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是谅山省府大楼还是谅山市委大楼?【原创非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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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对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有所了解人,对这一幅照片都不会感到陌生。照片上我军两名战士站在台阶上,手持56式冲锋枪。左边一人凝视附近,右边一人眺望远方。背景是一座古朴的法式风格大楼,前景是一尊架在基座上的古炮。整个场景以低角度拍摄,取景范围虽然不大,却显得分外的气势逼人,振人心魄。肃杀的战场气氛,我军战士的高大形象,尤其是拍摄地点位于越南北部重镇谅山市的市区,使得这张名为《攻克谅山》的照片成为了整个战争的标志性记录。照片的拍摄者是陆军第163师政治部新闻干事李永安,拍摄时间是1979年3月4日上午10时许。而拍摄地点根据流传最广最普遍的说法,是谅山省府大楼(李永安在博客中也是这个说法),也有资料说明是谅山市委大楼,个人同意后一种说法,试做如下分析:
1,谅山省府、市委的地理位置。根据当时标绘的谅山市要图,省府(即省行政委员会)位于北市区,具体位置在奇穷河大桥北桥头以东约700米处。市委位于南市区,具体位置在奇穷河大桥南桥头正南约500米处。
2,拍摄时间,这一点李永安在自己的博客《在硝烟中追拍》中写得很清楚,是在我军攻打南市区的3月4日上午10时许。
3,攻占省府和市委的部队与时间。164师491团3营8连7班3月2日上午9时25分占领谅山省府,而攻占市委的是163师489团2营一部和师侦察连一部,时间是3月4日上午8时许。照片上右边的持枪战士即是163师侦察连班长陈守全。
4,解放军报1979年4月10日第二版刊登王铁文、蔡常维、陈树灿的报道《同志,你知道这张图片是怎样拍摄的吗?---记某师新闻干事李永安同志的先进事迹》,正文第一段说明,拍摄地点是谅山市委大楼。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这张照片是李永安1979年3月4日跟随489团3营进入谅山市南区后,在谅山市委大楼所摄,而非谅山省府大楼。 呵呵,那到他blog去re一个让他再想想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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