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爱情
李书文看完表妹范施丽的来信后,心情就再也不能平静了。多年来积压在心里的感情一下子就迸发而出,泪开始滑落,继而大声的嚎哭起来。表妹范施丽小李书文八岁。因为父母要整天忙碌工作而没空照顾她,所以她两三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李书文家寄养。直到她长到18岁,进入大学就读中文系的时候才回到自己的家里。
小时候,范施丽总喜欢跟在李书文的后面去玩。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只要有表哥在,她就会觉得很安心。小孩子要是欺负她,表哥总是会及时挺身而出,将她拉到背后去保护她。有时候,她躺在房间的床上会偶尔想到要是可以这样和表哥长期在一起,那该多好阿?想到这些的时候,她总会羞红了脸,就算没有旁人在,也会如此。
女孩子总是长得特别快。十二三岁的时候,范施丽好像突然一下子就窜高了,柳叶眉下配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再往那白里透红的瓜子脸上衬一张樱桃小嘴,下面是婀娜多姿的玲珑曼妙身段,整一个美人胚子就出来了。这个时候,二十岁左右的李书文竟然不太敢直视这个一直跟在自己后面胡闹的小表妹了。每每目光对接上,总会让他的心怦怦乱跳。他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感觉怪怪的就是了。他从小就学习成绩不好,读到高中就辍学去打工了,对于文化人们说的那些所谓的“青春的萌动”之类的词语,他不懂。他只知道打工赚到的钱可以拿来给小表妹买一些漂亮的蝴蝶结之类的小玩意。他喜欢看表妹收到这些小礼物时候的开心笑容。有时候,还可以陪着表妹去逛街,买些她喜欢的东西。他曾对表妹说过多次,不知道以后谁有福气娶到你阿,那一定会幸福到死的。每每这个时候,范施丽总会害羞地低着头往前走,但心里却好像吃了糖一样的甜。
范施丽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文学方面的书,表哥李书文给她买的《红楼梦》她都不知道翻过多少遍了。每读一次,她总要为黛玉伤心流泪一次。读得多的时候,她会将自己代入黛玉的角色,而在她的想象中,表哥自然就是宝玉了。然后顺着她的想象,让故事情节往前发展。女孩喜欢喜剧,总是小心翼翼的避免悲剧发生在自己和表哥的身上,所以她自己版本的《红楼梦》的结局总是自己和表哥开心幸福的生活在大观园里。
但现实总不是想象,也不总是喜剧,有时候会比较残酷。范施丽考上大学的那年,李书文的家人就催着他赶紧找对象结婚了。的确,都26岁了,也该是成家的时候了。可是李书文竟然不大想结婚,因为他心中深藏着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像魔鬼一样的诱惑着他不去结婚。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因为一说出来就会像炸弹一样的在家里爆炸。“乱伦”这个字眼要是被加在身上,那周围人的白眼和唾沫会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而且他不知道表妹的想法是怎样的,可他不敢去问,不敢去说。假若她没有这样的想法,那自己说出来就是对她的侮辱。所以他宁愿选择沉默,宁愿选择去敷衍家里人的催促。
时间往前走,事情总要有个结果。时间总将人往结果的方向推,无论你愿意接受也好,还是害怕面对也好。在范施丽大三的时候,李书文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一个和他在一起打工的女孩子。从范施丽回到自己的家去上大学,到李书文结婚,已经过去三年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里,谁也没见过谁。思念一度沉寂,沉默的双方谁也不敢将这沉寂打破。
范施丽毕业后两年也结婚了,嫁了一个作家。作家追求她的时候甜言蜜语漫天飞,为她而写的爱情诗一捆一捆的送过来。最终她答应了嫁给他。可是婚后,作家一改之前的面目,整天跟人出去花天酒地,出入红楼,还美名其曰为“体验生活”,要范施丽不要干涉,不高兴的时候还对她拳打脚踢。这让范施丽心灰意冷,想要离婚,可是作家又死活不同意。
那是一个晚上,作家喝醉酒回到家中又对范施丽拳打脚踢。范施丽忍受不了,退入到厨房,想躲起来,可作家还是追着她来打。她情急之下就拿起菜刀将作家砍死了。疯砍完之后,看见满地的血,才觉得害怕。想起小时候自己被人欺负,总是有表哥站在前面保护她。现在却是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面对,不禁又觉得悲伤。整个人就坐在作家的那滩鲜血中哭起来。一直哭到天亮,然后站起来去拧开水龙头洗澡,洗完澡出来穿上当年表哥送给自己的漂亮的衣服。这衣服她一直留着不舍得穿,因为这是她考上大学的时候,表哥特意送给她的。她在书桌前坐下来,给表哥写信,将那么多年来压抑着感情全部都写了下来。然后拿信到屋门前的邮筒里去寄出。
李书文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是出事后的第三天,表妹已经死去,是吃了大量的安眠药,在睡眠当中安详死去的。那封信厚厚的十几页,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的刺着李书文的心。那是怎样的心痛阿,假如当年自己跟表妹袒露心迹的话,可能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了。早知道表妹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去,那么自己就算承受“乱伦”的责骂,也不会让她就这样走了。可是时间无法后退,人死了也无法再活过来。死了的人走了就走了,而活着的人还得继续活着…… 本文是根据潇湘妃子的构思扩张而来。稍微尝试下,希望妃子不要见怪。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05556 引用第1楼nini82于2009-02-24 15:42发表的 :
本文是根据潇湘妃子的构思扩张而来。稍微尝试下,希望妃子不要见怪。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705556
写得很不错啊。
得了银子别忘了分点给妃子。 引用第2楼醉乡常客于2009-02-24 15:55发表的 :
写得很不错啊。
得了银子别忘了分点给妃子。
呵呵 不如醉版给点银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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