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芷 发表于 2009-1-14 14:16:15

知恩图报与恩将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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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雨村最初给人的印象并不恶劣:“腰圆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决非獐头鼠目之辈。谈吐行止也颇为得体,否则,“神仙一流人品”的甄士隐也不可能将其引为“聊友”,还“速封五十两白银,并两套冬衣”,助其博取功名。这雨村倒也争气,中了进士,当了知府。
甄士隐屡遭变故,从姑苏迁至大如州,随后出走不知去向,甄夫人哭得死去活来,只能依傍父母孤苦度日。此时贾雨村做官到了当地,偶见丫鬟娇杏,不仅“遣人送了两封银子、四匹锦缎,答谢甄家娘子”,还娶娇杏做了二房。“蟋蟀一对”死后,又将其扶作正室。
从这里可以看出,贾雨村这厮还算有点良心。尤其是不忘那位他心目中的“巨眼英雄,风尘中之知己”娇杏这事,比起那个叫聂赫留朵夫的俄国佬来,不知要强出多少倍。
腐败革职后,贾雨村靠贾政等人重新入了仕途。这时,“葫芦案”这一难题摆在了他的面前。那被卖丫鬟系恩人甄士隐之女英莲,按理说不能不救;偏巧凶犯主子却是新近助他复出的恩公内亲。从情理上讲,念旧恩是必须的,但要是不助薛家过关,又如何体现“知恩图报”的精神?于是,权衡利弊,贾雨村最终“胡乱判断了此案”。
贾雨村曾经觉得自己“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是我实不能忍为者。”葫芦僧则对症下药,循循善诱:“……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我们来设想一下,要是贾雨村真的秉公执法了,会有什么后果?丢乌纱帽是肯定无疑的,更有甚者,他还会落一个“恩将仇报”的骂名。要知道,历朝历代,舆论工具都掌握在为官作宰之人手里,你要是得罪了某个权贵,一损俱损者自不必说,别的同类也必定避你三分,甚而至于还会将你当作灾星驱之灭之。谁叫你恩将仇报的?
对于甄士隐,贾雨村完全有理由为自己开脱。姓甄的待我不薄,可贾某人也没亏待你啊。你五十两白银,我两封银子;你两套冬衣,我四匹锦缎;况且,在对待娇杏的问题上,我多有风度?至于你女儿去薛家做丫鬟,穿金戴银的,难道不比在贫民窟里混强上百倍?
如此作为,既保了自身,又可留着自身报效朝廷,有何不可?
至于石呆子的那二十把古扇,那叫本事。再说了,贾家是恩人,投其所好,这叫知恩图报;否则,倒是不知好歹了。懂不懂?
……
贾雨村其人其事,仔细想来,是否有些许现实意义?

雪融鸿飞 发表于 2009-1-14 15:55:26

呵呵,红楼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现实中找到生存的影子,虽然时光已经过去百年,朝代更替,人事全非,可是这些影子却依然鲜活,可见红楼的生命力~~~

潇湘妃子 发表于 2009-1-14 20:29:05

如果没有梅老师的红楼文章潇湘就不认识梅老师
所以谢谢梅老师的红楼文章让潇湘认识了梅老师
我不喜欢贾雨村

飘雪 发表于 2009-2-23 09:26:17

适者生存,这应该是雪芹教会我们的最大的一个道理。
不管什么年代什么社会,都是如此。
想活命吗?
想活得好一些吗?
那,对不起,
顺应潮流,适应社会,这是你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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