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行政法的平衡
上世纪末提出来的“行政法平衡论”到如今已有十多年了,然而除了在学界被广泛吸收外,在实践领域几乎没有什么突破。十年间,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已经开展了无数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也开展了几轮机构改革,中央还将“又快又好”改成了“又好又快”,但实践执行中的行政法依然是不平衡,但机构不平衡、职能重复、法规打架等现象依然是越来越重。机构不平衡,强者衡强,强势部门不断加强自己的权力,扩充自己的领域,弱势部门只能服从;职能重复,在划分职能时,不是看各部门应该有什么职能,如何衔接更为合理,而是看现在已经掌握着什么职能,承认现状,职能只扩大不缩小,这就导致强势部门职能多但实际管不过来,而弱势部门为争取地位不断向空白领域推进,实际上导致政府职能扩大化承加速状态,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更加遥远;法规打架,历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都给人以希望,希望能够理顺一些矛盾,明确各部门的权力边界,可是一方面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历次清理只是让执行各规范性文件的部门陈述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没有让学界和社会公众参与,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行政权力之类“公家的事”,普通老百姓也没有精力参与,如此一来,每次的清理都成了花架子。
再说社会价值观,虽然中央已经提出了“又好又快”的发展模式,但相应的考核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各地仍然是以“发展的速度”尤其是“地方GDP发展的速度”为最高追求目标,而对于草根百姓的生存状态,仍然缺乏必要的关怀。
所以,事隔十年之后,我们有必要再次重视“行政法的平衡论”,不仅要实现行政机关内部的平衡,使行政权力相互制约;更要实现行政效率与保证公民权利的平衡,使行政权力置于公民权利的制约之下。不仅要在理论界重温平衡之说,更要使其向实践领域推进,真正达到平衡的境界。 楼主过于乐观了,在任何国家法律都是为政治服务的。
中国当前最重要任务是经济发展第一,行政法的精髓是限制政府的行为,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而这种运行模式的基础就是民主,但是我们知道民主由于效率和稳定的问题,所以在一个国家的转型时期不是一个最优的选择。中国目前面临国内外问题十分复杂,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那么快速的经济发展只能是痴人说梦。
我想,国父孙中山先生早在一个世纪以前提出三民主义时,也说到我们的国家需要经过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放在今天来看,也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对照看来我们现在更多地应该处于训政时期吧,过快的过渡到宪政时期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
请指正。 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那么快速的经济发展只能是痴人说梦。
我要说的正是这个,目前表面上看是稳定的,可是是一种撇开基层草根百姓的稳定,我也认为现在还没有到完全法治化的最佳时机。但政府必须给百姓以希望,如果法律和政策制定层面再不及时地在程序上有所修正,更多地反映民意,继续闭门造车地干,只会造成主流社会和基层民众的隔阂进一步深化。因此,“又好又快”,这个“好”字就非常关键。 当然了,楼主要看到现在国内外的形势十分严峻,次贷危机、人民币升值、能源危机、雪灾、地震、楼市股市下挫、群体性贪污、台湾问题、西藏问题、新疆问题。
在经济政治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如果还过分强调程序的规范和司法独立,只能分化政府的决策力和执行力。
哪个国家的法律都是力求在保障基本人权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平衡,不妨看看俄罗斯最近开始收缩原来放得过宽的民众示威权,就是美国的宪法也是随着经济局势的变化而由大法官不断赋予新的含义。所以,以吾愚见局势稳定之后再逐步扩大司法权为宜。 局势稳定是什么时候?问题永远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次贷危机、人民币升值、能源危机、雪灾、地震、楼市股市下挫、群体性贪污、台湾问题、西藏问题、新疆问题,这些问题根本就是一些外部的问题,任何国家都存在。套用那句官话“办法总比问题多”。
本人并未提到扩大司法权,司法权的扩大也并非必然导致不稳定。 行政法还是应该定位于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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