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教师辞职问题疑惑(求助)
期待园地的书友们答疑解惑!
我今年7月份从大学毕业,在外市找了份教师工作,由于离家很远,来这边也不容易,想先干干再说,但是直至现在我也不能说服自己继续留下来了,学校的“剥削”,和各种死命令已经让我们这些基层老师很难受,学生基本素质的不高,让师道尊严四个字变得苍白无力,于是萌生了辞职的念头.,自己也知道这个抉择很难,但相比之下,我宁愿选择离开!
因为自己刚刚从学校走出,没有什么生活阅历,有几个问题不明白,希望大家能指点下,先在此感谢大家了!
我现在的情况如下:处在教师一年见习期内(从九月份至今已经见习一个月),目前除了当初学校来我们学校招聘时签的是大学的就业协议书,暂时没有签其他合同。(当时问过学校要不要签合同,学校说是“编制型”人事关系,没有必要签合同,还说了总总理由告诉我们签合同对我们不利,不知道是不是谎言。)
另外,就业协议书上也没有签工作年限和违约金事项.
注明:(学校是私立,但这个学校很特别之处在于,学校是民办公助,对我们承诺是编制型教师,与公立学校的老师评定是一样的。)
间隔很久才回答这个问题,不知道对楼主是否有帮助,提一点自己的个人看法:
一、如果该单位属事业编制,则本案属人事争议,应当通过人事部门仲裁解决,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如果不属于事业编制,则该单位属你应属劳动争议。
二、就业协议书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你按时到学校报道,应当说履行了就业协议书内容。由于学校未与你签订任何合同,主张违约金没有依据。
三、户口档案问题比较复杂,我们这边户口迁入不需要迁出方盖章,相对好办理,档案你可落实好新单位后直接发函向学校要求移送,学校坚持不给则只有打官司了。 一,民办公助类的学校基本不会有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公的所在学校的区域的政府编制委员会下达的指标。公办学校不大会把指标用在民办公助类的学校。
如果是事业编制的话,也是和那个公助的学校的人事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协议,然后派遣到这个民办学校。现在依照楼主这情况,很明显不是
二,教师的见习期仅仅是对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来说的,其实任何事业编制单位的新进人员都是有一年的见习期的。
所以教师的见习期对楼主不适用
三,楼主根本没有和对方签订任何就业合同,所以可以任何时候走人,这不叫辞职哈,辞职是指由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户口问题,不知道楼主所在的城市,能够随便落户了吗?如果不能的话,那我认为楼主的户口仍旧在学校临时户口或者在楼主老家。户口迁移证只是用来到楼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出临时身份证的。貌似中国现在随便落户口好像还不可能吧。
另外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单位是没有保管档案权的,除非有党总支以上的机关建立,楼主的学校不知有没有档案保管权,如果没有,那应该是当地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的下属中心代管。不太清楚楼主的档案怎么会直接到了你们学校老总的手上的,是谁交给他的
五,如果楼主不干了,走人了,那么档案是由当地人才中心退回到楼主户籍所在地,也就是楼主的老家 谢谢lang6603 和nceva 的解答,只是评分超时不好,不能给豆豆了,祝福两位新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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