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uteam 发表于 2009-7-6 21:28:37

教育部早有明确规定:因更改民族等造假行为,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已经考上大学的,取消其学籍。
重庆事件现在的问题是:处理的轻,不足以警醒全国此类“能人”;处理的不公,至少其他三十位应同样处理(估计怕政治影响大,基本上非富则贵,后者一定居多);处理的慢,早该给全国人民、考生一个交待;处理的范围小,明摆着其他地区、其他类加试和加分项目同样存在这种情况。
这是一个整饬高考公平、公正、公开的契机。
至于这个孩子,同情之余必须强调:1,报考考生本人是他,所有的手续都要本人办理,他至少知情;2,他年龄必定超过十六周岁,也应该超过十八周岁,因而已经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又岂是一句我不知道所能解释?3,北大事实上是在地方政府无作为的情况下采取的比较折衷的做法(其实不应该由北大做这个决定,而应由当地教委),维系了名校招生的严肃性与声誉,绝对无可厚非。

liushijun 发表于 2009-7-7 16:20:59

何川洋走上祭坛,北大走下神坛   7月2日凌晨零时40分,《成都商报》记者从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家长处获悉,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给他们发来短信称,北大已研究决定,按照教育部文件,无法录取何川洋。(7月3日《广州日报》)
  
  在笔者看来,北大拒录何川洋本质上只是事情闹大之后迫于舆论监督的结果,既不是基于对现有招生规定的绝对遵循,更与主动维护高考公平没有关系。但北大毕竟是北大,国内牛气最冲天的大学之一,多录或少录个把成绩拔尖者,当然无关紧要。但既然不巧撞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好好表演一番则枉为世界名校、中国老大。于是乎,何川洋只有走上祭坛。
  
  在给《成都商报》记者的回复短信里,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是这样说的:“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并鼓励何川洋同学积极面对现实,从自身找原因,改过自新,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则错误,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从自身找原因?怎么找?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须知,当父母为孩子篡改其民族身份时,何川洋才14岁,是一个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一定要何川洋在自身找原因的话,无非是他有一个糊涂但手中握有公权并有办法篡改子女民族身份的官员父母。这种现象,在西部少数民族居住地恐怕司空见惯,何川洋只是不巧成为撞到枪口上的那只“霉鸟”。
  
  不录取何川洋,北大并不因此就显得更加崇高。因为,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只是一个行政指导性文件,涉及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剥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冤有头,债有主”,“民族身份造假”事件曝光后,何川洋的父母和其他有关人员该免职的免了职,该停职的停了职,“主人翁”何川洋的加分资格也被取消,造假者和受益人得到相应的惩处。在何川洋的受教育问题上,北大完全可以按照自己一惯的选拔原则,主要看何川洋取消加分后是否依然过了北大在重庆地区的录取线而不是其他。
  
  大学最可贵的东西是什么?显然是独立的办学精神。耶鲁之所以成为世人景仰的名校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它始终特立独行,敢于抵御来自政治的和商业的压力、诱惑。简单的例子莫过于贵为总统的小布什在被授予荣誉法学博士时,竟有多达200名教授集体拒绝出席仪式,原因只是这个校友就读期间平均成绩为Bˉ,当选总统也有些“不明不白”。正是通过诸如此类的方式,耶鲁维护了学术起码的尊严和价值。北大有种,敢把那些政客和红黑商人们通过各种神通搞到的北大“水货”文凭一一收回作废吗?敢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不是权贵子弟的“集中营”吗?
  
  不难判断,把何川洋这个“出头鸟”置于死地才甘心绝非正常社会想要的正义和良知。一个一流名校竟然缺少起码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意识,让舆论操控乃至绑架,把一个志在读这个学校的学子送上祭坛,以迎合病态社会的险恶诉求,实在可悲!在何川洋能否上北大问题上,聪明的北大决策者们似乎做出了一个与名校身份不很相称的愚蠢选择。何川洋走上祭坛之际,正是北大走下神坛之时。

swell 发表于 2009-7-9 13:59:05

引用第21楼liushijun于2009-07-07 16:20发表的 :
何川洋走上祭坛,北大走下神坛   7月2日凌晨零时40分,《成都商报》记者从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家长处获悉,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给他们发来短信称,北大已研究决定,按照教育部文件,无法录取何川洋。(7月3日《广州日报》)
  
  在笔者看来,北大拒录何川洋本质上只是事情闹大之后迫于舆论监督的结果,既不是基于对现有招生规定的绝对遵循,更与主动维护高考公平没有关系。但北大毕竟是北大,国内牛气最冲天的大学之一,多录或少录个把成绩拔尖者,当然无关紧要。但既然不巧撞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好好表演一番则枉为世界名校、中国老大。于是乎,何川洋只有走上祭坛。
  
  在给《成都商报》记者的回复短信里,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是这样说的:“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并鼓励何川洋同学积极面对现实,从自身找原因,改过自新,努力在今后的道路上不再犯原则错误,做一个真诚正直的人。未来的道路上,北大依然欢迎他!”从自身找原因?怎么找?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须知,当父母为孩子篡改其民族身份时,何川洋才14岁,是一个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一定要何川洋在自身找原因的话,无非是他有一个糊涂但手中握有公权并有办法篡改子女民族身份的官员父母。这种现象,在西部少数民族居住地恐怕司空见惯,何川洋只是不巧成为撞到枪口上的那只“霉鸟”。
.......

何川洋走上祭坛?北大没有录用他,所以北大没有大学独立之精神?不知道写这篇破文章的记者心里,有没有社会公义和遵守规则的概念?

篡改自己的民族身份证明,本来是一件非常可耻的犯罪行为,你记者不管这些,眼里只有分数、分数、分数!而不问这个分数、照顾分、提档分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种价值观,非常无耻!按照你记者的价值观,考试作弊也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啦,不必接受处罚啦?

也许记者会认为,高考时实行民族加分的政策不好,所以不好的政策考生可以不必遵守,违背了政策的规定,考生也不用感到可耻。尽管我本人极为反对民族加分的这种民族歧视破政策,尽管民族加分的政策最终将导致民族不和,本质上将导致受照顾的民族缺乏竞争力,但是,在政策法规没有改变的前提之下,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不遵守这种政策。北大在此事上缺乏大学的独立精神?难道大学独立之精神就可以不管当事人的诚信历史和犯罪记录?如果你坚持这样认为,那么,我会坚定地说:小朋友,你的视野太狭隘了,你太无知了!赶快回去补补课。至少也要看看你心目中的美国人是如何看待诚信问题的。

henry2000888 发表于 2009-7-9 14:17:29

引用第22楼swell于2009-07-09 13:59发表的 :


何川洋走上祭坛?北大没有录用他,所以北大没有大学独立之精神?不知道写这篇破文章的记者心里,有没有社会公义和遵守规则的概念?

篡改自己的民族身份证明,本来是一件非常可耻的犯罪行为,你记者不管这些,眼里只有分数、分数、分数!而不问这个分数、照顾分、提档分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这种价值观,非常无耻!按照你记者的价值观,考试作弊也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啦,不必接受处罚啦?
.......


娱乐的想一下,写这篇为造假辩论的记者莫非和重庆这个家长有什么联系,要不是校友,要不是战友,要不是亲戚,嘿嘿

一般说有这种言论的运作一方基本都是因为没有得手才有这种言论的,咱们不必生气,哈哈

要是有了实际利益,闷声发大财还来不及呢?


所以何同学很不好意思的成为一个标记或者是一个改成分时代的终结,原先相关收益者不会这么痛快的认输啊!

swell 发表于 2009-7-9 14:47:56

楼主liushijun估计、可能、也许、恐怕、说不定就是何洋川他蝶,哈哈

muntzer 发表于 2009-7-12 15:22:37

这件事,对孩子来说,惩罚过严了!

但是,对家长来说,惩罚又远远不够。


难啊……

总会有牺牲者,现在,就是这可怜的孩子了!

万有联系 发表于 2009-7-13 09:34:22

北大不录取他 合情又合理。北大只是根据自己的标准不录取,并没有剥夺他被其它学校录取的权力。他没填报其它学校是他父母建立在考分和那20分加分的自信上。让他失去进入名校的机会的人只有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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