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侵吞69万元获刑12年
村支书侵吞69万元获刑12年本报讯(记者 钟臻)去年10月13日,被检察机关以贪污、受贿610万元起诉的原沙区覃家岗梨树湾村总支书记向大全(本报曾报道)昨日在市一中院获刑。法院最终认定,向大全受贿、职务侵占69.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追缴50万非法所得。
法院查明,1996年,梨树湾村下金松岩经济合作社土地被征用搞开发,向大全受沙区政府委托,以村领导的身份动员社员拆迁。在征用该块土地后,开发商多次给予向大全50万元贿赂款。2007年,向大全利用职务之便,用政府赔偿该村的土地征用赔偿金19.3万元给自己办了保险。
法院判决认为,向大全虽非国家公务人员,但其行为却令国家蒙受了损失,其收受开发商贿赂款的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此外,向办保险的行为已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上诉判决。
来源:http://news.sina.com.cn/s/2009-05-14/025617808637.shtml
像这种受贿的村支书就应该被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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