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顶盒里的“广告邮件”
请教大家一下,电视台经常借机顶盒发送一些广告,这样做,算不算侵犯用户隐私?或者造成骚扰?
因为现在大家为机顶盒使用每个月已经交了25.5元。
谢谢! 偶个人以为侵犯用户隐私谈不上。因为发送广告的行为是在向用户提供信息,尽管在用户来看是垃圾信息,而侵犯隐私势必有个获取信息的行为才得以构成。
至于骚扰,完全构成,如果广告频繁、长时间的出现,影响正常收看(这种影响只要在普通人看来干扰了观众对于收看内容的全面了解,即可构成)则毫无疑问构成骚扰。这个可以提提意见,不管用的话,可以起诉,和手机垃圾短信差不多。现在由手机网络供应商发来的垃圾短信大大减少了,因为有过类似案例,手机网络供应商败诉。机顶盒广告偶看也可基本照此办理吧。 多些散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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