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ivraj 发表于 2009-5-9 14:12:31

B兄的画学修养和目力都太惊人了!!!

那么楼主又犯了个错儿,图片来源那个blog里,明明写了画家的名字,还有(after Joseph Mallor William Turner)一个说明,实在不应该哦。

bibliomaniac 发表于 2009-5-9 14:24:54

parivraj兄见笑了,其实就是瞎蒙,透纳、巴比松画派柯罗的画,我也就在书本里看过那么几幅。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9 16:20:49

引用第17楼bibliomaniac于2009-05-09 13:43发表的 :


看楼主贴出的透纳的画,我感觉有点巴比松画派,而且那树也有张臂布指的味道,于是想找个更清晰的图片来看,一找,发现原来楼主兄贴的是另一位画家的仿作,原画似乎是下面这一张:


bibliomaniac 兄内力深厚、眼力独到!佩服佩服!可否附个链接?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9 16:25:10

引用第20楼parivraj于2009-05-09 14:12发表的 :
B兄的画学修养和目力都太惊人了!!!

那么楼主又犯了个错儿,图片来源那个blog里,明明写了画家的名字,还有(after Joseph Mallor William Turner)一个说明,实在不应该哦。


正在擦汗……
再胡乱写一些,战战兢兢地等待“金砖”拍过来……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9 16:30:00

有关《金枝》书中的中国习俗话题
  
  (一)
  
  【寿衣】“许多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寿衣,……从上到下绣了许多‘寿’字。中国人认为送给年老的父母这样一件奢侈的礼服是儿女对父母行孝和关注的表现”。
  
  经常在一些规模大一点的酒店看到这种情形:一红光满面的老年人身穿寿衣端坐在那儿,四姻九戚及一些儿孙的好友,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噼里啪拉地猛祝贺一顿,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之类。也不管南山在哪,东海为啥福,反正这话不能不说。初次做寿实际上是以仪礼的形式对外宣布正式进入老年人行列,跟结婚通过喜酒的形式宣称两人成了夫妻是一样的,尽管此前早已同居。寿衣到了现在基本上都是由厂家生产了,一些医院的重危病房,经常有销售人员上门推销寿衣,这是具有前瞻性的行为。此前,寿衣是由手工制作的,多是由“未婚姑娘或很年轻的妇女”剪裁缝制的,而且面料颇讲究,比如不能用缎,因为“缎”与“断”谐音,断子绝孙可不好玩。
  
  【相互牵制】“据说在很久以前,泉州府的城廓形状像条鲤鱼,而与之相邻的永春县城的城廓形状则像一个渔网。因而泉州府就经常成为永春县城掠夺的牺牲品,直到泉州府的居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城市的中心建立起两座宝塔。才结束了这种厄运”。
  
  1993年出差到泉州,与在鲤城区搞了一家公司的同学闲聊,曾傻傻地问过,鲤城区是不是盛产鲤鱼?
  
  1997年,成都王建墓旁边曾有两家挨在一起的酒店,一家叫“银杏酒店”,一家叫“金鹰酒店”,它们皆是当时成都酒店业之翘楚。后来,金鹰酒店在其屋顶弄了个雄鹰的雕塑,模样颇狰狞,两爪貌似向银杏酒店方向扑抓。狗日的,还真灵,从此金鹰门前车水马龙,银杏却是门前冷落车马稀。银杏的老板这下可上火了,这不行,咱们得想招啊,不能这样被人家欺负啊。于是,他们也在屋顶搞了个雕塑:一个骑士在开弓拉箭。晃眼一看像白兰地酒瓶上的“人头马”。当然是有的放矢,箭头精准地对着50米以外的雄鹰。从此以后,金鹰酒店逐渐式微,直至倒闭(前段时间路过,看到房子都已被拆除);而银杏,红得一发不可收拾,前些年改为“西园”,为银杏餐饮一个旗舰店,一直是成都高档酒店的代名词。现在想起来,金鹰酒店缺乏打持久战的素质,也不知道随机应变,如果当初将雄鹰像拆除,再立个城管之类的雕像,恐怕谁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哩。
  
  【乌龟】“大约40年前,上海的聪明人发现了一起正在酝酿中的地方叛乱,对此深为忧心。后来经过周密调查,才知道引起这个乱子的因由是由于一所新建庙宇的形状竟十分不幸地像一只乌龟,而乌龟是一种秉性极为恶劣的动物”。
  
  乌龟在中国的身份具有多重性。古代曾被视为祥瑞之物,“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所以古代人取名字的时候偶尔会用“龟”,比如陆龟蒙、李龟年、王龟等,当然现在取这样的名字得慎重,对自个儿没什么,对下一代可能有影响,如果生个儿子自然就成了龟儿子。龟也是长寿的象征,千年王八万年龟嘛,它粘在世上,抠都抠不下来,这也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境界,所以现在农村一些房子的正堂挂“龟鹤延年”之类的画也很多。从宋朝开始,龟就渐渐地不受待见了,苏东坡的“人喜君畏事,欲作龟头缩”,一举开创了两个新词:龟头、龟缩。及至以后,与妓女家中的男人挂上钩就是水到渠成很自然的事。从“金龟婿”到“窝囊废”,一次足以能写入教科书的嬗变,一次成功的身份转换。不过这事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俗称妻子外淫者,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交,纵牝者与蛇交也”。聊作谈资。

  
  J.顺势或模拟巫术.38-39.
  
  毛诗注疏.卷2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施注苏诗.卷1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梁同书.直语补证.见:长泽规矩也.明清俗语辞书集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418.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9 17:55:01

这是我刚刚用相机在译著上拍的。b兄,法眼上!如果还是赝品,我拎块“金砖”找“新世界”去……

bibliomaniac 发表于 2009-5-9 22:28:51

酒兄贴的这张该是透纳的吧?不敢确定是不是我贴的那幅,似乎不少外国画家喜欢一幅画留下很多版本的。我找的图片,兄请看这里:
www.panisbet.com/studio/popups/pic15.html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0 11:17:14

  《金枝》一书涉及中国习俗的地方有10多处,在续完24楼的《话题》之前我想多啰嗦几句。(有4处是涉及西藏的习俗与宗教,因为题材敏感,所以不会在《话题》里提及。)
  
  发帖至今已经三天了,我一直在等一块“真砖”出现,手持这块“真砖”的人必定是看完《金枝》全文的人,惜未果。
  
  我读《金枝》这本书,算是牛浦郎读唐诗,不过这种情形对我来说太正常了,我自个儿已经习惯了。主帖算是一个读书笔记,胡乱写一些看书的体会,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有一点点东西都拿出来与同好们分享——不管怎么说,出发点是好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它不是评论,我也不敢妄评。所指出的错误,也并非我凭空捏造。但是这个错误是不用穷源朔流的,不用查看原著或善本之类,其实在本书上能看到形成的原因;当然,并非如9楼chaque兄所说“中译添的乱”,(chaque兄的态度非常认真,在这里,顺致敬意!)实际上,这本书的插图很妥帖,(“土牛”这个是例外,算是白璧微瑕吧。)我在5楼就曾说过与内容“密切相关”,甚至说增光添彩也不过分。Parivraj兄无疑是一个打通中外的高人,英文、拉丁文以及其它文都很精通,令人羡慕兼自惭形秽;他很多话都说得很有道理,只有一句“金枝的价值不在于给今人挑错玩儿”我不敢苟同,因为在我看来任何错的东西能改过来是最好的,这与它的价值是没关系的,经典嘛,经常被人指指点点嘛,而作为一个大家,他也会山包海容的,而不是像余秋雨一样梗着脖子说我就没错;一个真正的大师绝不会狂妄地对读者说,我的书你们只管看着,不许挑错。
  
  在这里认识这么多朋友,很高兴!看到你们的“在线时间”,就知道自己相当稚嫩,尚需各位极力提携指拨,多谢多谢!当初喜欢这个论坛,倒不是因为通过这里能找到很多资源(我自己有图书馆的读者卡,可以上DRAS系统,对我这个层次来说,已经够用了),而是这里有浓厚的读书、论书的氛围。当时糊里糊涂地注了册,然后也看了一些版规,按照这里的游戏规则答题呀,发练习帖呀,忙得不亦乐乎,吭哧吭哧终于看到了门槛儿(还谈不上摸到)。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版主woi55,(怎么搞得跟拿了个小金人似的!)因为他的鼓励,让我由喜欢看变成了喜欢写,而且,他对我的粗制滥造也是持包容的态度,偶尔委婉地批评一下,比如“不过内容似乎还略嫌意犹未尽”之类,闻之令人愧汗涔涔而下,所续的《话题》也是对他这种善意指点的回应,至少我是往“尽”的路上走了,俺说的不是自尽哈。看得出来他是个好书之徒,那个什么iLiad二代宝贝羡煞许多人,不过我不喜欢用这玩意,还是纸书好,能沾着唾液翻第二页,呵呵,纸书有的这个功能你的这个宝贝疙瘩没有吧……越扯越远了,又扯回来,说起来大家不要笑我,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道“威望”、“财富”拿来做什么用的,应该是一种鼓励或认定吧,俺敲字敲得这么辛苦……还没扯到正道上,这里的人大多非常友善,大家旁征博引,就事论事,无关人身攻击或冷嘲热讽;除上文提及的两位兄,像Gossudar兄(年龄上应该比我小,但这里都是兄来兄去的,俺被动依例)、bibliomania兄,都是这种类型——肚里有货,却又质朴敦厚,我真诚地希望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认识更多这样的人。谢谢!大家可以鼓掌了。
  
  还有。woi55,金砖藏家里了,当时俺太冲动了,把这么金贵的东西拿出来泄愤……这种行为成本太高,不宜提倡。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0 11:45:38

  

  


  上图是b兄贴的图,下图是我的杰作。(话音未落,一只鞋子丢了过来……又一只鞋子丢了过来,喂,干吗呀你们,俺只是忘了加引号嘛,至于这么冲动么,还好,俺跟布什总统学过滴,还在总理那边二期强化训练过……咦?41码的,谢谢了!)我把它们放在一起,方便大家比较。
  
  还有,今天是母亲节,各位一定要趁这个机会向母亲感一下恩哦!

chaque 发表于 2009-5-10 11:46:04


所指出的错误,也并非我凭空捏造。但是这个错误是不用穷源朔流的,不用查看原著或善本之类,其实在本书上能看到形成的原因。


对这一点很好奇,能否请楼主明示:怎样无需看原著,只通过本书就看出错误形成的原因呢?

chaque 发表于 2009-5-10 12:44:13

刚好找到了“本书”的第192页,我就多事上载到这儿。还请楼主结合此页,向我们开示:怎样“在本书上能看到形成的原因”!

parivraj 发表于 2009-5-10 14:30:59

呵呵,真的打通中外的高人chaque兄来了,他在30楼提的问题正好也是我很想知道的,我们都来再听酒醒兄说说。

兄不同意我的观点“金枝的价值不在于给今人挑错玩儿”,我觉得是当然可以,哪个鸡蛋也没拦着人挑里头的骨头。但是一方面挑错需要认真一点的态度,人家弗雷格毕竟是看了那么多书花了一辈子的功夫弄这部书的,您就真忍心连原著都不下来瞧一眼?另一方面,您又真能挑出多少错儿来呢?怎么就知道那些错儿不是别人在这一百多年里挑过的呢?单拿您说插图的事看的话,其实跟您问鲤城是不是盛产鲤鱼差不多的(所谓不用看原著,我想也是这个意思,那句话本身我是不敢反对的,因为这两天在本区同时折腾的《东原文集》那篇文章,我对陈鸿森先生论文的态度,也是从文章本身就可以打倒它的,但是就饶我使了大劲,别人也还是有足够的理由不信。您这儿三言两语的想打发人,怕是更不容易的)。再一方面,死了几十年的人了,您要他对您“山包海容”,算怎么个事儿呢?就说您批评的秋雨大师吧,他不幸百年以后,也一样是对您的评论“山包海容”的。

我觉得熊十力骂徐复观那个故事还是有借鉴意义的。您的对书不满也好,对论坛不满也好,无非是一肚子牢骚之气,不得其平,发乎其外而已。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0 17:18:26

  谢谢chaque兄,您稍等些时间,俺会交代的。
  
  另。parivraj兄好像火气很大,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您了,我自己在这边厢都一愣一愣的。若我真的语言上有闪失,您“山包海容”,俺正在反思,并且真的好后悔多说了那几句。下不为例,下不为例。还有,容我解释一下好吗,我肯定不会对这本书不满,道理摆在眼前,不满就不去买它,看它,说它,费那个劲干吗呢,您说是不是?相反,我是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只是对我来说读起来有点困难。还有,对论坛不满,更是上纲上线了,我不知道您是从哪一点发现我有这个苗头的,我又是哪个地方在发牢骚?先给您说哈,不带这样欺负新人的,呵呵。我借这个机会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是非常喜欢这个论坛的,尤其是这个版块!不管怎么说,我是非常尊敬您的,因为早就有人告诉我您是高人,本身我也能感觉到。所以您老可千万不要挥舞大棒,俺真的害怕。说来不怕您生气,俺还真忍心不去看原著一眼,因为俺看不懂;而且这个问题恰恰不需要看原著就能解决(您稍安,我真的会交代的,到时您拍砖也不迟)。还有,您误会了,您总觉得我是专门去挑别人书上的错,哪有嘛。就这一点,俺特别委屈。

停云 发表于 2009-5-10 18:49:03

呵呵,我感觉楼主反应似乎过度了些,这里对p兄的帖子是这样,不久前对v兄的帖子好像也有点。
我看p兄讨论也好,批评也好,从来都是集中于帖子中的观点,建立在平等交流基础上的。这里的“误会”弄的有些大了。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0 19:11:05

引用第33楼停云于2009-05-10 18:49发表的 :
呵呵,我感觉楼主反应似乎过度了些,这里对p兄的帖子是这样,不久前对v兄的帖子好像也有点。
我看p兄讨论也好,批评也好,从来都是集中于帖子中的观点,建立在平等交流基础上的。这里的“误会”弄的有些大了。

多谢停兄,说得很对,俺继续面壁……

bibliomaniac 发表于 2009-5-11 00:59:47

各位大佬不要伤了和气!

醉乡常客 发表于 2009-5-11 01:24:51

楼主是新手嗒嘛。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1 09:08:02

引用第26楼bibliomaniac于2009-05-09 22:28发表的 :
酒兄贴的这张该是透纳的吧?不敢确定是不是我贴的那幅,似乎不少外国画家喜欢一幅画留下很多版本的。我找的图片,兄请看这里:
www.panisbet.com/studio/popups/pic15.html

  是透纳的。
  
  昨天我比较28楼两幅图,发现我所拍这张左侧下方没有壁画状图案,我以为是拍照技术太差所致,结果又找来译著看,居然也没有。如果抛开印刷上的原因,则说明译著附图还没b兄贴的这张像素高。有趣的是,因为像素高,色彩显得浓烈,在我这个门外汉眼里反而觉得译著上那幅清爽一点。b兄不要笑我哈。

酒醒问六朝 发表于 2009-5-11 10:13:26



这是根据chaque兄提供的链接剪下来的一个局部,供大家参考。

Gossudar 发表于 2009-5-11 10:46:33

引用第29楼chaque于2009-05-10 11:46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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