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xw00004 发表于 2009-7-7 17:30:25

乌鲁木齐7.5事件中财产损失赔偿问题

假如我是一名在乌鲁木齐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户(私营企业),未办理任何保险,在7·5事件中受到的损失情况如下:
1、商铺一间(租的,每月租金5000元)被烧毁,采购的货物(价值约为200万,进货发票及账目也被烧毁)全部被烧毁;
2、房屋一间被烧毁(自购,,30万元,有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3、个人人身受到伤害,右手骨折,正在医院治疗当中;
4、经销汽车(吉利)30辆(每辆7万,进货发票及账目也被烧毁),汽车刚从吉利总部进的货,全部被烧毁;
我想咨询,以上情况的损失在法律上我应该找谁来赔偿,维护我的合法权利?谢谢!

hnytzhong 发表于 2009-7-7 18:50:00

我的看法:
    第1、4项赔偿的可能性不大。
    第2、3项有可能赔偿。谁侵害的也可能被追加被告人,对其进行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方式也可能就国家给一点。
    不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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