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10亿余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卫生部日前公布的“2008年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表明,我国目前已有10亿余人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据了解,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统计表明,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2729个,参加新农合人口8.14亿人,参合率达91.5%,越来越接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目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扩大。2007年,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79个,参保人数达4291万人,2008年试点城市新增229个,参保人数也大大增加。2007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8亿人,全年基金收入2214.2亿元,基金支出1551.7亿元。
与此同时,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也逐步完善。据民政部2008年前3季度统计,全国城市医疗救助支出18.3亿元,救助447万人次;农村医疗救助支出32.6亿元,医疗救助4869万人次。2008年前3季度的医疗救助支出已超过2007年全年,政府投入的增加保障了各地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婷玉、李伟)
http://news.163.com/09/0217/18/52CGJBQP0001124J.html
医保名字好听,最后还是自己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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