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派出所应该收这200元钱吗????
我的母亲打来电话说,我家的牛被人偷了,去派出所报案。他们很认真的查案,帮我母亲找回那头牛。然后收取200元钱,理由是给提供线索的人。200元钱,是母亲挖草药两个月挣的血汗钱。派出所应该收这笔钱吗?????? 我认为不应该收,公安都是用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服务是天经地义的,凭什么还要再次收费? 肯定是不应该收的。公安机关的经费应当是由财政保障的。(尽管我知道县级公安机关有半数以上是财政不保障且县级财政还将公安机关看作创收单位,当成摇钱树。但不能助长这种风气,只有觉醒的老百姓多了,压力逐步传导过去,这种情况才会好转。)
即使是该付给线人的费用,也应该是公安局从财政列支。不应当由受害人来承担。这种情况,可以委婉地表明上述观点(毕竟警察破案还比较负责),如果牛已经还了,则可以坚决不给这200元钱。如果警察以还牛为要挟,则可要求他提供要钱的法律依据和盖章的收据。他肯定是拿不出来的。 不应该,惩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固有功能,“线索费”如果必须,应由公安机关(国家)出,不应由私人支付。——这是从理论层面说。
从实践说,的确有些公安机关有破案时收一点钱。你可以让你母亲找他们表明:不是不想交钱,但家里实在困难,拿不出这笔钱。请示一下领导可不可以减免。总之,要软磨,尽量别硬扛。牛既找回来了,派出所也不能自己养着。好好说说,说不定可以减免。再,如果跟村长或支书关系好,请他出头说说,证明你家确实困难,也是有用的。 有没有学法律的朋友参加讨论啊,我想凭法律办事。 凭法律办事?俺能想到有下面几个办法。
一,你可以拒交,他们如果不归还你家的牛,你还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申请复议。
二,上级公安机关的答复如果不能使你满意,你还可以找检察院。
三,检察院的处理仍不能使你满意,你可以找当地政法委。
四,政法委的处理仍不能使你满意,你可以找当地人大反映情况。
五,在第一步之后你也可以选择到法院去起诉,打行政官司。
不过,俺说有这些办法,并不意味着俺主张你这么去做——俺不是学法律的——楼主既决定要“凭法律办事”,可自行考量。俺只提醒你这是一个非常磨人的过程。 收钱是没有根据的。不赞同通过法律途径,非从法律的角度,乃基于实际的考虑。得罪这些人,于将来未必有益。建议是,让你母亲亲自找到主办警察,说说感谢的话,带上一点家里能拿出的农产品,表示一下心意,告知其家庭经济的困难。虽非上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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