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的法律救济?
杭州地铁已经发生好就了,但论坛里没见什么动静所以我就想问问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杭铁地面的施工、雇工的责任是怎么样的?
用我们的法律该怎么解决,如何维护死难者的权益。
对其中转包的弊病该怎么解决呢? 如何维护死难者的权益。
这个,新闻里没有说死者家属维权的事情,缺乏具体的条件来谈论维权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也许家属已与施工方达成协议?
对其中转包的弊病该怎么解决呢?
这个,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体制问题。现有各地铁公司由项目组自己成立,主要技术支持方一枝独大的状况没有改变时,这个问题不会消失。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达到充分竞争,比如可以把那个中铁什么公司分解,多几个竞争主体,吸收民间资本进入,适度放低某些竞标条件。
政府公务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亲友不得参与重点工程建设。政府只管招标和监督,监督可以请竞争对手进行。等等。
反正现在的现状是,平时这些垄断的“二政府”(项目公司)由财政养着,项目多的时候就临时找些小企业转任务,还盘剥这些小企业,哪能不出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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