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国外研究现状【原创首发】
自古希腊以来,民主(Democracy)一直是政治学家研究的兴奋点。近代的英国革命、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俄国十月革命使“民主”一词更加成为家喻户晓的政治术语,之后逐步向社会学、经济学、哲学领域渗透。曾出现了诸如议会民主、共和主义民主、极权主义民主等理论范式。二战后,熊彼特精英民主理论盛行一时并影响广泛,佩特曼在批判精英民主的基础上又发展出了参与式民主理论,接下来的进一步发展是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等共同倡导的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又译为“协商民主”),它是对古典民主的复兴和发展。
民主理论范式是把握民主的钥匙。就目前的审议民主理论而言,其核心论点是在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倡导普通公民运用公共理性最大限度的参与、平等地审慎商议,以期获得具有一致性的政治决策。也就是哈贝马斯说论述的“第三种民主规范模式”(其余两种是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它借助公民“话语权”的生成和运用,以此来制约国家权力、培育市民社会的自治能力,而最终完善代议民主的不足。但是,审议民主内部也有针对“是否能替代代议民主”的分歧,较多学者认为审议民主只是对代议民主的补充,另一部分学者则激进地认为审议民主不仅是一种补充,替代的可能性很大。此理论的践行在西方政治界也是日益成为热潮,并且有较多成功的案例,比如市镇会议(Town Hall Meetings)、协商日(The Deliberative Day Proposal)等。
跳出这一理论范式的争论,可以看见“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内在张力仍拥有众多信仰者和推动者,比如萨托利。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在社群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中的确显露出较多的不足,但只要整体性地把握民主过程与理论,便可发现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漏洞”完全是可以修补的,可以说,审议民主正是这种修复性的尝试而已。在西方理论形态与东方实践的研究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是:西方民主理论在具有不同文明土壤的东方不一定会获得成功。在此前提下,许多东方国家几乎正在探索这种结合的道路中。
另外,在民主理论的包容性或范围上。近十年来较为多数的学者逐步探索着民主如何在全球化时代走向超越国家主权之上的“国际民主”(International Democracy),其代表著作有《全球化时代的民主》、《民主与全球秩序:从现代国家到世界主义治理》等等。这说明在民主的理论形态中,充实了规范型民主理论的内容和形式,同时也不断影响着国际民主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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