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那驼背的老人为我掌灯
那驼背的老人为我掌灯——《波雷图注疏全集》序言
原文出自: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5133579/
2009-01-13 18:34:43 来自: 文木钊风
国朝向来喜爱读经,却不甚喜爱读典。学界学人长于追逐潮流和迎逢,却不加消化,不能孜孜以求古典之堂奥。
去年,德国尼希特弗努弗特(Nichtvernuft)大学的教授爱梯尔德(Aidiot)来到广东讲学,我是翻译。一次请他吃西餐,由好友泰京明教授作陪,吃饭时偶然提起原东德的学者尼希尔(Nihil)的时候,爱梯尔德教授却突然停下不吃了。我在惊讶之余,问他其中原因。原来,在德国,坊间流传的东德学术书籍已经寥寥,更没有人阅读尼希尔教授了。
说来惭愧,当年我身在海外,便知晓尼希尔教授是原东德研究古典学的大家,他注疏的柏拉图全集中充满了一位政治哲学家的博学和责任感。只是当年求学心切,便没有再注意。直至回国后,才发现国朝学界万马齐喑,多年亦没有对尼希尔教授予以足够重视。后来,又忙着注疏施特劳斯,也没能将他的著作进入西典与阐释的系列进行翻译。
那么这位尼希尔教授究竟有多厉害,让爱梯尔德教授这样的德国哲学界领军人物吃不下饭呢?
我们知道,海德格尔的哲学思考无疑给西方经典解释学界带来了一场历史含义深远的转变——施特劳斯是这场转变的伟大见证人。但是,他们二人因为在晚年都摆脱了不自由的政体,因此,便不能再亲身体会政治迫害给政治哲学家的写作技艺带来的影响,所以和尼希尔教授相比,他们少了亲身体验的那份真诚的财富。这种真诚的财富才是属于真正的政治哲学家的。
有的思想者的思想能让人享受到智性的快乐,却不会让人感动——阅读尼希尔教授的柏拉图注疏集,不禁令人感动,还让人领悟到历史浩淼深幽的历史沧桑。
当场,我便对爱梯尔德教授提出我要全面引介尼希尔教授的著作——爱梯尔德教授十分感动,握着我和泰京明君的手,向我们鞠了一躬,几乎说不出什么话来。
感谢吴道千博士,他在从德国爱多恩特诺(Aidntknow)大学完成政治哲学博士归国不久即被我拉来翻译此书。吴博士在德留学多年,德语精熟自不用说,沙丁语、吐火约语和希突语亦不再话下。正是他在身体几位特殊的情况下翻译此书,才让我们能够亲身体验到尼希尔教授这位古典政治哲学大家的大著以及多种古典语言带给我们的精神愉悦。
正是这种精神愉悦才是我们学习古典,从中滋养心性的的目的呵。
记得爱梯尔德教授在向我们鞠过躬后似乎偷偷地抹去了眼角的水分,因为让他想不到的是,一位在德国已经不大受重视、却见解深刻的政治哲学家,却能在另一文明的古老国度得到传播,令他十分感动。
看到他这样,我和泰精明兄心底都产生几分骄傲和愉悦。
学者的生命是长久的,读前辈经典而有共鸣,则如同挚友秉烛长谈~~
那位教授在听人提及前辈的著作时,猜想其感受如同,再见多年好友的音容相貌,自然感慨`~~
为标题吸引而来,事实上却对两位重要人位毫无所知 敢问chaque兄,豆瓣下面的回复为什么会有”反讽“和”恶搞“一说呢。 引用第2楼秋水小柯于2009-01-14 20:02发表的 :
敢问chaque兄,豆瓣下面的回复为什么会有”反讽“和”恶搞“一说呢。
完全没看出来,不是篇普通的序吗? 难道内有玄机 呵呵,这个大家可以去看以下这篇文章:
刘小枫:维兰德与康德
http://www.yuandao.com/dispbbs.asp?boardid=2&id=18773
进而可以研究一下,为什么我转贴的那篇文章,作者要起名为“文木钊风”呢?
此外,尼希特弗努弗特、爱梯尔德、尼希尔、吴道千、泰京明这些名字又都是什么意思呢? 被骗了~ 无知无畏却有愧俄~~~ 有趣,沙丁语,呵呵 哈,我比较关心这老教授最后吃饱没有,豆瓣的帖子被删以后是不是就不大好找答案了? 呵呵,好像是一帮子中山大学的学生护师心切,导致各论坛都把这个帖子删了。
我觉得这种玩笑本来未必是恶意,越张罗删贴则越显得器量狭小、心灵脆弱,越让人觉着这人pathetic。
爱梯尔德(Aidiot)教授最后吃饱没有,文木钊风没有交代,还真不好讲了。不过在刘小枫教授笔下,“老教授说完这话,终于把那块牛排送进了嘴里”,至少是有一口下肚了。 是啊,我就是看着刘博士的贴心才对爱教授有些不放心,虽然以他老人家而言吃不吃饱的关系或许不大。刘博士最后扔出来的靴子当然是体现了他“叙事”的功力,我只恨水平太差,欣赏不到其余部分的精妙。
另外那个转载底下一篇文章也挺有趣的,说刘教授“把自己“钉”进“十字架””,我觉得不是很好理解,chaque兄可否解说一下? 引用第9楼parivraj于2009-01-15 22:04发表的 :
是啊,我就是看着刘博士的贴心才对爱教授有些不放心,虽然以他老人家而言吃不吃饱的关系或许不大。刘博士最后扔出来的靴子当然是体现了他“叙事”的功力,我只恨水平太差,欣赏不到其余部分的精妙。
另外那个转载底下一篇文章也挺有趣的,说刘教授“把自己“钉”进“十字架””,我觉得不是很好理解,chaque兄可否解说一下?
呵呵,parivraj兄该看到那篇文章是记者98年写的,自此之后,刘教授的立场又多经变化,十字架什么的,似乎早就不谈了。
从教义上来说,“十字架事件”当然对于基督宗教有核心意义。但是信靠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效法基督,是否就意味着自己也要“钉进十字架”?还是说,这种自视为耶稣基督的态度,本身已经超越了谦卑与效法,构成了僭越或渎神?这个我体悟不深,还真不好讲。也许当初的文化基督徒刘教授有自己的理解吧。 哈,那看来这个操作方法也已然失传了,耶稣基督虽然既是祭品又是大祭司,却不是自己把自己钉上去的。 引用第11楼parivraj于2009-01-15 22:32发表的 :
哈,那看来这个操作方法也已然失传了,耶稣基督虽然既是祭品又是大祭司,却不是自己把自己钉上去的。
自己钉自己,用斯宾诺莎的泛神论也可以勉强讲得通,但是让刘教授曾经着力介绍的什么莫尔特曼,什么诺斯替派(刘教授认为应该叫“灵知人”)来看,就非常之不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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