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ereyou 发表于 2008-9-24 00:36:21

为何要辩护

最近在外面跑动比较勤,常常被人问起:“你们律师是不是还要给那些坏人们辩护,那些坏人可都是做了坏事的阿”。以前都是官方的回答,虽然他们也犯罪了,但是他们也是具有一些基本权利的阿,他们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的。但是问的次数多了之后,自己好像看法又有了新的变化。从某一个方面来说,律师维护的不是一个单个个体的权利,律师维护的是制度的运行,因为在各项冲突的制度中,律师是清楚这种制度的各自界限,或者在界限模糊的地方,律师是提供一个界限划分的建议。这样的制度建议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行的根基。至于个人的单体权利是在制度能够恒定运行的基础上才能够得到保障。

律师不是同情弱者,或者类似古代武士那种专门杀富济贫,也不是权宦人家的保护神,在社会职业独立出来之后,他已经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职业价值和职业理想。而这样的一些东西还需要在职业中去践行才能逐渐获得普世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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