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
偶是深圳一个贼 ——虚拟自传小说“天下无贼号”搅动“贼”烟滚滚 《偶是深圳一个贼》稿酬无人认领
随着冯小刚《天下无贼》首映庆典日期的逼近,关于“贼”的话题也频频见报,一时“贼”烟四起、“贼”风浩荡。而近日从北京一家图书选题策划工作室传出消息,贼圈内外第一部原创力作《偶是深圳一个贼》的作者竟再三推脱,拒绝露面,稿酬一时无人认领。
椐该工作室透露,这部小说是他们在网络上发现的,随后通过电邮与作者取得联系,并签定了有关书稿的代理出版合同,11月该书在当代世界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按协议作者当获取一笔版税,但多次通过手机与作者巫马英雄(笔名)联系后,巫马却拒绝露面。
据悉,巫马承认该部小说有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巫马曾经是北京一小有名气的流浪诗人,后来南下深圳,与深圳贼圈有染,深谙贼道中事。此部小说,作者手到擒来,描写了贼江湖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幽默调侃、嬉笑怒骂、力透纸背。
记者接通巫马手机,巫马称并非不要稿酬,只是近日诸事缠身,实在没工夫。问及贼圈内的情况,巫马称自己也只知皮毛,而对自己曾有的经历讳莫如深,但他承认,写这部小说确实是想对自己过去的生活从情感上作一个了断。
记者让巫马谈谈对电影《天下无贼》的看法,巫马说冯导拍贼的良心发现作为贺岁搞笑,表达一种“天下无贼”的美好愿望,固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贼圈内的实际情况恐怕要复杂严峻得多。贼的确分三六九等,确实有些人非常聪明非常有才干,因为不能通过合理合法的渠 道进入主流社会,圆自己的梦想,因而步入贼江湖。要求冯导在一部贺岁片里讲好贼江湖的故事显然苛刻,从这点上说《偶是深圳一个贼》的内容自然更精彩、更丰富也更深刻。巫马对自己这部带有半自传性质的小说很自信,他说,《偶是深圳一个贼》肯定比《天下无贼》 更好看。
《天下无贼》发行方西影华谊在12月7日将包下从北京西站开往香港的T97次列车,并命名为“天下无贼”号,导演冯小刚率领刘德华、刘若英、葛优、李冰冰等众多演员与出品方代表、影迷等近300人,共同乘车前往香港,参加12月8日在香港举行的《天下无贼 》首映庆典。谈及此事,巫马让记者转告冯导,在深圳时多加小心,谨防深圳的贼和他们开个玩笑,到时领带手表还在,但已全被换成冒牌货,这是小的;开完新闻发布会,大腕下场时裤子需要手护着才能挂在腰上,这玩笑可能就有点大了。
《偶是深圳一个贼》已在《天下无贼》首映前抢先出版面世,目前在全国各地的销售势头良好。
关于这本书
这是一个非常KUSO的故事。偶是深圳一个贼,偷你的钱,偷你的心。
在写这本书之前,我曾经丢了六部手机。当最后一部手机被盗后,眼前灵光一现,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就是深圳的贼江湖。
用贼的视觉去看深圳,是个很有趣的事情;贼看贼,满世界都是贼。不信,你试试。
于是,在想象的世界里,我成了一个身怀绝技的江洋大盗,痛痛快快过了把手瘾。你偷,我也偷,看咱们谁惹谁!并且义正言辞地讲出通道理,像什么“国运昌而仓廪实,仓廪实则治教化,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等等。
美中不足的是,这本书的书名有点歧义。写完之后,拿给北京的朋友们看,他们一致拍案叫绝,只是目光怪怪的。
我连忙解释,你别以为偶真的是……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那是那是。目光仍然怪怪的。
我知道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因为黄河的水本来就不清!这就是拿自己“恶搞”的结果,看来以后出门要拿公安的证明才行。唉。
没办法,在这里我只得发表一个特别声明:千万别把我当贼。深圳是有个“偷王”,但不叫七爷;某人是出国了,但他不是盗国库;而我本人呢,从来没干过这活。不信你问公安局。
不过,也怨不得人家怀疑,因为这中间也掺杂了某些真实成份。至于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您自己一看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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