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eyes 发表于 2004-12-30 11:13:39

※※ 新版规及评分标准 ※※(2005年试用)

(一)发主帖时一定要明确主题分类

1、标明是“原创”还是“转帖”;
2、凡未标明“原创”的主帖一律视为“转帖”;
3、如果是“原创首发”,请在标题中标明。

(二)发主帖的数量

1、每天每个ID限发原创主帖3篇;
2、每天每个ID限发转帖2篇;
3、对于超过数量的,评分时以发帖时间为序仅评规定数量以内的合乎评分标准的帖子,超过部分将不予评分。

(三)评分标准

一、原创帖

1、对于原创帖的要求
①两天内点击20次及以上,有效回复3篇及以上(不包括楼主),低于标准的不予评分;
②帖子中原创比例超过50%以上,仅修改几个字或少数句子的仿作不作为原创评分;
③常见文体中因诗词字数较少,特别规定古体诗、词、近体诗除要有一定内容外,必须符合其应有的诗体、格律、平仄、韵部、对仗、词牌、句法、曲调等要求,对于打油诗、顺口溜之类的将不予评分;现代诗要有内涵,能用各种意象创设出独特意境,使人产生心灵共鸣,对于分行写的未经艺术加工的白话将不予评分。

2、评分标准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原创主帖,均可按以下标准评分
①有基本思想内容,但在表达上较简单的原创主帖,评1分;
②有较好思想内容,并有一定文学性表达的原创主帖,评2分;
③在思想内容与艺术手法上结合较好,并且点击100次及以上,有效回复10篇及以上的原创主帖,评3分;
④对于符合评分要求的原创首发,另加1分。首发的原创帖被举报不是首发要双倍扣分。

3、评分办法
  对于符合评分要求的原创主帖,采用版主评分与会员评分相结合的制度。在回复每一篇原创主帖时,会员(楼主除外)均可为楼主按上述标准打分。主帖发表第三天由版主将会员所打分数相加除以参与评分人数,得到会员评分。然后按(版主评分×60%+会员评分×40%)计算帖子得分。(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最后由版主按得分奖励威望。

二、转帖

1、要求:①转帖内容必须与本版性质相符,凡不符合的将直接移动到其他版块或者删除,不再PM通知作者;②为了尊重他人权益,转帖时一定要注意加上转帖标志,最好能标出出处、来源、原创作者。
2、评分:凡点击100次及以上,有效回复10篇及以上的转帖,视文章质量和影响由版主评1——2分。

三、讨论帖

  鼓励提出有价值的讨论题目,如果参与讨论的人超过6人或超过20个跟帖,给予主持讨论的人1——2分的奖励。有些讨论中的言论如果精妙,是自己的看法,可以另外考虑给予奖励1——2分。如果该问题本身很有价值,列入版面固顶讨论,则也可以给予2——3分的奖励。

四、精华帖

  必定是原创。如果是讨论,那么需要跟帖数量超过30帖,点击一周内超过300次。精华帖由版主或贵宾在版主会议室提议,符合要求奖励积分3——5分并授予精华标志。

五、回帖

  在回复别人主帖时,如果有比较精彩的发言或独到见解,及其他个性发挥,且有助于促进会员间的良性交流的,将作为原创帖由版主直接评1——2分。

(四)注意事项及处罚标准

1、保证原创主帖的原创性。如发现某篇原创主帖的原创性有可疑之处时,会员可在举报专用帖中跟帖,并给出原文出处、作者及有关链接和被举报主帖在本版上的链接。楼主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充足证据的,证实为抄袭后,将做出如下处理:
①第一次除收回该帖所得分数外,另扣5分,在本版进行公开警告,在收到不再违反的保证之前,取消对该会员一切帖子的评分;
②第二次除采用第一次的措施外,还将屏蔽发言2周;
③第三次将直接采取封ID的措施。

对抄袭的举报奖励:对抄袭进行举报并得到证实的将得到被举报帖所得分数两倍的奖励并加奖1分。

2、积极交流,请不要灌水,用马甲回复自己的主帖。因为评分时对有效回复作了要求,所以严禁用马甲回复自己的主帖。版主将通过论坛后台管理,核实IP地址,一经发现,除取消主帖的评分资格,收回主帖所得分数外,还将对其主副ID作出公开警告、屏蔽发言2周的处理。

3、自觉遵守论坛守则,如有违反第一次PM通知,第二次直接删除,第三次封ID。

4、不允许两人或多人共用一个ID发帖。一旦发现并核实,立即封ID,封IP。

5、本版块绝对禁止加密贴及出售贴、隐藏贴,版主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编辑此类贴子。

6、发帖者所发之帖引来知识产权纠纷与本论坛无关,一切责任由发帖者承担。


本规定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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