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与行政
行政始终的人类的公共活动,它追求的目标不仅是效率、经济发展,更有公平的价值。这些价值都要由公共事务机构——行政体系——来实现,最终是由人为来操作和实施。人性,不论其根源是善是恶,抑或是两者的综合,都无法排斥人最为自然生命机体的本能需要,也无法脱离作为社会群体一员的认同需求。本能欲望和认同需求在私人领域的家庭中不论以何种手段去获取似乎都不为过,而这些手段或方式只要遵循“孝”道即可。但在行政的公共领域则必须考虑社会群体的多样需求,在大部分时候,这些需求是多元并存甚至矛盾的。中国文化中的“忠”是忠于帝王,而几乎很少忠于自己的政治良知,即便有后者的包青天,那也是凤毛麟角。忠在行政等级制中难以逾越人性的需求,而经常在私人内需和公共价值的内在矛盾中维系等级的稳定和持久。中国公共生活把尚德作为对公务人员的首要评判标准。但是德性操守往往因其内心所思和外在所谓的张力,难以找到更为细腻的评价维度,所以,最容易产生“公权私利化”的普遍现象。
法治,中国法家文化曾经倡导的精神虽有在权术的运用中有所涉及,但毕竟是排位在“德治”之后。其约束力至多是针对民众而非官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维系封建等级秩序的一剂良方,是保持公权神秘而不受法制规范的一道巨大保护伞。
五四运动以来,缘何几次批孔家儒学?其最大的动力就在于它是封建的精神堡垒。在批判传统文化和借鉴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道路中。中国的行政建树虽有成绩,确定了人民主权的原则、民主集中的原则。但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当代,这些建树让民众感觉到并不充足。法律制度固好,但在行政执行的程序中并没有得到良好的践行。所以中国在近几年提出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在中国崛起的时代,中国传统文化于行政发展是否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价值?可能存在两方面的意见:第一,没有价值,它仅仅代表封建落后的思想;第二,有价值,至少是部分有价值。作为现代化了的社会机构。尤其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政府管理向“善治”的转型。充分证明了当代的行政管理的发展仍然需要传统的伦理价值。绝对的现代理性和物质主义不能缺少行政伦理的精神意义,比如对社会财富的权威分配就要考虑到“公平正义”。当行政伦理关怀日益走进当代政治,当它称为共识并有中国新一代社会群体推动时。中国行政的效率、公正才会与经济发展适应。并最终把中国的现代化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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