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姨家的狗
首发于http://easyfm.bokee.com/5349895.html二姨家的狗
一直认为,人的基本道德观念的形成,是童年时的事情。每个人童年时都会听到大人们对一些家常故事的叙述和评议,成长的过程中,自己对记忆中的事情进行评价、再评价,就逐渐巩固成了自己的道德观。
有这样一件事情,深深地影响了我的道德观念形成,在我感触人情冷暖的时候会禁不住想起它,这时故事中的角色种种就变成了道德的符号。
我有个二姨,虽是在农村,但那时家境相对不错,还是大队的干部,知青插队那会儿,他们家自然地被安排了一个知青住。二姨的大儿子,我叫他表哥,与这个知青的岁数相仿,相近的年龄,自然的增加了他们的亲密,同吃同住,闲暇时一起下河捕鱼、果园摘鲜,斗鸡走狗,不亦乐乎,也象亲兄弟一般。二人养了一条非常威武的狗,印象中应该是一条狼狗。周围孩子们都喜欢这条狗,更加密切了他们的关系。
欢乐的日子总那么的短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晃两年过去了,我这位表哥到了应征入伍的岁数,体检、政审都没有问题,终于穿上了向往以久的簇新的绿军装,本来一表人才的表哥更是精神倍增。
当他们分别成为一种必然,不知道表哥与那位知青在那段时间里有过怎样的情感交流,这一天还是终于来了。那天表哥起了大早,整装待发。那个年代参军对农村的孩子是一条可能改变命运的路,家人对表哥也寄予了深深的厚望,乡亲们也语重心长的嘱托,但送行的人群中始终没有见到那位知青的身影。
后来听大人讲,当时知青一直在表哥屋里睡懒觉,语气中不满意他的不义气。表哥走后,知青精神萎靡不振了几天,再后来,他干脆伙同同伙,将那条狗杀了,吃了,走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大人们愤慨的语气中,充满了对知青不仁行为的鄙视。那时我只是纳闷为什么那么好的好朋友不能最后一送?为什么无辜的狗不能免于被主人烹杀。
今天,当感觉世态炎凉时,这个故事会在我的潜意识里浮现出来,我懒得用高深的理论去做分析,但周围的人会变成狗、知青和表哥,还有模糊了脸形的人们在七嘴八舌的议论。尽管我也曾经试图理解知青的行为,那可能是对失去好友的一种绝望的表现。但愿。
重要的是,这个故事无声的告诉我不要做什么样的人。 很有意思的故事,但我很难从中非此即彼地判断“表哥”与“知青”孰是孰非。
再好的朋友,在人生的岔路口上,都不可避免地要做出艰难的选择。你有跳龙门的机会,我现在只能做小鱼小虾,怎么办?是同进退,共患难,还是你先上,我掩护?要达成共识说来也容易,就看这对朋友是否知心,怎样进行价值判断。潇洒的例子有很多。
“管仲曰:「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羊[角哀]、左[伯桃],燕人,为死友。闻楚王好贤,同入楚,至梁山,值雨雪,伯桃并衣粮与哀,令往事楚,自饿死空树中。哀至楚为上大夫,乃告楚王,备礼葬之。后梦伯桃告以与荆将军[轲]战,困迫求助,觉而悲之,往冢上自刎,就葬伯桃墓中。”
勾践复国,“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电影《夺帅》(烂片一个,仍有利用价值) 里,杀手阿亨腿上中弹难以快跑,同伴天虹不忍弃他而去 (截图见 http://tieba.baidu.com/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4367652483&z=427097977&pn=0&rn=50&lm=0&word=%B6%E1%CB%A7)。阿亨是怎么做的?57~59楼,他先是讥诮天虹“走吧你,别装伟大了”,接着用枪对准天虹的头逼他离开,最后把枪顶住自己的太阳穴让天虹不得不走 (八卦一点,这一招金庸书里多次出现,如秦红棉的“你如违誓,我即自刎”,苏星河的“你若不做,我便自尽”,灭绝师太的“你如负言,我化厉鬼”)。注意59楼图,谈笑自若啊。
End of examples.
如果只是玩伴,没有珍惜相处的时间去深入了解对方,离别之际自然会很尴尬,你怨我“不仁”,我恨你“不义”。这样的朋友,正如我在 Skim vs. scan 一帖里形容的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624457,呵呵,广告打惯了),只是“由于历史的奇特发展使它们在某处相切”,之后呢?也只好各自飞飏而去。
人生的岔路口有很多,搬家、升学、工作、调职,莫非如此,辞旧迎新在所难免,也许更实际的做法是互道珍重,keep in touch,“苟富贵,毋相忘”。理解万岁。
可以参考的一部佳片是《记得香蕉成熟时》I (与“蜜桃”系列大相径庭),片尾处“我”也吝于一送,实际上是依依惜别。当然,那里不是好朋友的关系,而是毛头小伙单恋妩媚房客。整个系列有3部,以青春期“我”的成长为主线,记录了八、九十年代香港的校园、家庭和社会风貌,温馨动人,观之解颐,竭力推荐,迅雷有下。反复出现的背景音乐,Bee Gees优美的First of May上传于此
http://www.namipan.com/d/5ea4d0f6aa542705237e4961a131516deea6eb21e2f84800
,可以尝味一臠。
成人的性格在童年养成。一张白纸上留下的印迹是最难褪色的,作为一个人道德标准、价值取向的萌芽,它会一触即发地呈现出来,那样生动,又如梦魇般挥之不去。即使这些影像未必全面客观,冇紧要,它们只是作为典型事例的“道德符号”。
外一则。用来表示程度高的bèi,以前偏主流似乎也更正规的写法是用“备”,如“备增”、“备受欢迎”等。它从本义“完备”来,表示“完全地”,completely,渐渐地也用于表示“极为”,extremely, by far。现在更常见的是写“倍”,如“倍增”等,但它在这里的意义相对简单,就是“加倍”,double, triple, n-fold,好像没有“极”这个含义的来源。除非要表示“加倍”,我倾向于使用第一种写法,愿意用“倍”的朋友也不妨了解有这么回事。
To zhiyongtao兄:首发地址我这里可以打开,是博主蛰伏一年半后于06年7月发的。 引用第1楼zhiyongtao发表的 :
很用心的评论,谢谢
见笑,见笑,太喜欢搭顺风车,自知无耻。
写的时候思维旁逸斜出,括号用得太多了。有切身体会的朋友也请多来谈谈?
进版图汗强,已留证。
另,首发网页可以从百度快照里刨出来:
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1ab4f99e3690c66c0101943f1122bd6a0020fa5843e93735a315016e4ac56240705a3d20c6c16df4c48adb0687d6d4566f58cc9fb57c0ecc16964dc7823706bd61c4b844eb8cb31749c7f8d5de8a912edb1f72593d98895800a&p=80769a429d870afd08e2927b4756&user=baidu 楼 上的也很用心。baidu里的正是在下。
关于这一点,因为第一次提供链接时,不能打开,被版主质疑过,我还请他BAIDU一下的。
不过,这确实是我的拙作。我已经在快照原版处注明此处转发。
其实,我也同意楼上老兄所见,知青与表哥,不能够用是非评价,那样做对两个年轻人特别是知青是有些苛刻。但整个故事传递的确实是一种物是人非、世态炎凉的情愫。
只有狗是无辜的。
虽然狗这个词可用来骂人,但他们两个也不是狗。
模糊中,你会不会觉得人竟不如狗呢? 引用第3楼easyfm于2008-09-12 17:32发表的 :
楼上的也很用心。baidu里的正是在下。
其实,我也同意楼上老兄所见,知青与表哥,不能够用是非评价,那样做对两个年轻人特别是知青是有些苛刻。但整个故事传递的确实是一种物是人非、世态炎凉的情愫。
只有狗是无辜的。
楼上的也是在下。^_^
狗确实是无辜的。我开始写1楼回帖的时候想着要对它表示一下遗憾的,后来乱七八糟想的太多就把这茬忘了。
您想传达的情愫我完全可以感受。 ^_^
引用第3楼easyfm于2008-09-12 17:32发表的 :
模糊中,你会不会觉得人竟不如狗呢?
.......
虽然没养过,但我很喜欢狗。它老实易养,聪明听话,勇敢护主,除去吃屎的恶习,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可以肯定罪人多罪狗少。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扯扯。狗再怎么聪明也是低级动物,在人类世界里很难表现出主观能动性,只有驯顺的一面,是不是有时觉得人不如狗的一个原因呢?
本人小学四年级时曾光荣代表本班参加全年级“学雷锋大赛”,各班的三个代表坐上操场主席台,校长等大腕作为评委叨陪末座,露天操场上是全年级同学。比赛采用问答抢答相结合,每班有起始分100,答对加分,答错倒扣。因为准备时间短,大家都背得不熟,而且差一个字都算错,所以想起来那个场面是蛮搞笑的,不过当时可都真是如临大敌。突然间听到某评委问“雷锋于xxxx年加入...”,本人如触电般抢答“共青团!”,随即微笑四顾,不料该评委又追问“全称是什么”。现在的老油子可以反问“加分么”,当时的俺可无异于吃了当头一棒,晕头晕脑地按字面解为“共产主义青年团” (这个抠字眼的习惯还真是童年养成啊) —— 少“中国”,错!(某评委,鄙视你!) 比赛结果,越积极的班败得越惨,凭那100分的启动基金就可以拿第三名。气得俺蹲在水泥乒乓球台上半天说不出话,不过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这次扣分的抢答。
要是从上面看不出中心思想,正常正常,我故意的,这就借但丁的话揭晓谜底:宁为冲动之魔鬼,莫作碌碌之庸人。大意如此,稍加变形,这是我小学时晕头转向看《神曲》最有印象的一句。
本小文第2节“三个代表”的灵感,来源于经典话剧《雷雨》中被收买的“三个代表”如今被和谐成“几个代表”的事实,特此补记。 下面说说我的猜测。
当时的知青都很想回城,越早越好,据说还有女知青为此付出了宝贵的贞操。作者表哥入伍或许触动了他想回城的那根神经,而与表哥的友好相处有时会让他忘却回城的欲望。表哥入伍不光再次撩起他的思家情结,也使他意识到今后会更孤独,可以说友情是维糸他在农村生存的重要精神支柱。一个人没有了精神支柱(比如失去信念的当代国人)自然会出现异常,而他杀狗正是他发泄心中怒火的反常之举。
精神分析大师还要听本人诉说,本人纯粹猜测,所以不敢说解释得正确。 知青的行为确实包含了许多心理学和社会学的因素,外人不能简单地进行进行道德判断.
他们都是年青人,曾经的荒唐和鲁莽带给别人思考的同时,也会成为他们一生反观的课题.正是这种不断反观,促进了人性的完善.
如果上面的事情出现在小说里,应该由知青多少年后对自己的作为的某种补偿.更有戏剧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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