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550块钱能要回来不
刚毕业7月份租了个房,合同签一年,上面写了先交3个月房租,和550的押金,9月30号前把剩下的9个月一次性交齐。当时押金说只要家具没损坏就归还。现在交不起9个月的,跟房东商量先交3个月,结果被赶出来了,550的押金也一分不给了,还要提前5-10天搬出去。
世态炎凉啊,这550能要回来不?钱也不准备要了,还被房东骂的狗血喷头: 什么没素质,不守信用,现在的年青人,大学生,怎么这样!!给你二天路:一条走人,一条交9个月的钱。来了三个月,工资才拿2000块钱,哪交的起啊. = =,租房的时候做房屋鉴定没?书面证明家具在住进之前没有损害。 通过中介的,当时中介和房东都这么说的,就写了交550的押金.上面把家具交待了有哪些。
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合同,是不是就必须归还押金啊? 我觉得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押金在房屋完好,家具没有损害的情况下应该是如数返还的。
从情理上来讲,如果你还想继续居住的话,我建议你最好能够找房东好好谈谈,诚恳的说明你现在的情况,积极的表示能够按时支付房租(提供一些担保或物品质押,工资证明等等),我想房东也不会想又去麻烦找新房客的,好好谈谈,应该能和解。
如果你不想继续住了,那就从法律上来跟他谈,他扣押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合同上写明了:押金只要家具没损坏就归还。而且你现在交不起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是诉讼成本太高,可以先考虑找小区居委会之类的民间机构来调解一下。
祝你好运~ 哎,谢了。。 我想问下当时中介费是哪方出的? 中介费如果是一个月的押金 的50%。那就全部是我出的 我个人认为,押金是不合法的,既然不合法,房东就不应收,应该无条件返还。这与房租、损坏东西无关。因此押金一般来说是被迫的,是房东一方出于优势而在对方非自愿的情况的交纳的,因此在法律上不应保护。 我个人认为押金应该归还的,因为合同上写的押金的目的在于保障家具,只要家具没有损坏就应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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