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否 发表于 2009-5-2 10:38:56

劳动法完全对雇佣工人有利吗?

我家一驾驶员卸货时不按操作规程,造成残疾。随后医治,医疗费全部我方承担。现在这个驾驶员去法院告我方,要另外支付赔偿金8万元,法院已经判决下来了。我自己主观不服。还有在医治过程中,我方和驾驶员签了个医治好以后,不再负任何责任的合同。法院说要有公证处的公证?现在已经医治好了,驾驶员告的是残疾问题。请问有对我方有利的法律吗?只能按劳动法执行吗?关键是他自己不按操作规程主观失误造成的啊,怀疑他当时是否脑子清醒。已经支付医疗费了。

办公室主任 发表于 2009-5-2 18:59:37

1.你们家司机所受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们家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你家没有履行该项法定义务,导致司机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故你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所确定的标准对其予以赔偿。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你方除了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外,另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及数额。因而司机要求伤残赔偿从法律上看应当是正当的。
2. 你们所签的医治好以后,不再负任何责任的合同,可能显失公平,应当不能免除你方的赔偿责任!
3. 你认是他自己不按操作规程主观失误造成的,因而不理解。其实工伤事故治疗和伤残发生的赔偿,是对工人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工人操作过失无关,不能因工人操作的过失而受到影响。即使有时是由于工人自身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也非工人自愿。工伤赔偿采用“无过错责任”。
4.我以上的回答只是解答了你方需要赔偿的原因,希望能消除您的疑惑!你问是否有利于你方的法律,我现还没有发现,寻找到我会回贴给你!
5.题外一句,您站在你们家司机的角度,设身处地想想,他失去的应当是更多!
呵呵,如做你的代理人,以回答应当不太合格,请不要见怪!

偷书否 发表于 2009-5-3 13:53:45

看来要赔大了。10万啊。司机鉴定为8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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