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本版块、本版主有感
初来读书园地,我的眼球就被这里的许多资源所吸引,怀着无比的激动和兴奋,我点开了每一个技术的链接,真是不巧!哎,许多好的资源都有积分和威望的限制,我一个新手,什么都没有,怎么进入呢?急中生智,把我以前在某些论坛上的习惯来个“乾坤大挪移”,灌水取积分,不料这里的灌水真没有积分,版规森严,真是不好混啊,也许这里真是“读书”园地,不是“灌水”园地。
期盼着对资源的渴望,我来到了新手学园,那里有一贴正好是讲“新手得威望其实也不难”,这便让我信心倍增,看了一下内容,我顿时感受到:论坛中要想得威望还是有可能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才出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初来此版,我还是满腹狐疑,侥幸地从网上下了一篇“我对汶川地震有感——爱是永不止息”的稿子,结果竟然被执法版主到百度上抓到,证据确凿,我难以辩驳。
执法版主和森严的版规,果然是名符其实,不得不让我佩服之至。现在我才恍然大悟:园子的管理
要靠大家,遵守版规人人有责。
一个好的论坛,就是这样,祝readfree永保长青,越办越旺。 楼主原帖违规,百度搜索: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CA%B3%C9%F1+%D6%BB%D2%AA%D3%C3%D0%C4&sr=&z=&cl=3&f=8&wd=%D2%F2%CE%AA%C4%E3%A3%AC%CE%D2%B5%C3%D2%D4%D6%D8%D0%C2%B4%F2%C1%BF%C9%FA%C3%FC&ct=0
经提示,重写了一篇感想,代表文学版欢迎新人的加入。 版规森严?我可不这么认为,还是有某些朋友在打着学习的大旗招摇过市呢 ,不过要是灌水也灌出水平,灌出幽默来,那就了不得啦~~~
ps:我倒是更认为国学数典版规要严格的多~
“侥幸地从网上下了一篇“我对汶川地震有感——爱是永不止息”的稿子”
天网恢恢,不要存侥幸心理,这里的版主比打假办还厉害。 引用第0楼regina于2008-07-13 22:34发表的 我对本版块、本版主有感 :
.......
看看版主是谁?
你以为是庙里的小纨绔子弟还是华府的低等下人??? 我与楼主是患难中人了。 我在本论坛的第一篇文章,也是在文学版发表的,题目叫做《机遇》,其实,这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根据一篇文章改写,除了ID是我的外,其他文字没有一个是我的。不过我的这个错误,不是“故意”而是“过失”,也就是我不认真阅读版规,误以为“改写”也是“原创”。当我认识了什么叫做“原创”时,我在本论坛的进步就很快。几个论坛的版主对我也很信任。 我在本论坛的经历说明,本论坛的版主是非常爱才、惜才的,只要你有才,只要你老老实实的干,论坛一定有你站立和发展的空间。 引用第5楼来风于2008-07-16 15:39发表的 :
我与楼主是患难中人了。 我在本论坛的第一篇文章,也是在文学版发表的,题目叫做《机遇》,其实,这不是我的原创,我只是根据一篇文章改写,除了ID是我的外,其他文字没有一个是我的。不用的这个错误,不是“故意”而是“过失”,也就是我不认真阅读版规,误以为“改写”也是“原创”。当我认识了什么叫做“原创”时,我在本论坛的进步就很快。几个论坛的版主对我也很信任。 我在本论坛的经历说明,本论坛的版主是非常爱才、惜才的,只要你你有才,只要你老老实实的干,论坛一字有你站立和发展的空间。
原来来风兄还有这么一节故事啊,法律的人才,支持
也许2楼是对的,这不是原创和首发;最终的结果如何,由管理员根据事实作出决定。
这是根据一篇文章缩写(改写)而成,最近几天我在找刊登这篇文章的杂志,没有找到,所以,文章的正确出处现在我还不能提供。可以肯定两点:一是文章的原作者不是我,我只是起到了缩写(改写)的作用;二是我没有看过3楼所提的两篇文章,本文与这两篇文章为何雷同,我不得而知。
如果是在报纸杂志发表文章,我十分清楚什么叫做“原创和首发”,但是网络文学与报刊还是有所不同,因此,我对网络的“原创和首发”难免把握不准。如果因此对论坛和原创作者造成什么不利的话,在此,我谨向他们表示歉意。最后,对3楼的指正由衷的表示感谢,并请管理员对这文章给予改正。当然,如果需要我改正的,恳请告知。, 原想找出那篇违规文章的链接,但还是因为懒而没有找出来。现在风云版主给找出来了,真的很感动。 文学创作不是我的专业,也不是我的业余爱好。如果说我与文学有什么联系的话,也就是工作上需要摆弄一些文字而已。所以,我对写作没有多大的动力和压力。我写点东西,完全是出于一时的兴趣——什么时候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质量、数量也是平常的要求。当然,也许若干年后这种情况会有改变,也许到那时,我要发表文章、要出书,但是现在,我确实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文学创作 我原来在法律版的时间较多,原因正如我回复野人版主所说的那样,法律版使我回想到在校读书的日子,野人版主就像是班主任,我就想当一个班干,共同把这个班集体管好。我在法律版“毕业”后,现在来到文学版继续学习。在文学版,我没有资格担任“班干”,但我还是班集体的成员,有义务共同维护好班集体。因此,我还是在这里多发些贴子,借以表态我的心。 我注册的论坛很多,但能使我热爱并且付出真情的只有本论坛。进入本论坛,就使我有回到母校的感觉;进入法律版和文学版,就使我有了班集体的感觉;就有了版主是班主任的感觉。母校的感觉真好,班集体的感觉真好! 我热爱母校,热爱班集体,热爱班主任:我热爱本论坛,热爱本论坛的有关版块,热爱版主。感谢版主。 “我写点东西,完全是出于一时的兴趣——什么时候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质量、数量也是平常的要求。”
我手写我心,真实的文字才能打动人,才能让人喜欢;矫揉造作的,读来索然无味,味同嚼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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