代中国文坛、现代中国思想史上的成就、地位、影响之首屈一指,乃是不争的事实。但鲁迅的伟大是否价值就在用于反证他人相较之下的渺小与卑劣?先入为主的一元论思维要想推出心下所欲的结论毫不困难,可惜人性始终没有办法把界限划得分明,正如道德与法律之间,正如鲜花与狗尾巴草之间,正如色谱中的桔红与砖红之间。不过,一度在台湾被禁的鲁迅,一度在大陆被封的林语堂,共同走进“飞扬与落寞文丛”(上海东方出版中心),倒也足证历史的韵味悠长。
鲁迅的姿态“始终保持侧身站立”(敬文东,《解密鲁迅》),他是真的斗士,即便他不是拿枪的战士,尽管时有“彷徨”,但永在“呐喊”;而林语堂,我更愿意相信他就是那个“快活的天才”(《苏东坡传》),不过,当他娓娓而谈“生活的艺术”之时,那种自我标榜,同时也善意或恶意被人标榜的“闲适”,与周作人还是有所分别的:林语堂是一只总不甘寂寞的“猴子”(《八十自叙·第六章 哈佛大学》),总在蹦跃和采撷,周作人则是心如止水的和尚,静静地品着苦茶——林语堂是“品出五湖烟月味”,周作人是“一壶天地小如瓜”。
鲁迅的文章是“革命,革命,革革革命”般杀伐之声不绝,间或一笔“赵家的狗又叫了”,顿时满纸萧索弥漫,破败的“故乡”分外显明,不过,如果真要以鲁迅来参照林语堂的轻风明月谈女人,结论其实很特别:人们印象中的人生智者是林语堂,可是更多地将目标指向人这一本体存在的却是鲁迅——鲁迅渴望着震撼,要拿来,要战斗,要卷起人们灵魂中的风暴就是他的使命,所以鲁迅足够紧张,如一张绷紧的弓。
三十年代中人谴责林语堂时常瞄错了准星:“以无隙入有间,吾得养生也”正是他心仪的理念,又怎会为之觉得尴尬?林语堂关注的是政治构架意义上的中国,倡导的正是框架之中的个性舒张(子曰“从心所欲,不逾矩”),而催化蕴藏在传统深处那种力量(他时常将之也归纳为“幽默”,倒的确天真;“幽默”在林语堂的词典中是需要审慎体察的词语),以为通过对话对之进行放眼世界的整合,盼得“奇岛”可期,乃是他所孜孜的事业——或许是在这双重的意义上,林语堂被称作“自由主义的唯一完成体”(施萍,《文化转型的人格符号》)。
而今,藉由estrangement(新批评术语,“陌生化”)之功,在我们抽离当时语境的阅读体验中,读鲁是美,惊心动魄;读林是美,平和淡雅。 VI
Icicles filled the long window
With barbaric glass.
The shadow of the blackbird
Crossed it, to and fro.
The mood
Traced in the shadow
An indecipherable cause.
可是,按照以赛亚·伯林的分法,并以消极自由主义统括林语堂的所有,却必定是一种过于简单的误读。
林语堂有其率性的一面,“有话必要说之”(《孤崖一枝花》);林语堂有其梦想家的灵感,孔老可以聚为一炉(《左手孔子,右手老子》),中国、希腊、美国也能并肩打造未来世界(《奇岛》)。
林语堂的思想谱系芜杂:我们以为他深爱尼采(那个时代谁不爱尼采?),可是他诚恳地以尼采馈赠的武器检视国民性(《萨天师语录》),却说“尼谿尚难樊笼我”(《四十自叙诗》);坊间书架上,明明林语堂和梁实秋的著作常并置一处,可是他却以斯平加恩对抗白壁德(《新的文评》),认为梁实秋所忠实的后者(也是林语堂自己的老师)秉持的理念过于注重戒律;那么且浪漫吧,可是,对同唱性灵的徐志摩眼中的泰戈尔,“他是喜马拉雅积雪的山峰,一般的崇高、一般的纯洁、一般的壮丽、一般的高傲,只有无限的青天枕藉他银白的头颅”(徐志摩,《泰戈尔》),林语堂却说“我觉得泰戈尔于我的精神生活毫无关系,不曾觉得他有什么意味,他曾给我何等的冲动”(《论泰戈尔的政治思想》)。
要给林语堂画一幅精确的思想地图是非常艰难的一件事。
我们今天去看林语堂,他是由作品、轶闻(他关于演讲的长短与女士的裙子之间关联的妙论,还有多少人不知道?)等等堆积起来的存在,庞然而不证自明——人人都以为知道,人人都无法说清自己的知道。犹如在我们眼前无边际的一幅图画,我们或许是真诚地心动于其某个局部的摹刻,但我们无法言说其博大:我们或许能借助透视或浓淡、明暗来呈现图画,但“反景入森林,复照青苔上”,又是好一番思想光影的似水流年。好在钱锺书安慰我们说:知道鸡蛋好吃就够了! VII
O thin men of Haddam,
Why do you imagine golden birds?
Do you not see how the blackbird
Walks around the feet
Of the women about you?
林语堂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在上海取得的。可是,“阿拉上海人”,对福建龙溪县坂仔村走出来的林语堂来说,却是断然不能认同的:赤脚他以为是最美的,而故乡青山流水,不仅“为学养性全在兹”(《四十自叙诗》,而且也深刻地塑造了他所独钟的山地情怀。《闽南日报》上有人说,“人干活累半死就是坂仔”,因为半与坂在闽南语中谐音,又说,坂的意思是山坡,仔的意思是小,“二者一结合,就是山坡不大也不高”。而上海,这“搂的肉与舞的肉”、“吃的肉与睡的肉”、“行尸走肉”填充的“伟大神秘的大城”(《上海之歌》,林语堂唯一直接描摹上海的作品),让他爱不起来。
林语堂心仪的是北京,而相比东交民巷的精致,他更爱哈德门外的“土气”,年轻时候斥之为老大帝国的“阴森沉晦之气”(《论土气》),越到后来却越加不忘,终于升腾并凝结在Imperial Peking: Seven Centuries of China大书里——不过,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的08版《大城北京 一部荟萃北京700年文化精髓的城市传记》,看来是偷换了一个太张扬的名字,其实,700年的醇香,这座城市已经大到足以包容哪怕最无虚饰的文字,记忆中几十年的发酵(林语堂1926年5月下旬离开北京去厦门,之后再没有北京长住的历史,而该书美国初版是在1961年),早让“北京”成为一种深度镌刻的意象,足以让他想起许多。
最关键的,他心目中,北京不同于上海,它既不属于无名无姓、仅凭感觉引领而在情绪真空中挥洒生命libido的都市潮人,也无关林肯路、跑马厅、电梯上、别克车里、舞厅、华东饭店、街上一连串眩晕穿梭的场景。北京骨子里的秉性与其说是“大”,毋宁说是“野”——“野”如故乡、“野”如性灵不羁……:中国现代史上的知识分子普遍乡土感浓郁而对城市充满厌嫌,“而在普遍的城市嫌恶中把北京悄悄地排除在外”(赵园,《城与人》),因为北京,如同林语堂好友郁达夫对其所作的定位:具城市之外形,而又富有乡村景象之田园都市。
林语堂的文字里读到最多的北京地标是什刹海与西山,而在上海这个“借来的时空”(李永东,《租界文化与30年代文学》)中,林语堂盘桓的是心中或可免疫的自家小院:“我新近又搬出分租的洋楼,而住进人类所应住的住宅了”(《说避暑益》),心静而实在无法自凉,或者干脆去往庐山。 VIII
I know noble accents
And lucid, inescapable rhythms;
But I know, too,
That the blackbird is involved
In what I know.
按照今天大学里的学科分法,林语堂是语言学专业,语音学研究方向(他德国莱比锡的博士论文是《古代中国语音学》,Altchinesiche Lautlehre)。可是我们很少记得他有《<周礼>方音考》这种专门的语言学论文,甚至“汉字检字法”这种本来专门的话题,也更多地与他为研制“明快”打字机而倾家荡产这种轶事关联,因为,在印象中,我们在语言学家林语堂和翻译家林语堂之间划上等号。
林语堂的翻译理念核心是“三重责任”:对作者负责,对读者负责,对艺术负责(《论翻译》)。从译学美学体系这种视角来看,“三重责任”与“信达雅”之说本质互通(世人解严复“信达雅”,常纠缠于字面,尤其是“雅”,幸而王佐良《严复的用心》别辟蹊径,解之作“喂给顽固士大夫的精制糖衣炮弹”,才避免了一些人要以“信达切”、“信达顺”等取而代之的愤慨),同时,也与西方文学理论中之“世界——作者——读者”之三元观两相应和(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
不过,世人一窝蜂地将林语堂翻译实践定格《浮生六记》堪称可惜:既然林语堂有“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著宇宙文章”的立意,又有“随性读书”的性癖,所以,林语堂的翻译对象中,最趣味的或许不是“珠宝店橱窗里的大宝石”,而是“灰烬里的小珍珠”,因为“我所引用的作家许多是名不见经传的,有时也会使中国文学教授错愕不解”(《生活的艺术》):譬如旁逸斜出老庄大智慧中的屠赤水、张潮这种趣人的断章,譬如排列在《大学》、《中庸》这种堂皇典籍间隙中的金圣叹、李渔那些不入流的快哉。
翻译中频繁的思想腾挪与切换,翻译的对话性本质,使他无法是静止的、一元的;让千百年前的经典(当然,“经典”在这里的界定是极其个性化了的,譬如定然要包括让他“喜从中来乱狂呼”的那位袁中郎)面对现代的读者、西方的读者,使他无法不是现代的、比较的。
翻译不仅是一种跨文化活动,不仅是他那众多的跨文化活动产品,一定意义上,翻译是他的存在本质:他创造了翻译,翻译雕刻了他。 IX
When the blackbird flew out of sight,
It marked the edge
Of one of many circles.
唐弢说,林语堂心中住着两个鬼,“绅士鬼”和“流氓鬼”(《林语堂论》),两者之间相互博弈,此消彼长。
感受过“太平人的寂寞与悲哀”(《剪拂集》),“就这样走,走,走吧”地走过大荒(《大荒集》),而今迈入自己真正的杂志人时代,“政治病亦谈,西装亦谈,再启亦谈,甚至牙刷亦谈,颇有走入牛角尖之势”(《行素集》),只是没想到路上如此多的荆棘,竟让自己回顾无言(《披荆集》,林语堂的结集一般有序,包括《有不为斋随笔》等,但本集无序)。
“1929年,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建设来说,是个关键的年头”(陈平原,《林语堂东西综合的审美理想》),因为为反对旧文学而结成的统一战线已到末尾,而新文学向何处去则在新文学内部产生严重分歧。
这种分歧既然最终从文艺纷争上升到阶级对抗,那么我们来分析杂志人林语堂的经济地位:1928年9月起上海东吴大学的英文教授兼职一年(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公布的《大学教员薪俸表》规定,教授月薪500元);被蔡元培延聘至中央研究院,每月300元;《开明英文读本》在官司胜出后,发行量扶摇直上,版税是按10%计提,于是有“教科书大王”美誉的林语堂可得大约每月700元;杂志稿酬上海当时通价3元每千字(1933年是所谓幽默年,林语堂既然是“幽默大师”,稿酬想来自然远远超过此数),何况林语堂常常中英文投稿;再加上杂志编辑费(《人间世》500元,《宇宙风》超过1000元),因此,按保守的算法,杂志人时代的林语堂月收入也在2000元以上(按购买力算,《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说,1927年14元可买二号梗米1石,合156斤)。
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林语堂提倡“小品文、语录体”,哼唱“幽默、闲适”,是理所当然的阶级本质。可是,林语堂以enfant terrible(《<论语>三周年》)的定位自得,乐于拉下“皇帝的新衣”这种把戏。
所以不要忘记:林语堂是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宣传主任,不仅与杨铨同为蔡元培、宋庆龄之左右手,而且一度排在第三的位置(《申报》1933年2月2日);左派专门办了《太白》来对抗《论语》、《人间世》的同时,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成立的微风社,也“呈请党政机关严厉制裁鲁迅林语堂两文妖”(李勇,《本真的自由:林语堂评传》);鲁迅既有“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的刻薄之语(鲁迅,《天生蛮性》),也有将林语堂与周作人、周树人、陈独秀、梁启超并列“新文学最优秀杂文家”之列的评定(安危,《鲁迅同斯诺谈话整理稿》)。
在文学与文学的边缘,风乍起,吹皱的何止是一池春水。 X
At the sight of blackbirds
Flying in a green light,
Even the bawds of euphony
Would cry out sharply.
“期待着一个幸运和一个冲击/多么奇妙的际遇/翻越过前面山顶和层层白云/绿光在那里”。
从1936年8月10日乘“胡佛总统号”出发去美国,到1966年6月定居台湾,林语堂完整的英文写作时代长达30年。
英文写作时代,小说是其中主体。
《京华烟云》、《风声鹤呖》与《朱门》合称“林语堂三部曲”;《唐人街》被归入美国华裔小说滥觞期;《奇岛》(又名《远景》)寄托了他的文化理想;《红牡丹》若中国版的劳伦斯;《赖柏英》回忆的是纯洁的初恋和故土(《枕戈待旦》、《匿名》、《逃往自由城》三部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原因,一般不提)。
林语堂小说的散文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特征。
一方面,这和林语堂的写作发展历程相关。林语堂到美国之初,主要从事的就是有明显过渡特征的继承性散文写作,譬如《生活的艺术》是从《吾国吾民》最后一章缘起,将其整个视为散文集也无不可;许多林语堂散文选集,都从中抽取,做成单篇,譬如常常入选的《尘世是唯一的天堂》一篇,本是《生活的艺术》第七章第四节。
另一方面,西方人的对其散文的接收,除了赛珍珠所说的“它满足我们一切热望底要求”(《吾国吾民·赛珍珠序》)这种“异域想像”的动力,可能也有近乎蒙田所开创一脉的联想:
林语堂说:“本书是一种私人的供状”,“我并不读哲学而只直接拿人生当课本”(《生活的艺术》);
蒙田说:“我并非哲学家”(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Montaigne);“蒙田遵循古典范例来写作,用谈话式的笔调写‘平凡无奇的普通生活’”(博克,《蒙田》,孙乃修译)。
如果考虑到林语堂自陈“作者编是书时,写会话必先形容白话口吻而后写成英文”(《谈郑译<瞬息京华>》),那么“改写”而不是“写”倒是一种新鲜视角;“林语堂”与“Lin Yutang”之间,在研究起diasporic writing(飞散写作、流散写作、流亡写作、族裔散居写作)来,倒有许多涉及“审美的距离”(郭英剑,《命名·主题·认同》)这种话题可以谈起…… XI
He rode over Connecticut
In a glass coach.
Once, a fear pierced him,
In that he mistook
The shadow of his equipage
For blackbirds.
“绿光之地”的林语堂收获到后人很难企及的荣誉,但当处于美中之间的现实的夹缝,反倒难逃尴尬,代表性地,譬如围绕《啼笑皆非》所发生的。
这在一开头就不是好兆头。旅居美国的林语堂,一心挂念中国的抗战,更运用自己的名望屡屡为中国积极发言,日本人曾为此妒忌不已。可这一次,林语堂说“当代的问题是道术沦丧及其振兴的问题”(《啼笑皆非·原序》)不打紧,关键是他违背做客之道,“在痛诋了一番唯物主义之后,林语堂告诉我们必须以这唯物主义所生产的军火供给中国”(《纽约时报》,《评<啼笑皆非>》),让美国人好生光火。
《啼笑皆非》的核心有二:其一是站在中国抗日立场批判英美的远东策略,其二是强调对帝国主义强权勿抱幻想,必须要自信、自强。
林语堂回国面对中国读者,自然以第二点为宣讲重点,一连串演讲都以《啼笑皆非》作为基调,核心是1943年10月24日在重庆中央大学的英文演讲《论东西文化与心理建设》,强调的是国际事务中逢争必争,同时保存国粹,确立自尊亦尊人的大国风范。
他无法理解的是,这番表述在国内受到的围攻更为激烈:
曹聚仁说他在“美国卖野人头”,“对于东方文化的了解,非常有限,而且肤浅得很”(《论林语堂的中西文化观》);
郭沫若说他看见了一位“穿西装,吃大菜,在中国用英文演讲的摩登辜鸿铭”(《啼笑皆是》);
田汉更加直接,直呼他为“抗战的观光者”(田汉,《送抗战的观光者——林语堂先生》)。
林语堂其实好生糊涂,在别人眼中,他是前度刘郎今又来,曹聚仁就是《太白》出生的老对手,第一反应就是“他指名在骂曹某的”(曹聚仁,《林语堂在围攻中》);时局紧迫,他却不识时务地提倡学《易》读经,难怪田汉觉得他是卷土重来,危害到好不容易有了全民抗战的“团结局面”;近现代的中国,时时刻刻不是在紧张中渡过的,此刻又正逢抗日白热化之际,谁有心谈什么文化心理建设?满目疮痍的焦土故园,哪有资格谈屹立大国之林?
在“何不食肉糜”这种讥嘲中,不知道他对泰戈尔来华时体会到的心酸是否有了新的感悟?
XII
The river is moving.The blackbird must be flying.
凤凰卫视做过一期林语堂的节目:《两脚踏中西文化:林语堂的行旅生涯》,主持人陈晓楠。
他究竟是学贯中西的“幽默大师”,还是专事“小摆设”的反动文人,是睿智深沉的“一代哲人”,还是饶舌鄙俗的“世故老人”,带着这种疑问,从一幅涂抹过的照片开始,节目对“种种误读和掩盖”进行了探索,画外音说:被整改的照片,也许恰恰可以作为一个还原历史真实的契机。
其实,疑惑是追问的起点,但同时,何尝不如本文一般,也是等待反思的准结尾呢?
厦门大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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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摄于林语堂离开厦门前夕。这里的背景,很让人想起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写到过“坟”(林语堂的作品是《塚国絮语解题》)。
上海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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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常被称为鲁迅的“结婚照”,足见林语堂与鲁迅关系的亲密程度。除了后排居中的林语堂被抹去,居左的孙福熙也被抹去(1927年7月28日鲁迅写给川岛的信中有“至于春台之出而为叭儿辈效力”之说;孙福熙字春台,孙伏园,即孙福源,之弟)。一张照片,骨肉两散,朋友异处,倒很有特点(《凤凰卫视》所用照片只抹去了林语堂)。
欢迎萧伯纳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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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另一被抹去的是美国人伊罗生,创立英文刊物《中国论坛》,编选、翻译中国现代小说集《草鞋脚》,与托洛茨基“有着深厚的友谊”(李辉,《在历史现场:换一个角度的叙述》第29节《伊罗生:在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之间》)。 XIII
It was evening all afternoon.
It was snowing
And it was going to snow.
The blackbird sat
In the cedar-limbs.
“我仍是一个孩子,睁圆眼睛,注视这极奇异的世界”——走过人生中途的林语堂用“无穷的追求”结束自己的自传(《林语堂自传·第九章》);
接近人生尽头的林语堂说:“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了。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他很看得开,但紧接着“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之后的最后一章叫作“精查清点”:“我必须清查一下儿我的作品。我的雄心是要我写的小说都可以传世”(《八十自叙·第十三章》)。
欲说还休,欲休还说。
当人生的中途,我迷失在一个黑暗的森林之中。(王维克,《神曲·地狱·第一篇》)
就在我们人生旅途的中途,
我在一座昏暗的森林之中醒悟过来,
因为我在里面迷失了正确的道路。(朱维基,《神曲·地狱·第一歌 序曲 浮吉尔救助但丁》)
在人生的中途,我发现我已经迷失了正路,走进了一座幽暗的森林,啊!要说明……(田德望,《神曲·地狱篇·第一章》)
我走过我们人生的一半旅程,
却又步入一片幽暗的森林,
这是因为我迷失了正确的路径。(黄文捷,《神曲·地狱篇·第一首 森林》)
……
一个众声喧哗的林语堂世界正在打开(可参: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55202),一切都依然在中途。 引用第14楼天人合一于2009-07-15 11:36发表的 :
手工顶贴。烦请爱哭兄删除本贴。
不要删,不要删,多好的帖子啊! 哈哈,感情我们这些等外普通民众,看到的都是一个月以后的日出了,呵呵。 喜欢这样的行文风格! 写得好,果然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 这几天有点忙,但是还是来看看,充电还是有必要的! 说的挺有意思啊,原来说的是林语堂,我猜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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