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0 22:17:02

朗费罗的诗歌在中国的译介

朗费罗的诗歌在中国的译介

美国诗人亨利•瓦兹华斯•朗费罗(1807-1882)在世时可谓是非常受大众欢迎的人物, 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抒情诗、歌谣、叙事诗和诗剧。他的诗歌在美国广为传诵,在欧洲受到赞赏,被译成20余种文字。他77岁生日成了当年的国家公共假日,全国举行游行庆典、朗诵他的诗篇。他还是第一个雕像被放到英国威敏寺诗人角的美国诗人。1881年,他与几位朋友组成了“美国但丁社”, 自己独立完成了诗体的《神曲》译本,至今还被人广为阅读。 在19世纪美国著名诗人中,朗费罗与其它的诗人相比较,研究、译介在中国几乎是一片空白。
19世纪下半叶,中国开始了美国文学的译介,甚至还开始了最初的(比较)研究。诗人朗费罗的《人生颂》是“破天荒最早译成汉语的英语诗歌” 。1865年以前,《人生颂》由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译成“有章无韵”的汉语,这位清政府官员不辞劳苦抄写在一面中国扇子上,托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转给朗费罗本人。经钱钟书先生考证,这是第一首翻译成中文的西方诗歌(已经有学者否定这个观点)。事实上,那篇译文甚为蹩脚,激起了当时中国旧知识分子对西方文学的鄙夷。一位英国人也感喟:“假若他的译文与他的书法一样好,那就真是佳作了。”除了《人生颂》,朗费罗的《爱情光阴诗》、《晨风篇》、《矢与歌》及《村中锻工》(今译《乡下铁匠》)也于清末民初译介到中国。在《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初编12帙第2册第126—127页记载:1882年面世的《舟行纪略》一书里,探讨英国拜伦和美国朗费罗都“以能诗名于时,难分伯仲。唯拜伦诗多靡曼之声,未得风雅之正。究不若龙飞露诗感慨激昂,雄健绝伦,淋漓尽致也。”同时指出朗费罗“气如涌泉而明白畅晓,想元、白亦视为畏友。”此书高论可谓中国最早的朗费罗研究。1913年,安徽休宁人黄寿曾(去世时年仅27岁)在他的《寄傲盫遗集》中翻译了他的《箭与歌》,题为《白羽红衣曲》。
   已故的国学大师胡适也曾译介朗费罗,将朗费罗的Daybreak 译成五言古体诗,题为《晨风篇》,并介绍“朗费罗氏为美国第一诗人,其诗如吾国之陶潜,秀淡幽明,感人最深”。 [44 吴宓,著名西洋文学家。1917年23岁的吴宓赴美国留学,回国后,吴宓创作了《沧桑艳传奇》,此书改写于朗费罗的浪漫的爱情诗《伊凡吉琳》,原载于民国二年的《the Useful Knowledge》(梁启超题签)。《伊凡吉琳》曾经由浦薛风译为文言小说《红豆怨史》,登载于民国五年的《小说月报》。吴宓最初的计划是翻译并改编这部叙事长诗,但实际上他创作了一部中国古典戏剧。《沧》原计划撰写十二折,但吴宓只创作了四折即止,分别为“传概”、“契游”、“缔因”和“寺警”。 在《沧》剧中,吴宓运用中国传统文言文和中国特有的民族风格进行创作,历史事件和原诗的外国人物完全中国化,其语言改为典雅的文言文,连动作和服装也是明清所特有的风格。
诗人穆旦与朗费罗也有一段诗缘。1958年穆旦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在逆境中仍坚持翻译、写作。进入50年代的穆旦创作处于低潮的原因,除了政治因素以外,则是他将更多的热情与精力转移到诗歌翻译之中,翻译填补了他20多年的诗歌创作空白。据统计,穆旦翻译朗费罗诗10首分别是:《箭与歌》、《我失去的青春》、《晴和的一天》、《雪絮》、《孩子们》、《海草》、《阴湿沼泽里的奴隶》、《奴隶的梦》、《生之礼赞》、《破晓》。这些诗歌发表在《译文》1957年第2期,94-105页。其目的是为了纪念朗费罗诞辰150周年。在穆旦的译后记中对朗费罗的诗歌做了一番评价:“朗费罗仍不失为美国人民的诗人,最重要的是他在惠特曼之前以其自己的方式歌颂了美国人民的生活。”在肯定朗氏的同时,穆旦认为“朗费罗的诗理应是不该被人民忘记的文学遗产”。 穆旦的译文语言平易、质朴、简洁、生动,最接近朗费罗原著的语言风格,用词准确,描写生动,真实地再现原诗的风格、色彩和气氛。穆旦那些在时代压抑下的翻译作品,曲折地体现了知识分子在时代灾难中的独立思考,蕴涵着诗人崇高的精神追求。
   最早的一本《朗费罗诗选》是上海晨光出版公司于1949年出版,222页,丛编项:晨光世界文学丛书,赵家壁主编;英文题名:Selected poems。译者简企之,是荒芜与朱葆光的联合署名。
杨德豫先生翻译的《朗费罗诗选》在1959年和1985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在1959年版,有译诗61首,基本上都是译成“半自由体”。1985年版本在原来的基础收录翻译14首,翻译的原则是“以格律体译格律体”。杨先生的翻译形神兼备、信且美。
王晋华译的《 朗费罗诗歌精选》在2000年由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203页,本书收录了夜吟集、歌谣、杂诗、奴隶之歌、抒情诗与十四行诗、海边与炉边、候鸟集、长诗迈里斯•斯坦迪什求婚记等。特别指出的是王晋华翻译了朗费罗的部分晚期作品,该选集共52首译诗,有14首不同于杨德豫的翻译,采用的多是自由体,肯定了朗费罗“化典籍为神奇”的创作,其作品有“飘逸诡的诗风”、“凝练隽永的诗风”、“轻灵温馨的诗风”、“活泼凄婉的诗风”。   
   韦德培译《朗费罗作品选集》于2003年在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202页,该书含有朗费罗的长篇叙事诗《伊凡杰琳姑娘》和《斯坦迪什求婚记》;剧本有《西班牙学生和吉卜赛姑娘》三部分作品。徐萌,承佳特译的《朗费罗童话》于2005年在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英汉双语,共翻译12首诗歌,其中有8首将诗歌的语言译成童话小说的语言,便于读者欣赏接受。
在朗费罗的作品单行本翻译中,李平沤译《伊凡吉琳》有新文艺出版社在1957出版,共86页。李平沤先生翻译了很多法国的文学作品,想不到对朗费罗也有这么大的兴趣。 王科一译的《海华沙之歌》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在1981年出版,共292页。非常不幸的是王先生在“四人帮”的迫害中已经含冤去世了。在译书中,王先生对朗费罗的三个创作阶段精心的评述,肯定了朗费罗“在美国文学史上及在世界文学上是有一定的地位的。”“他的博学,他在美国文化园地的拓荒功绩是不可忽视的。”《海华沙之歌》反映出朗费罗感情上和才能上一切最优美的品质。在翻译的作品的前言里,王先生介绍了德国诗人弗瑞立格拉特在他的翻译《海华沙之歌》的序言中的评价 :“我的赫赫有名的朋友在诗歌的领域里为美国人发现了美洲,是他第一个创造了纯粹的美国诗歌,这个诗篇应该在世界文学的万神殿里占有一个卓越的地位。”
   赵萝蕤先生的《哈依瓦撒之歌》(现在译为《海华沙之歌》)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57年出版,共251页,译于1955年。赵萝蕤先生以研究英美文学见长,尤其以翻译与研究T•S•艾略特、亨利•詹姆斯以及沃尔特•惠特曼闻名。很遗憾的是《哈依瓦撒之歌》没有达到朗费罗在当时国内的宣传效果。
在零碎的翻译作品中,有刘守兰教授在《英美名诗解读》介绍朗费罗三首诗歌分别是:《奴隶的梦》、《潮起潮落》、《逝去的青春》,并配发了相关的赏析文字与作者介绍。
   在文学史的讲解中,有张冲主编的《新编美国文学史》重点讲解了朗费罗,而其他的文学史是不屑于去介绍这位在美国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诗人。我认为原因主要是在中国的学者总是跟在西方学者的后面,没有自己的主见而已。西方人评介反传统的先锋派诗歌好,中国的所谓的学者们一起而上去翻译他们的作品,讲解他们,当然借跟上时代潮流的名义。在常耀信教授著的《美国文学史》中居然介绍朗费罗是“文艺复兴的配角”(看来无论什么都会有主次之分的,高贵的文学也不例外),同时对朗氏的诗歌做了部分的剖析。
   在论文的研究发表的作品中,朗费罗的研究非常有限。除了笔者近几年发表的几篇论文之外,还有几篇赏析类的文章发表,这些文章重点赏析的是朗费罗的名作《人生颂》、《金色夕阳》、《潮起潮落》。 文章发表的期刊档次不高,有待于更多的学者加入。
目前国内的研究现状:首先, 国内的朗费罗研究视野还不够开阔, 我们的研究比起美国本土的朗费罗研究还存在滞后性。 客观上的资料匮乏和主观上的创新意识不足导致了我们亦步亦趋英美学者。再次, 朗费罗研究专著和朗费罗传记在中国目前是一片空白,无人问津。国内学者撰写的朗费罗研究专著还不多见, 更没有看到国内学者撰写的朗费罗传记。书信、散文、日记、回忆录等基本没有翻译。 最后, 朗费罗诗作的研究范围还有些狭窄。由于朗费罗诗译成中文的是那些有限的名作, 而依靠原文研读朗费罗的学者仅是朗费罗研究队伍中的一部分, 这便制约了我们的研究, 形成了研究范围狭窄的局面。因此, 我们只有在朗费罗诗汉译方面加大力度, 才能真正拓展朗费罗研究的领域。朗费罗诗歌研究范围的狭窄还表现在对他诗歌艺术的研究方面。学者们主要集中地研究朗费罗诗歌中的意象、比喻、韵律、诗歌形式以及特殊的修辞风格,而对他诗歌的其它艺术特色如哲理性、复义性、象征性或研究不够深入或几乎尚未涉及到。朗费罗的诗歌在欧美的研究状况目前也无人在中国译介,需要研究者在这方面克服资料的有限性加强研究并引进他们的观点。
将来的研究方向与对策:朗费罗研究者要注重运用精神分析、女权主义、新批评、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文学符号学、文学伦理学等现代文学批评理论和方法研读朗费罗, 从而拓展了朗费罗研究的领域。运用比较文学中的“影响研究”和“平行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探讨朗费罗接受的复杂的文学和文化思想影响, 朗费罗对现代美国诗人的影响以及和朗费罗在渊源上没有直接影响的作家之间在创作倾向上的契合和异同。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0 22:20:01

欢迎提出修改意见,应用此内容的朋友,请注明出处,本文即将发表在一学术刊物上,请勿抄袭,谢谢配合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1 08:33:36

花费了3个月的时间写了一篇拙文,不知有多少人愿意读完啊

hero8151 发表于 2008-11-22 22:10:12

1865年以前,《人生颂》由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译成“有章无韵”的汉语,这位清政府官员不辞劳苦抄写在一面中国扇子上,托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转给朗费罗本人。   前后指代不清。是清朝总理衙门的董恂修改后抄在扇子上的。而你文中看上去“这位清政府官员”却像是威妥玛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3 11:40:53

是清朝总理衙门的董恂修改后抄在扇子上的。

根据调查研究,你的建议是正确的,非常感谢!!!!!!

一品茶 发表于 2008-11-23 22:36:47

您好,我想这更像您打的草稿吧,不过对我也很有益。
阅读后我觉得最后两个段落,(我很在意这两个段落)似乎该重新整理语序或语气,比如:首先, 国内的朗费罗研究视野还不够开阔, 我们的研究比起美国本土的朗费罗研究还存在滞后性。 客观上的资料匮乏和主观上的创新意识不足导致了我们亦步亦趋英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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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写成:国内的朗费罗研究视野还不够开阔, 客观上资料匮乏……,主观上创新意识不足……,比起美国本土的朗费罗研究还存在滞后性,导致了我们亦步亦趋英美学者。

当然我也仅仅是读了两遍。非常期待您把发表后的文章也贴出来。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4 08:51:37

THANK YOU VERY MUCH
I WILL ENJOY YOUR ADVICE AND ACCEPT WHAT YOU SAID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4 08:58:19

当然我也仅仅是读了两遍。


难得可贵啊,我一直担心无人欣赏我的拙文,我将再过一个月的时间,再读此文决定其学术价值考虑发表,感谢朋友鼓励。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4 15:54:21

亨利•华兹渥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 是美国19世纪杰出的诗人。他的诗作很畅销,这在世界诗坛上都是极少有的现象。据说他的长篇叙事诗《迈尔斯•坦狄士的求婚》在伦敦一天就卖了一万本;《海华沙之歌》被译成许多种语言,并由纽曼红衣主教的兄弟译成了拉丁文。朗费罗出生在缅因州的一个沿海城市波特兰。他小时候就聪颖过人,3岁入学读书。他父亲是一位名声很高的律师和州议员,对朗费罗要求很严,期望他将来能“谋得个有名有利的职业”。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个从小颇有才气的儿子后来却成了诗人。1822年,14岁的朗费罗进入不伦瑞克城的新博多因学院学习,和美国著名小说家霍桑是同班同学。在学院里,他的学习十分优秀,在同学中威信很高。在这里他阅读了大量的美国文学文献资料、熟悉了美国文学的传统和诗歌的历史,并写出了不少诗作,发表在《美国文学报》上。1825年,博多因学院决定开设现代语言系。由于朗费罗古典语言翻译成绩优秀,学院董事会选派他到欧洲深造。对于朗费罗来说,欧洲不仅是一片神圣的土地,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首诗。他先后在法国的巴黎、西班牙的马德里、意大利的比萨、佛罗伦萨、热那亚、那不勒斯•罗马和威尼斯等地游学,于1829年经德国返回家乡。他在欧洲四年,先后学习了法语和西班牙语,了解了所到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研究了他们的语言和文学,并通过实际的社会交际提高自己的语言实践能力。回国后,朗费罗在博多因学院现代语言系任教授。他不但传授语言知识,还引导和培养学生的文学兴趣。1835年,朗费罗携夫人到英国、荷兰、德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留学,接触了许多思想活跃的学者和学术团体。然而他的妻子在德国分娩时不幸去世,朗费罗为此痛不欲生。不久,他回国定居在离波士顿不远的坎布利奇,并继续在哈佛执教。1839年,朗费罗从自己已发表过的诗中精选出一部分优秀作品,集成了他的第一部诗集《夜吟》。其中的一些诗篇立即广泛流传开来,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从而确定了他作为诗人的地位。《夜吟》出版后,朗费罗除了教课外,大部分时间忙于诗歌创作,他很快又写出了第二个集子《歌谣及其它》。这是一部故事诗集,诗人以通俗活泼的笔调叙述了动人的民间故事。随着这个诗集的出版,朗费罗的名字在40年代的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诗歌创作方面的成功虽然给朗费罗带来了声誉和欣慰,却使哈佛大学当局十分不悦。哈佛本指望以他在语言方面的造诸来支撑现代语言系的教学,他却醉心于诗歌创作。他每发表一首诗都使哈佛校方感到增添了失去一位得力的语言教授的威胁,而朗费罗每上一次语言课又使他自己感到要少写一首诗。这样,他在苦恼中度过了15年之后,毅然辞去了教职。1843年,朗费罗同弗朗西丝•艾卜斯顿结婚,婚后生活非常美满。他把妻子看成自己的“眼睛”,她的温存和美貌也成了他诗歌灵感的源泉。于是,他的诗歌评介《欧洲诗人与诗歌》(1845)、短诗集《海边与炉旁》(1846)、长篇叙事诗《伊凡吉林》(1847)相继问世。其中《伊凡吉林》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首重要的长诗。诗中描写了一个和平的村庄遭到法国殖民者的焚毁和一对恋人被拆散后经受的巨大痛苦,全诗充满了伤感主议的情调。1851年他又出版了诗集《金色的传说》,并开始写作早已酝酿着的长篇叙事诗《海华沙之歌》。可是,由于他此时视力减退近于失明,加上他的小女儿、他的父亲、母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使这部长诗未能顺利完成。这个时期,朗费罗除了写诗外,还经常同当时的文化名人往来,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文学团体,同爱默生、霍尔姆斯和罗威尔等人交上了朋友。1855 年,不朽的长诗《海华沙之歌》终于写成并出版后,立即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这是美国第一部印第安人的史诗在文学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海华沙是印第安神话中的英雄,是西风的儿子,天神派他把文明带给印第安各部落。海华沙为印第安人清理河道,灭除瘟疫,并教他们种植苞米,创造象形文字;他结束了印第安各部落的混乱,引导印第安人过上了和平劳动的生活。诗中还穿插了许多象征印第安人勇敢和智慧的神话传说,洋溢着对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生活的地方之自然景色的挚爱之情。1858 年,朗费罗出版了他的第三首著名长诗《迈尔斯•斯坦狄士的求婚》,这部长诗给他带来了更大的荣誉。正当他的创作兴趣再次高涨之时,意外的灾祸又一次降临到了朗费罗的家里:他的妻子正在用蜡烛封一封信时,衣服突然着了火,朗费罗闻声赶来,不顾一切去救她,自己也被火严重烧伤。他的妻子第二天清晨就死了,这对诗人的感情又是一次沉重的打击。由于悲伤,他的创作灵感滞塞,很长时间没有作品问世。几年后,他心绪好转,完成了他最长的诗作《路边旅店的故事》,出版后得到霍桑的赞许。朗费罗的晚年是在人们的崇敬声中度过的。60 岁时,他带领他的一大群亲友再次访问欧洲,受到英国官方人士隆重欢迎,英国女王xxx亲自去温泽城堡迎候。政府的文职要人和名作家为他举行盛大宴会,牛津大学把他作为“美国最出名的诗人”以最高的礼遇款待。这位在美国文坛上久负盛名的老诗人一时名震海外。朗费罗在他一生的诗歌创作中成功地抓住了时代的脉息并使之与自己的个性溶为一体,把自己国家纯朴的殖民时期风尚与南欧阴暗的浪漫主义教堂和城堡写得一样完美。他既有学识又发扬民主,在20 多年里一直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大师。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4 15:55:29

世界和平理事会今年号召全世界纪念的亨利•瓦兹渥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 882)是美国十九世纪“家喻户晓"的诗人。他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沿海城市波特兰,那是一个充满边界的粗犷生活的小城,使他从小就熟悉码头、水手、边界的开拓者以及印第安人的传说。但另一方面,他的家庭是富有的,他受到了当时资产阶级可能受到的最优良的教育,加以他的阅读兴趣广泛,他很快地精通了欧洲德、法、西、意等国的文字,担负起介绍欧洲的所谓古老文化的任务。他曾经两次到欧洲做较长期的旅行,这充实了他的知识和见闻,并且替他的教书职业取得资格。1829年,在第一次游历欧洲后,他在鲍杜因学院担任现代语文讲座。而在第二次游欧后,自1836到1854年的十八年间,则任哈佛大学的语文教授。离开哈佛后,他已经是一个著名的诗人,可以专门从事写作了。
朗费罗第一篇著名的诗作“生之礼赞",是在1838年匿名发表的。它被誉为“真正美国心脏的跳动"。当时反蓄奴的文化战士与民主诗人惠蒂尔在它刚一发表后,就如此评论道:“我们不知道作者是谁,但他或她绝不是等闲之辈。这九节单纯的诗比雪莱、济慈和华兹华斯等人所有的梦想加在一起都值得多。这篇诗是呼吸着、充沛着我们今天的时代精神的——它是一个有为的世纪的精神蒸汽机。"
朗费罗的诗所以流传很广,这些话道出了部分的秘密。是的,他的诗感染有美国的生活气息,虽然这在后代看来是很不够的。但在当时崇尚英国文学的美国文坛上,朗费罗坚持从美国生活背景中去寻找长诗的题材,他的诗在内容方面也或多或少地表现了美国人民的上升的清教精神生活,这已足够使他以显著的姿态出现了。
朗费罗写作的范围很广,数量也极多。他的第一本诗集是“夜吟”(1839),其中包括“生之礼赞"、“夜的赞歌”、“星光”、“花"、“天使的足迹"等名篇。自此以后,他平均每两年出诗集一本。1842年出版了他的“关于蓄奴制的诗"(“奴隶的梦’’和“阴湿沼泽的奴隶,,即其中的两篇),对当时迫切的政治问题表现了他的正义感。这些诗增加了他的声望,但没有使他参加到实际的解放黑奴运动中去。1847年,他的长篇叙事诗“伊万吉琳"问世,给他带来热烈的赞扬。其中的故事和人物虽然是美化了的,但不乏现实的色彩。从伊万吉琳的坚忍有为的性格,可以窥见当时美国人民的形象。景物的刻绘特别深致细腻:那拓荒者的生活,那原野、森林和密西西比河的描写,都富于异常的魅力,这是只能由那一地区那一时代的生活提供出来的。继“伊万吉琳”之后,另一篇叙事诗杰作“海阿华沙之歌’,在1855年发表。这是一篇美国的史诗,它取材于印第安人民的传说,叙述了印第安民族英雄海阿华沙一生的故事,使人看到那个民族怎样坚持劳动及和平的美德,在集体利益下把美好的生活建立起来。这里讲的虽然是印第安人,但却充满了当时美国人民开荒进取的精神和健康的情绪。另一篇叙事诗“迈尔斯•斯坦迪司的求婚’’(1858)幽默地叙述早期殖民者的城市生活,比“伊万吉琳"有更多的现实色彩和戏剧性,人物的刻画也更逼真。它在伦敦出售的第一天,就售完了两千册,由此也可以见到朗费罗作品的风行,当时已不限于美国了。
除以上三篇杰出的叙事诗外,还有仿乔叟的长诗“夜活故事集,(1863)也应该一提。这是许多故事诗的集合,其中如“吉陵渥斯的鸟儿"一篇故事写出他的知识和见闻,并且替他的教书职业美国小镇的生活景色,充满了幽默和生趣。朗费罗也写过一些宗教长诗(“圣行传”,“神圣悲剧"等)和诗剧(“西班牙的学生”等),但这些都是失败的作品。他的多种样的译诗,尤其是但丁的“神圣喜剧",引起了更多的注意。
在短诗方面,除上面已提到的外,还有“海边与炉边’’(1850)和“候鸟"两个集子也是为人所熟知的。脍炙人口的诗还有:“乡村铁匠"、“精益求精"、“船的建造”、“断念"、“上帝的园地"、“处女时期”、“穿甲胄的骷髅"、“我失去的青春"以及歌颂儿童、阳光和地方景色的一些诗篇。
总的来看,朗费罗不是一个激情的或政治的诗人,也不是(在浪漫主义风行的年代)一个浪漫诗人。他的一生是富裕、幸运而平静的;除了他的妻子在他第二次欧游时焚死于荷兰而外,他的生活中没有任何悲剧。因此,有人认为他的诗缺乏深刻的感情与思想,没有意境与形象的创新;认为他的灵感是来自书本的、转借的,他只不过是把别人的思想用好的词句装饰起来的修辞者而已。在他死后,他的声誉很快地衰退了,一至今日,这是一个事实。
这种说法也不无它的理由。我们看到,朗费罗的许多作品都和外国作品的阅读有直接关联,可以明显地指出其中所受到的是哪篇作品的影响;朗费罗并且善于采用格言、名句或民歌的某一句话作为他的诗的中心思想或叠唱(例如,“我失去的青春"采用北欧的民歌,“生之礼赞"模仿歌德的诗等)。我们还可以说,他的诗所以能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家庭与课本上广泛出现,还由于它那中庸的、感伤的、适合资产阶级口味的宗教与道德观所使然。就是这种宗教与道德观,使他的诗往往带有浓厚的训诫口吻,而这一切在今日看来,当然是他的缺点无疑。
但是,尽管如此,朗费罗仍不失为美国人民的诗人。最重要的是,他在惠特曼之前,以其自己的方式歌颂了美国人民的生活。在这方面,有他的三篇长诗“伊万吉琳"、“海阿华之歌"和“迈尔斯.斯坦迪司的求婚"作证;在短诗中,他所表现的情感,尽管有其阶级与宗教的局限性,尽管有很多时候渗透着悲观的、感伤的、消极的因素,但从我们所选译的诗来看,朗费罗仍旧有其情绪的光明的一面,那里表现着坚忍不拔、爱生活、爱劳动、爱青春、儿童与日常生活的温暖等。他的诗歌的这两方面恰好给从事于劳动的人民灌注了乐观进取的精神,而在他们(也是信奉宗教的人们)忧郁或不幸的时候提供了安慰。恐怕这就是他的诗何以在十九世纪如此家喻户晓的原因。那些向诗要求深刻思想的人,竞错将这些可贵的东西排除在诗的思想之外,因此就看不出而致抹杀了朗费罗的诗的思想。人有时需要反抗压迫,需要斗争;但他也必需有幸福而快乐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在这种时候,我们认为,朗费罗的诗理应是不该被人忘记的文学遗产。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4 22:34:45

1864年,当时的英国驻华公使、汉学家威妥玛(T.F. Wade)将美国诗人朗费罗(Longfellow)的《人生颂》译为汉语,又由当时清廷总理衙门大臣董恂润色,取名为“长友诗”,被方濬师收入其于1872年刊行的笔记杂钞集《蕉轩随录》,但方濬师不知道该诗原作者是谁,又将其误作是“欧罗巴人”(同上;又见方濬师,1995:476-478)。(清)方濬师撰.盛冬铃点校.蕉轩随录 续录.北京:中华书局,1995.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1-28 16:41:12

朗费罗和郭沫若的“诗的觉醒期”
【作者中文名】 龚济民;
【文献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编辑部邮箱 1983年 04期
提供一篇相关论文,请有兴趣的朋友查阅。

kiyuwwb 发表于 2008-12-1 09:38:26

应该是中国最早的英汉诗歌翻译


在看中国翻译文学史的时候,查到了中国最早的英汉诗歌翻译的的题材。根据钱钟书的考证,他认为中国最早的英汉诗歌翻译应该是威妥玛翻译的朗费罗(Longfellow)的《人生颂》。( 钱钟书,《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85年12月,138页)

这个译文最早由威妥玛翻译之后,又由当时的户部尚书、后任事于“外交部”(总理衙门)的董恂译为七言。董恂谓Longfellow为“长人”。

这首诗在今天这般纷繁迷惑的时代读起来,无疑是一首励志的人生哲理诗歌。按照钱钟书的话说“例如一个美国学生厌世想自杀,读了《人生颂》后,就不寻短见,生意满腔”。(同上)而我,感觉句句是箴言。心中谨记,与大家共勉。

这首诗的英汉对照,我一一打字,摘录如下。括号中的应该是当初威妥码的译文,七言是董恂依威妥玛的汉语所作。需要说明的是,我找到的材料中,威妥玛的译文里,汉语句读的地方与钱钟书先生给出的双语笔录稍有不同。不知道孰是孰非,就保留了。

(这首诗歌的朗诵MP3文件可以在译路www.translagingway.com 的文学翻译论坛里面听到。)


A psalm of life

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Tell me not in mournful numbers, 莫将烦恼著诗篇(勿以忧时言),

Life is but an empty dream! 百岁原如一觉眠(人生若虚梦)

For the soul is dead that slumbers梦短梦长同是梦(性灵睡即与死无异)

And things are not what they seem. 独留其气满坤乾(不仅形骸,尚有灵在)

Life is real! Life is earnest! 天地生材总不虚(人生世上,行走非虚生也,总期有用)

And the grave is not its goal; 由来豹死尚留皮(何谓死埋方至极处)

Dust thou art , to dust returnest, 纵然出土仍归土(圣书所云人身原土,终当归土)

Was not spoken of the soul. 灵性常存无绝期(此言人身,非谓灵也)

Not enjoyment , and not sorrow, 无端忧乐日相循(其乐其忧,均不可专务)

Is our destin’d end or way; 天命斯人自有真(天之生人,别有所命)

But to act, that each to-morrow.人法天行强不息(所命者作为专图,日日长进)

Find us farther than to-day. 一时功业一时新(明日尤要更有进步)

Art is long , and time is fleeting. 无术挥戈学鲁阳(作事需时,惜时飞去),

And our hearts , though stout and brave. 枉谈肝胆异寻常(人心纵有壮胆定志)

Still , like muffled drums , are beating” 一从《薤露》歌声起(仍如丧鼓之敲)

Funeral marches to the grave丘陇无人宿草荒(皆系向墓道去)

In the world’s broad field of battle, 扰攘红尘听鼓鼙(人世如大战场)

In the bivouac of Life, 风吹大漠草萋萋(如众军林下野盘)

Be not like dumb, driven cattle! 驽骀甘待鞭笞下(莫如牛羊无言,待人驱策)

Be a hero in the strife! 骐骥谁能辔勒羁(争宜勉力作英雄)

Trust no future. howe’er pleasant! 休道将来乐有时(勿言异日有可乐之时)

Let the dead Past bury its dead! 可怜往事不堪思(既往日亦由已埋已)

Act, act in the living Present! 只今有力均须努(目下努力切切)

Heart within, and God O’erhead!人力殚时天佑之(中尽己心,上赖天佑)

Lives of great men all remind us 千秋万代远蜚声(著名人传,看则系念)

We can make our lives sublime, 学步金鳌顶上行(想我们在世,亦可置身高处)

And departing, leave behind us 已去冥鸿犹有迹(去世时尚有痕迹)

Footprints on the sands of time; 雪泥爪印认分明(势如留在海边沙面)

Footprints that perhaps another, 茫茫尘世海中沤(盖人世如同大海)

Sailing o’er life solemn main, 才过来舟又去舟(果有他人过海)

A forlorn and shipwrecked brother, 欲问失风谁挽救(船只搁浅,受难失望)

Seeing, shall take heart again, 沙洲遗迹可探求(见海边有迹,才知有可解免)

Let us, then, be up and doing, 一鞭从此跃征鞍(顾此即应奋起动身)

With a heart for any fate;不到峰头心不甘(心中预定,无论如何,总期有济)

Still achieving, still pursuing 日进日高还日上(日有成功,愈求进功)

Learn to labour and to wait.旨教中道偶停骖(习其用工坚忍,不可中止)。


汉语译文如下,是选自于清人方濬师《蕉轩随录》卷十三。

英吉利使臣威妥玛尝译欧罗巴人长友诗九首,句数或多或少,大约古人长短篇耳。然译以汉字,有章无韵,请于甘泉尚书,就长友底本,裁以七言绝。尚书阅其语皆 有策励意,无碍理者,乃允所请。兹录之,以长友作分注句下,仿注范书式也。徼外好文,或可为他日史乘之采择欤?诗曰:“莫将烦恼著诗篇(勿以忧时言),百 岁原如一觉眠(人生若虚梦)。梦短梦长同是梦(性灵睡即与死无异)。独留其气满坤乾(不仅形骸,尚有灵在)。天地生材总不虚(人生世上,行走非虚生也,总 期有用),由来豹死尚留皮(何谓死埋方至极处)。纵然出土仍归土(圣书所云人身原土,终当归土),灵性常存无绝期(此言人身,非谓灵也)。无端忧乐日相循 (其乐其忧,均不可专务),天命斯人自有真(天之生人,别有所命)。人法天行强不息(所命者作为专图,日日长进),一时功业一时新(明日尤要更有进步)。 无术挥戈学鲁阳(作事需时,惜时飞去),枉谈肝胆异寻常(人心纵有壮胆定志)。一从《薤露》歌声起(仍如丧鼓之敲),丘陇无人宿草荒(皆系向墓道去)。扰 攘红尘听鼓鼙(人世如大战场),风吹大漠草萋萋(如众军林下野盘)。驽骀甘待鞭笞下(莫如牛羊无言,待人驱策),骐骥谁能辔勒羁(争宜勉力作英雄)。休道 将来乐有时(勿言异日有可乐之时),可怜往事不堪思(既往日亦由已埋已),只今有力均须努(目下努力切切),人力殚时天之(中尽己心,上赖天)。千秋万代 远蜚声(著名人传,看则系念),学步金鳌顶上行(想我们在世,亦可置身高处)。已去冥鸿犹有迹(去世时尚有痕迹),雪泥爪印认分明(势如留在海边沙面)。 茫茫尘世海中沤(盖人世如同大海),才过来舟又去舟(果有他人过海)。欲问失风谁挽救(船只搁浅,受难失望),沙洲遗迹可探求(见海边有迹,才知有可解 免)。一鞭从此跃征鞍(顾此即应奋起动身),不到峰头心不甘(心中预定,无论如何,总期有济)。日进日高还日上(日有成功,愈求进功),旨教中道偶停骖 (习其用工坚忍,不可中止)。”

附注:

1.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1818年-1895年),英国人,从事英国对华外交,中文及汉学研究工作。自1842年跟随英军到中国后,曾在中国长达43年之久。威妥玛于1845年任香港最高法院广东话翻译。1852年年任上海副领事。1854年 太平天国期间,清政府未能有效管理上海海关。英、美、法联合接管上海海关管理权后,威妥玛任上海海关税务司。1866年2月,时任英国驻华公使馆参赞的威妥玛托公使 阿礼国上呈 总理衙门《新议略论》,希望清政府改革弊制,实行新政。否则完全可能受到各强富之国的干预制裁。1871年任英国驻华公使。其间英国在1876年以 马嘉理案为名强迫中国清政府签订 烟台条约,扩大英国在华的特权。 1883年返回英国。三年后将他的4,304册中文藏书捐赠予 剑桥大学。1888年,任剑桥大学首任汉学教授。威妥玛在华期间根据汉语的特点,使用拉丁字母创造了一种以 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汉语拼读方法,即后来称为 威妥玛拼音。

2.董恂(1870—1892),初名醇,后避同治帝讳改询,字忱甫,号韫卿,江都县邵伯镇人。1840年(道光二十年)成进士后踏上仕宦之途,至 1882年(光绪八年)正月,以76岁高龄退休罢职,先后历事道光、咸丰、同治、光绪4朝,历任户部主事、湖南储运道、直隶清河道、顺天府尹、都察院左都 御史及兵、户两部侍郎、尚书。其中户部尚书任期最长,自同治八年六月至光绪八年正月,达12年之久。在此期间曾充殿试读卷、会试正副主考官,以及文宗、穆 宗二帝实录馆总裁,又曾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作为全权大臣,奉派与比利时、英国、俄国、美国等国签订通商条约。为维护国家利益,据理力争,不辱使命。董恂 性爱读书,自幼家贫力学,为官数十年,公余手不释卷,退职留居京师时,以“还读我书”名其室。82岁,臀破不能久坐,犹坚持卧读不辍。董恂每任一职或奉一 差,皆喜记其事。先后著有《随轺载笔七种》、《楚漕江程》、《江北运程》、《甘棠小志》、《荻芬书屋诗文稿》以及《手订年谱》等近百卷。其中《甘棠小志》 即江都的邵伯镇志。他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为编纂这部志书花费了很多心血。

3.方濬师(1830一1889),字子严。定远人。十四岁进学校读书。1855年(咸丰五年)中举人。历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侍读、记名彻史、两广 运司、直隶永定河道按察使等职。在官三十年,公暇从不间断该书。藏书达六十万卷。据《安徽文献书目》,著有《退一步斋诗集》、《文集》、《焦轩随录》、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官录》等著作。传载《安徽通志稿·人物传》。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1 20:22:23

非常感谢朋友积极的参入讨论,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这些资料将是我著作《朗费罗研究》的首选。到时候请朋友赐教真姓大名,以表谢意。
根据我的研究材料,最早的英语作品翻译到中国是英国诗人弥尔顿的作品,不是朗费罗。钱钟书的论证是不一定是正确的,这个观点也有学者研究啦。我就不再赘叙。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1 21:01:47

这个材料会有所帮助你的认识:
近代早期中文报刊的史料价值
——有感于《〈遐迩贯珍〉研究》(中文版)出版


作者:周振鹤
文章来源:文汇读书周报
浏览:272 次




中国近代新闻史肇始于西洋传教士,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尽管这些洋人是为了传教的需要来创办中文报刊,却给中国带来与《京报》一类古代连续出版物全然不同的新闻出版理念,并进而使国人起而仿效,开辟了一段全新的新闻史。但由于这些早期的中文连续出版物在国内保存得很少,在国外也不多见,而且往往分藏于几处不同的地方,因而对其研究有限,有的研究者甚至见也没有见到,所以连其创刊终刊年限或基本内容也很模糊。最近得见一本篇幅不小的近代出版史大事记,于《遐迩贯珍》还说是“中英对译”刊物,于《六合丛谈》则云于1858年2月停刊,隔膜之深可见一斑。因此,如果能将这些早期的中文连续出版物汇集影印出版,对于新闻史出版史研究不啻是一个福音。而这部《〈遐迩贯珍〉研究》(中文版),正是出版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遐迩贯珍》的全文复制与词语索引,以及几篇重要的研究论文的汇集。

按照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范约翰1890年所编的《中文报刊目录》,《遐迩贯珍》是晚清来华传教士创办的第六种报刊。在其前尚有《察世俗每月统纪传》《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等五种。这五种中文报刊都在中国境外出版,因为传教士们当时进不了中国,只有《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一度在广州印行。而自《遐迩贯珍》始,则正式在中国本土出版,尽管其出版地是已被割让给英国人的香港,但连出版者自己也认为这是在中国的出版物。再往后不久,《六合丛谈》则出版于上海。

这些早期报刊不但于中国新闻史出版史研究十分重要,即对中国近代史与中外文化交流史而言,也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其他期刊不说,单就《遐迩贯珍》而言,过去许多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其所报道的太平天国与小刀会起义事实多有重要参考价值,屡屡加以引用,足见其于近代史研究的意义。而于中外文化交流史则注意到其作用的人不多,这里亦可举一例说明。关于中国历史上第一首汉译的英语诗,学界莫不宗仰钱锺书先生的定论,以为是由威妥玛初译,再由董恂转译的美国诗人郎费罗的《人生颂》。钱先生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一文中,只说郎费罗此诗“是破天荒最早译成汉语的英语诗歌”,但究竟何年所译,则未明确点出,揣其意或指在1864-1865年间。然而早在1854年9月1日出版的一期《遐迩贯珍》中,已刊载有英国诗人米里顿(按:即John Milton,今译弥尔顿)自咏目盲诗一首的汉译,明显早于郎费罗诗的译成汉语,至于它是不是第一首汉译英语诗歌,则未敢断言,信矣说无之难。

对于《遐迩贯珍》的学术意义与史料价值比较全面的分析,在该书前面的几篇研究论文中已有详细的阐述,读者可以从中受益。其实除了几位编著者的论文外,读者还可自行发现其于自己研究有用的地方。譬如,创刊号载有唐植翻译的美国金山采金条规九则。这位唐植乍一看名不见经传,但其实却是中国早期通英文的少数人之一,是鼎鼎大名的买办唐廷枢的兄长,参订过唐廷枢的《英语集全》,此书在中国英语教育史上有特殊的地位。由这点信息我们可以了解家族在中国早期对外接触中的作用。

语词索引的重要性在今天尤其显著。近十几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于中国从西文翻译过来的新词语的研究特别注意,尤其是德国爱尔兰根大学朗宓榭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与关西大学东西文化交流研究所的学者以及香港语文学会姚德怀等人的研究都从建立第一手的词库开始,目的就是通过新词语的产生与变迁过程,来探讨新概念与新思想在中国的形成与影响。这是一项长期并且有点艰巨的任务,需要沉潜的努力而不是快餐式的“科研成果”。该书的这种基础性的语词索引,就是沉潜努力的产物。如果将晚明以来西方人的中文著述,以及国人有关西学的著作中所有新词语都编出索引来,那么对研究汉语史与中国思想史的人将会是很有用的工具。

研究历史要从第一手资料开始,这是人人所知的要义。到傅斯年先生那里,更是将史料的意义强调到与史学相等的地位。傅先生非不明白史料不等于史学,但矫枉必须过正,所以才积极提倡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出于这一认识,中外都有人将近代早期中文报刊于以汇集重印的行动,为读者提供第一手的材料。这其中最早是1997年由黄时鉴先生整理编辑,由中华书局复制出版的《东西洋考每月统纪传》。接着1999年在日本有关西大学沈国威组织的对《六合丛谈》的综合研究,并将研究论文与该期刊全文复制,加上词语索引汇为一书出版,而后在2004年,同大学的松浦章又与内田庆市、沈国威合作编著《〈遐迩贯珍〉の研究》,也是以几篇出色的研究论文与期刊全文的复制及语词索引的汇集。可惜此二书都出版于日本,于中国读者而言,仍不容易看到。上海辞书出版社有鉴于此,先译出本书,接着还要将《〈六合丛谈〉の学际的研究》也翻译过来,于看不到这两种期刊的中外读者显然有莫大的便利。希望这样的好事,其他出版社也能起而仿效,那就更是读者之福气了。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1 21:05:21

北大沈弘教授讲座“第一首汉译英语诗歌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 日期:2005-03-04 ] [ 来自:Admin ]

应外语学院及我所邀请,2005年1月22日下午北京大学英语系博士生导师沈弘教授在紫金港校区东六411多媒体教室作了题为“第一首汉译英语诗歌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的学术报告。报告内容丰富,研究角度独特,用翔实的事例和严密的论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报告结束后,沈弘教授还认真细致地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沈弘教授精彩的报告获得了在座师生的一致好评。沈弘博士主要从事英美文学、英语语言史、中世纪诗歌翻译研究等方面的研究。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1 21:13:40

相关资料收集提供如下:沈弘、郭晖:最早的汉译英诗应是弥尔顿的《论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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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2005-2

谁最早将英语诗歌作品译成汉语?对于这个问题,凡是对于中国翻译史有基本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钱钟书先生已经在“汉译第一首英语诗《人生颂》及有关二三事”论证过这个问题。钱先生得出的结论是:从英文译成中文的第一首诗“既不是莎士比亚,也不是密尔顿的作品,而是美国诗人朗费罗的《人生颂》”。英国汉学家和驻华公使威妥玛(T. F. Wade)首先于1864年译为“有意无韵,似通非通”的汉语,再由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董恂加工润色成七绝“长友诗”九首,于1872年刊行在《蕉轩随录》上。由于英文是中国人最早广泛而认真学习的外语,所以这首诗“也就很可能是任何西洋诗歌译成汉语的第一首”(钱钟书语)。在过去的二十年当中,钱先生的这一论断一直被视为是一个权威性的结论,并且被众多的学者所引用和转述。

据传董恂曾将他翻译的 “长友诗”抄录在一面团扇上,并且通过总理衙门和美国驻华公使,把这面团扇赠送给了美国诗人朗费罗。此事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一度传为美谈。根据钱钟书先生所提供的这个线索,中国学者张隆溪在1983年赴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还曾经专门到位于坎布里奇的朗费罗故居去寻找过这面团扇,但结果还是无功而返。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意钱先生的看法。正如钱先生自己所指出的那样,威妥玛的汉译“词意格格不吐”,而董恂的译文尽管可读性略强一点,但遗憾的是,他并不通英文,只能依据前者的译文复译,其译文的忠实性就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因此在严格的意义上,他们两个人的合作就像林纾与其他人的合作一样,似乎都谈不上是真正的翻译。早在1925年,贺麟就在《严复的翻译》一文中就曾经认为严复在1898年所译的赫胥黎《天演论》中所含后者引用蒲伯的一段诗节是我国最早的英诗汉译。在他的眼中,具有专业水平的英诗汉译的第一人似乎非严复莫属。











2003年日本关西大学重印了由西方传教士麦都思于1853年8月在香港出版的一部中文月刊《遐迩贯珍》。在1854年的第9期上,赫然登载了一首汉译的英国著名诗人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这首汉译诗以四字短句为单位,形式整齐,语言凝练,一气呵成,显示出了相当精湛的汉语功底。而且在诗歌之前,译者还简要回顾了英国诗人弥尔顿的生平和创作,以及他在英国文学中的崇高地位。从译者的广博文学知识和娴熟的中文诗歌技巧来分析,简直难以令人置信这竟是出于西方来华传教士之手。

现将这首汉译英诗的全文转录于下:





世茫茫兮,我目已盲,靜言思之,尚未半生。


天賦兩目,如耗千金,今我藏之,其責難任。


嗟我目兮,於我無用,雖則無用,我心鄭重。


忠以計會,虔以事主,恐主歸時,縱刑無補。


嗟彼上帝,既閉我瞳,愚心自忖,其責我工。


忍耐之心,可生奧義,蒼蒼上帝,不教所賜。


不教所賜,豈較作事,惟與我軛,負之靡暨。


上帝惟皇,在彼蒼蒼,一呼其令,萬臣鏘鏘。


駛行水陸,莫敢遑適,彼侍立者,都為其役。




译者在翻译时一定经过斟酌,他本可以像明代从缅文翻译成汉语的译者一样选择五律或者七律体,而他最终选中我国最早的诗歌体——四言诗体译出,让人立即联想到了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因为四言是《诗经》里面的主要形式(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原诗恰好也是英国诗歌史上承前启后的集大成者弥尔顿的一首著名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因此,这首早期汉译英诗的历史意义可谓是极其深远。钱先生地下有知,也应为此感到欣慰。

虽然译者在该诗引言中将弥尔顿称作了“米里頓”,但在同一期英文目录上的英文解释:“Notice of the poet Milton, and translation of the sonnet on his blindness”(“有关诗人弥尔顿的简介,以及他十四行诗《论失明》的译文”)已经确凿无疑地为这首汉译英诗验明了正身。为了跟这首诗的译文作一番直观的比较,特将弥尔顿十四行诗《论失明》的原文援引如下:





John Milton, “On His Blindness”






When I consider how my light is spent

Ere half my days, in this dark world and wide

And that one talent which is death to hide

Lodged with me useless, though my Soul more bent

To serve therewith my Maker, and present

My true account, lest he returning chide

“Doth God exact day-labour, light denied?”

I fondly ask. But Patience, to prevent

That murmur, soon replies, God doth not need

Either man’s work or his own gifts. Who best

Bear His mild yoke, they serve him best. His state

Is kingly; thousands at his bidding speed

And post over land and ocean without rest;

They also serve who only stand and wait.





大体说来,译诗比较忠实地再现了原作的内容与形式,以汉诗格律对西诗的十四行诗体,并且没有拘泥于原作的表述形式。首先,这份汉译并未保留原诗的分行数目,甚至没有按原诗句的前后顺序,如把原作里第二句译为首句等。其次,译者按照我国古诗习惯以增译和省略的形式自由地对原诗作了些适当的调整。增译处如“嗟我目兮”和“不教所赐”的叠句等,“天赋两目,如耗千金”也是一种增译,免去了注释,“虽则无用”一句也可被视为是向下面那句的一种过渡。虽然原作里并没有与“嗟我目兮”对应的词句,但这里的增译更体现出译者对原作的理解,也为了前后句的衔接更符合逻辑,因为汉语是意合语,不像原文通过形合的句法揭示关联。“世茫茫兮”里的茫茫,让人联想白居易的“别时茫茫江浸月”,以及《乐府诗集·杂歌谣辞·敕勤歌》里的“天苍苍,野茫茫”。“茫茫”二字除了“心绪茫然”和“模糊不清”的意思之外,更有黑夜茫茫的含义,与原文首句中的“light”恰成对比。而这种视觉上的黑暗和随之而来的内心茫然应该说是弥尔顿创作此诗的主要动机和意象。

其次,整首译诗的韵式是隔行押韵,未遵循原作的韵式,如四小句为一行,第一行可看作为保义而舍韵,第七、八行更符合汉诗绝句一、二、四一韵的韵式。不过,将chide(批评、谴责)译成(纵)刑,稍嫌语气过重。“忍耐之心,可生奥义”与原句的表层意义(But Patience, to prevent / That murmur soon replies但是耐心很快地制止我那怨语)也不甚相符,也许译者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而试图挖掘该句的深层意义。但无论如何,原作的修辞和蕴义基本上还是表现出来了。令人惊奇的是,这位译者甚至还注意试图保留原作中的时态,如“今我藏之”等句。“驶行水陆,莫敢遑适,彼侍立者,都为其役。”这末尾四句译得尤为准确传神;就连“千金”、“万臣”等译法也是保留了汉诗惯用的虚数表达法,读来朗朗上口。

四言诗的节奏通常比较短促,适于表达欢快的主题,可是在这首译作里读来非但没有这种感觉,而且还感到一种无形的严肃与庄重。这与译者遣字用词颇有讲究是分不开的。例如在汉语里有些字音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如:唇齿音“兮”、和鼻音“昂、翁”等,起了一种停顿延长的作用。不仅如此,这儿的“兮”字不禁使人联想到《楚辞》中屈原的《离骚》等经典作品,悲怆之心也油然而生。当然,译文中字音的选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依照内容有相应的变化,如“驶行水陆,莫敢遑适”两句就比“嗟我目兮,于我无用”就要短促得多。译者对于不同字音的娴熟运用,使得全诗具有一种很好的节奏感。

时隔四十四年之后,严复在他所译赫胥黎《天演论》里曾以五言律诗体译了蒲柏的《论人》里的一个段落,其译文与诗歌原文对照如下:





元宰有秘机,斯人特未悟;

世事岂偶然,彼苍审措注;

乍疑乐律乖,庸知各得所;

虽有偏沴灾,终则其利溥;

寄语傲慢徒,慎勿轻毁诅;

一理今分明,造化原无过。

All nature is but art, unknown to thee;

All chance, direction which thou canst not see;

All discord, harmony not understood;

All partial evil, universal good;

And spite of pride, in erring reason’s spite,

One truth is clear: whatever is, is right.





这里严复也没有拘泥于原诗表述形式,以两句汉诗译原诗的一行,韵式是两偶句一韵;较为忠实地传达了原作的内容。可是译作的文字读来不仅诘屈聱牙,还艰涩难懂。相比之下,《遐迩贯珍》里的这首汉译英诗优点反而比较明显:不仅年代早得多,而且可读性也更强、对原作的忠实性也丝毫不亚于严复的翻译,完全能够符合严氏“信、达、雅”的翻译宗旨。该译者作为翻译外国诗歌的一位先驱,没有受到任何理论框架的束缚,可以在较为宽松的环境下顺应自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翻译理论并不能帮助译者解决多少实际的翻译问题。最根本的条件还是译者驾驭双语的水平和对两种不同文化的熟悉程度。当然,译诗者还必须具有一种写诗的天分。虽说理论指导实践,但是理论必须来自实践,并且最终要受到后者的检验与修正。

这一首迄今所知最早的汉译英诗问世百多年之后,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在我国也陆续有了四种新诗体加注或后记的汉译,即朱维之、殷宝书、屠岸和金发燊等人的译文。在译诗形式上,这四种后人的译文中没有一个像上述匿名汉译那样,试图以整齐的格律诗句去翻译,以求匹配原诗中抑扬格五音步的格律诗体。只有屠译本较好地保留了原作的韵式,朱译本是一韵通押,发挥了 “吴”音字较多的优势,但中国传统诗词里多以“一、鱼”等音来表现悲戚、抑郁的心声,因而与弥尔顿原诗中的“心安志静”这一主题不大相符。金译本基本上是隔行一韵,当词义与音韵两相冲突时,金采取了“保义”舍韵的策略,所以其译文的韵式尚欠工整。











在《遐迩贯珍》的汉译诗里并没有对应的诗标题,只写了“西国诗人语录一则”。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因为原作本属无题诗,现在通常用的英文标题(“On His Blindness”)为后来的编辑托马斯·纽顿(Thomas Newton)所加,而且与诗文的内容不甚相符。尽管后四种译作都加了标题,然而它们跟上述英文标题一样,并不十分恰当,金译追随朱译为“失明抒怀”,殷译“哀失明”,屠译“我的失明”。倘若仔细斟酌一番,这些题目的译法其实都不符合弥尔顿写这首诗时的心情与他惯有的风格,因为此时的弥尔顿经历了丧妻之痛和来自保皇派论敌的恶毒攻击。为了战胜自身的不幸和敌人的攻击,他必须坚强地面对自己失明的痛苦。而他原本是个极有主见、对信仰坚定不移的人。从剑桥大学毕业时,因憎恶英国教会的腐败,弥尔顿宁可回乡闭门读书也不肯与之同流合污。他个性刚毅,尽管失明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和障碍,而这并不足以使这位信仰的斗士感到心灰意冷。

失明前他曾经有选择的余地。在《再为英国人民声辩》(1652年,与这首十四行诗应写于同一年)中他写道:医生曾警告过自己,如果继续繁忙的工作,他的视力将蒙受不可弥补的损失,而放下他手头的工作,至少他还有机会延迟失明的时间。当然不能排除他性格中也有柔弱的一面,但弥尔顿决不会在挫折面前示弱或腿软,他在同一篇文章中写道:“我的决心不可动摇”。失明当然是痛苦的,而最令弥尔顿痛苦的还不是肉体之残疾,那些抓住他的失明加以嘲讽贬斥的论敌才是真正令他痛苦不堪的,因为他们攻击诗人的失明是上帝对他为轼君辩护一事的惩罚。在该文中,他对论敌作了有力地回击:“我一直享受着圣恩和佑护……我自始至终都依照上帝的意志行事……我不愿为苟同他人之浅见而改变我关于正确的观念”。由此可以推见,弥尔顿的十四行诗《论失明》并不是一般对于个人境遇的抒怀,而是一种融情入理,以正视听的辩理诗。它与《再为英国人民声辩》遥相呼应,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失明并不是上帝对自己的惩罚。

诗人忠诚事主,即便现在身体残疾,不能像那些千万个天使能来去自由地为上帝贯彻天令,但如此侍立一旁同样是为主服务。弥尔顿的上帝对其造物是无所求而无不拥有的,诗人对于当时一些传统的经文阐释并不能感到满意,他认为每个人自己有权利阅读和阐释圣经,他心目中的基督教会不仅是一个有尖顶的高大建筑实体,更是一种无形的,植根于信徒心中的虔诚信念,他后来在《失乐园》里所叙述的那个上帝的好天使与撒旦的坏天使相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天国之战即是一个他试图独立阐发圣经真谛的一个力证。

其实,弥尔顿的《论失明》在某些方面与唐代诗人李白的《行路难》颇为相似,其叙述者都是有一腔热情想为“主”效劳,但却未曾实现抱负的人。当然,李白的事君与弥尔顿的奉主在本质上是有所区别的。弥尔顿把上帝看作整个宇宙的君主(kingly),而李白的君主毕竟只是世俗的唐王而已。在《行路难》中,李白开始也曾有“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困惑,但他在后来 “多岐路,今安在”的自问自答中找到答案,使心境恢复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那种耐心等待的心理状态。弥尔顿自然缺乏李白的侠士风度,但即便如此,他在《论失明》中所发出的抱怨也并非弱者的哀怨,而应被理解为是对后来的宁静心态而虚设的铺垫。因此诗歌结尾处所达到的境界恰如在前文《体性论》中所阐述的主题:“心安志靜,斯乃謂之福也”。诗人在《再为英国人民声辩》一文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我觉得冥想是一个能令人获得宁静和愉悦的宝库”。

屠译本虽说是新体诗形式保留最好的译本,但其诗句过分囿于原作顺序,读来显得有些僵化,试看前三句:“我这样考虑到:我未及半生,就已然/在黑暗广大的世界里失去了光明,/同时那不运用就等于死亡的才能……”这样硬译的诗行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译文中句子的弹性;另外,将“talent”译作“才能”虽然也未尝不可,但译者在后记里未对该词的引喻另作详尽的解释,未免显得有些草率。弥尔顿是位特别善于运用圣经典故和双关语的诗人,其他三位译者都另加有详细的注释,殷译采取音译法,译成“泰伦特”,也未能表达原诗一词双关的特点;金译作“天赋”只指明出处,让读者自去找那比喻,未必是上策;朱译作“本钱”并解释为“一千银子”,这与“talent”的原义也稍有出入。相对来说,最早那位匿名译者的“天賦兩目,如耗千金,今我藏之,其責難任 ” 反倒显得比较自然。

原诗第一行 “my light”中的“light”被匿名译者和金、殷等两位译者分别译成 “盲”、“视力”和“失明”,即特指丧失视力,译法虽然没错,但词义有点狭窄。而朱、屠二位译成“光明”,似乎又欠精确。这个词的模糊含义其实更加符合弥尔顿的用词特点,即一词多义和多解。“light”在英文里既指光明、视力,也指神圣真理、圣灵或一种精神的感悟状态,如诗歌灵感等多种含义。作为诗中的一个意象,它跟第二行“dark world”中的 “dark”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在视觉上具有一种冲击力。而作为“诗歌灵感”解,确实也能够说得通,因为弥尔顿一直有写一部宏大民族或宗教史诗的理想,但直到他失明时尚未付诸实施。而后来的《失乐园》(1667)就是他试图为上帝进行辩护的一部生平杰作,这可以说在他心目中为上帝所做的最重要服务了。无论怎么说,“light”这个词除了实指视力之外,还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上述种种译法虽各有千秋,仍不能够令人十分满意。

原诗第三行中的“death”也是这首诗中较难翻译的一个词。只有那位匿名译者和朱维之未将这个词译为“死亡”:前者把它译作“如耗千金”,应该说是不甚准确;而后者译作“完全埋没”,也是将“death”理解为与“talent”而非与叙述者“I”相关联。其余三位译者均将该词直译了过来,但金发燊将“which is death to hide”译成“要死亡才能隐匿”亦不能算是一种准确的表述。而原诗中的意思应该是:“本钱如果藏着不用的话,就变成了死钱,不会生出利息来。”

四位现代译者对于 “my true account” 的译文分别是:“付清我的帐”(朱译);“免得报账时”(殷译);“我的真心”(屠译);“我真正的价值”(金译)。前两位注意传达account的词义,竟忽略了true的意义;后两位反其道而行之。而匿名译者的译文则是“忠以计会”:忠,可解释为忠心、忠诚和忠实等,计会,是计算,算账的意思。这样既保留了表层的意思,又挖掘了深层的蕴义,又保留了表层意义。根据《十七世纪英语诗歌详注集》中对于该短语的解释,新约寓言里的仆人要对主人给予的本金负责;所谓“account”是个多义词,或指所欠或所挣的钱的明细账目;或指利润或利息;或指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指讲述某件事。理想的翻译要尽可能涵盖这其中的两、三种意义。

五种不同译文对于第11-12行中短句 “His state is kingly” 的翻译更可看出那位最早匿名译者的优势,后者以“上帝唯皇”这四个字做出了最为准确的表达;而在后四种译文中,只有殷译相对较好:“他君临万方”。朱译“他的国度气派堂皇”在理解上有一定的问题。屠、金二人的译法也不太合适:“他威灵显赫”和“神色犹如君王”都没有准确表述原文中的意思,“威灵”表示声威、威势、威猛,并不一定有“kingly”的意思;而“显赫”虽具有权势和名声等含义,也不一定是指君王;“神色犹如”是虚拟语态,跟“is kingly”的原义距离更远。上述译法孰优孰劣,均可一目了然。

从以上简单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基本上可以断定译者是一位学贯中西之士,首先因为他对英文的理解相当准确,而对中文的驾驭也可谓是得心应手。如果只是通过别人的解释来进行移译,译文与原作的距离一般会相差较大,如董恂对威妥玛译诗的润色。林纾与别人合作翻译的小说中硬译、漏译等更是错误百出。即使是对于深谙双语者或诗人来说,诗歌也经常是简直无法翻译的东西。例如蒲柏就认为诗歌是“常常想到却难以表达好的东西”。所以说这首早期被译成汉语的英诗竟具有这么高的翻译质量,是相当令人惊奇的。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2 18:06:05

美国文学:绅士派诗人朗费罗在国外收到很多打击,我正在写一篇文章为朗费罗一辩。下面是老外对朗费罗的认识,有志于研究朗费罗的朋友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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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巴灵顿关於绅士派文人之只在吹毛求疵、没有美国气派的说法是歪曲的,即使我们接受巴灵顿的某些批评标准,我们也不能只一味责备绅士派文人而不去责备别的许多作家。他们之中虽然没有一个是彻底的废奴主义者,但是他们也非常关心这场斗争的结果。朗费罗在日记里赞扬过那个无法无天的约翰.布朗∶ 他和霍姆斯都有儿子在内战中受伤。至於说到"本土"文学,甚至不喜欢群众的帕克曼,也推祟过像《大卫·克罗克特传》和《阿肯色的大熊》等富有本国色彩的作品,他说这些著作都是"来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民,或者是为了迎合他们而写的",反过来说,。在那些比较高雅的作品里,我们看到的只是优雅的文体,很少看到独创的思想,这样的文章很容易让人认为是英国人写的而不是美国人写的"。

  但是,为了替绅士派文人洗脱罪名,我们也有犯错误的危险,有可能走向巴灵顿的反面。老实说,就这派的诗人而论,他们的作品很少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话虽如此,我们也不能把这种贫乏完全归罪於波士顿。难道诗人的不合时宜,在十九世纪的英国,不是和在美国几乎同样显著吗? 朗费罗、洛威尔与霍姆斯在英国很受欢迎,并非因为他们有意用不是美国的方式写诗,而是因为他们对於诗的看法,和英国以及美国的高级人物对於诗的看法十分接近的缘故。像坦尼森这样的人,与时代脱节,表现在他的诗和他的行为之间有鸿沟∶他的诗写得非常文雅,而他的生活却粗鄙地填满了烟草、啤酒和粗语。这并不是说坦尼森或绅士派文人都为了不能像说话那样写文章而发起愁来,请问又有哪个文人能够像说话那样写文章呢? 然而就绅士派文人而论,他们碰到我们在第二章约略谈到的那种麻烦,文雅的辞句和一般用语对於他们都不怎麽合适。我们可以这样说,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波士顿的特别困难也许在於他们新英格兰一本正经的传统,使他们过分文雅。在这一点上,我们同意巴灵顿的看法,绅士派文人留给我们的整个印象是过於精美∶这是当时英美的共同缺点,再加上波士顿特有的精细,使得绅士派诗人在他们的那个时代曾风行一时,但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却不能流传。

  他们中最成功的文人是朗费罗,可是他又给我们提供了一些什麽呢?散文有《海皮里昂》与《卡瓦纳》之类的浮浅小说,除了偶尔有些有意思的常识以外,在整体上矫揉造作得很。在诗歌方面,他留下了大量作品,从短歌到抱负不凡的巨作∶《伊凡吉林》,《海华沙之歌》和但丁的英文翻译。爱伦·坡和惠特曼两个人都有保留地说过,朗费罗有丰富的才能,可是他的诗没有韵味,因为诗中的含意已由辞汇和韵律囊括尽了。和他相反,梅尔维尔在技巧上是个最拙劣的外行诗人,可是诗的内蕴却要深厚得多。朗费罗也不是缺乏独创性,不过才华不大。他在欧洲文学的xxx里忙著翻箱倒笼,找到了不少有趣的东西。和欧文一样,他尽其所能给美国提供本国的民俗。他在一八四○年一月写道∶

  我已经开辟了一个新的园地民谣,从《金星号遇难》开始,这条帆船两周以前在暴风雨中在诺曼愁地方触礁。┅┅我想我还要多写一点。美国民谣在新英格兰这里还是一块处女地;有的是上等的资料。

  他的确写了许多,结果非常满意∶举一个例子,很少有美国学生没有读过《保罗·里维尔的夜奔》的。可是他对美国的民谣并没有真正的兴趣;当时人们对於是否需要一种美国文学争论不休,他觉得好笑,也表示怀疑。问题不是美国和欧洲孰轻孰重,而是"我的理想的诗的世界,还是外面实在的散文世界"。我们从那段引自《卡瓦纳》的文章,可以看到他对散文也有兴趣。不过他更喜欢写诗,不管他写的是欧洲还是美国,他并不怎麽想去追求真实。他从未去过美国西部,他看不出有去西部的必要(以他的条件而论,谁也不能怪他)。当他在《伊凡吉林》中想描写密西西比河时,他只是走去看看班瓦德的密西西比河全景油画就已心满意足,那幅画那时正巧在附近展览。《海华沙之歌》的素材,取自斯库尔贞拉夫特的和别人的作品,那首诗的韵律,来自芬兰,虽然有人对那种韵律提出不利的批评,他还是固执使用。他在《我逝去的青春》中写他的童年,他对於缅因州波特兰的回忆,是由但丁的诗句引起的。"Siede la terra dove nato fui/Sulla marina",成了"时常我想起那个美丽的镇子/那个坐落在海边的镇子"。还有那诗中的叠句∶

  男童的意志是风的意志,

  少年的思想是悠长、悠长的思想──

  来自赫德译成德文的一首拉普兰歌∶

  青年的希冀是风的希冀

  少年的思想是悠长的思想

  像这样改编别人的作品本来没有什麽不对,对於某些近代诗人,这是一种天赐的机缘。不过就庞德和艾略特而论,改写(甚至直接引用)是为了要取得联想的效果,而在朗费罗,则仿佛是他文学杂碎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读者并不觉得那是借来的东西、纵然如此,也还是可以闻到来自朗费罗的一种轻微的杂烩的味道。比如在《海华沙之歌》里,他笔下的印第安人显得不真实,不是因为他没有见过真正的红印第安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是出自创作的想像,而出自浪漫的想像。因此,他们往往因为"过时"而显得可笑,就像过了时的时装图样一样。模仿别人的诗文,把上边这些文人淹没了,可是它没有能够掩没像惠特曼那样的诗人∶

  他杀了高贵的穆乔奇维斯。

  用皮给他做了一副手套

  做的时候把有毛的一面放在里面,

  把里面的皮面放在外面。

  时间对朗费罗是无情的,不是由於他绅士派文人的作风,而是因为他只能满足他那一代的需要,而不能超越这些需要。正如爱默生用他那有礼貌的锋利的笔谈到《海华沙之歌》∶"读你的作品永远给我一种最高的满足-我有安全感。我读过各种各样的巧妙的作品,不过最重要的是使我能够感到安全的作品。"

quesaisje 发表于 2008-12-3 00:22:29

呵呵,有趣,哪位老外以及多少年前的认识,这总还是得说清楚的吧?如果算成转载,就更得标明来源了。
从我查到的情况看,文章所从出的这本书似乎已经有些年头了,作者也作古十多年了,要为朗氏一辩的话,建议找个活着的说朗费罗坏话的学者;另外既然是自己找上门去的,建议还是用英文写,要不然辩了对方看不懂,也是自己痛快而已。

liushijun 发表于 2008-12-3 08:28:22

建议找个活着的说朗费罗坏话的学者;另外既然是自己找上门去的,建议还是用英文写,要不然辩了对方看不懂,也是自己痛快而已。

所谓一辩,只是作为学术研究的一种方式而已,加深对朗费罗的全面认识,起到在中国介绍宣全的功能。在中国目前很少有学者研究朗费罗啦。还在那里找一个“活着的说朗费罗坏话的学者”。这种现状如同很少有学者研究何景明一样,但是老外还有部分人在研究这个大明7才子之一的人物。用英文写论文建议很好,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很难啊,况且朗费罗很少有学者注意呢???写文章自己不会痛快啊只是痛苦,要不然为何有人说“知音少,弦断无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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