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问中国民航的禁液令
为确保航空安全,3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了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我在前两天乘坐西安到北京的飞机,在安检过程中,带了两瓶饮料被没收,但是在候机区内我却在机场服务超市重新买了几瓶饮料,而且在登机的时候,空姐也没有拦着,我想问一下,民航总局既然明令禁止携带液态品过安检,但是机场却又卖给候机者液态饮料,对于这样的公告,这样的安检,有什么实际意义?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禁止客人在飞机上吸烟,而你又在飞机上卖香烟。。。。请打大家讨论。这样的禁令有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安检,就是要确保危险品不进机场,不上飞机。你带的两瓶是饮料,但不排除有人的饮料瓶里装的并非饮料,可能是硫酸等危险品。奥运在即,虽然带来些不便,但安检是极其必要的。
机场内出售的饮料,其进场时必定已经经过安检了,当然可以购买登机。不过,机场内经营的饮料等商品,其进货渠道及商品基本情况应当非常严格密切地跟踪检查。 楼上的兄弟问一下,机场内经营的饮料难道不包括中国民航禁液令的范畴吗?难道他就有特权可以不执行禁液令,是不是要在禁液令中在加个括号(机场出售的饮料除外)。 机场内出售的饮料,其进场时已经经过安检了。因此,不存在不执行禁液令的问题。如果场内饮料没有经过安检,那就是禁液令在执行中的问题,而不是禁液令本身正当与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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