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l112 发表于 2009-5-17 17:19:25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会议纪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会议纪要
涉及婚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daniel_chin 发表于 2009-5-20 14:27:40

从法理上说,这些东西的效力是很低的。但在事实上,作为一个省司法机构的共识,有时起的作用是非常大的。法律人不能简单的无视这些东西,而应了解并促使其规范。

luojinshou 发表于 2009-9-27 18:37:50

是到是,不过法院自己给自己立法,怎么都觉得有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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