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shtao613 发表于 2008-6-14 12:45:54

自然法的衰落?亦或是罗马法的兴盛?

在学法律中,总有一种感觉。法的合法性是什么呢?是实质的正义?还是程序的正义呢?
当然我们可以从法的根源,自然法和罗马法的此消彼涨,看得出一些踪迹。
但这似乎有时候是个两难的选择。
形式的推理与实质的推理,体现了不同法的走向。那个更“正义”些呢?

cuplav 发表于 2008-6-14 13:04:49

这个问题很好,可是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推荐阅读维亚克尔的《近代私法史》。

磨合罗 发表于 2008-6-15 16:10:16

在下的意见:法的实质和程序本身都不是正义,也都不能带来正义,谁想要正义,我推荐他去找大侠,例如郭靖郭大侠、九指神丐洪七公,等等。

yibai 发表于 2008-6-15 22:10:56

引用第2楼磨合罗于2008-06-15 16:10发表的 :
在下的意见:法的实质和程序本身都不是正义,也都不能带来正义,谁想要正义,我推荐他去找大侠,例如郭靖郭大侠、九指神丐洪七公,等等。

想起一个笑话:
唐僧对老者说:“佛祖会保护你的,不要怕那些妖怪。”
老者说:“圣僧,此去西天路途遥远,妖魔鬼怪,害人不少,您如何自保。”
唐僧说:“我的几个徒弟武艺高超,最能降妖除魔,大徒弟……,二徒弟……”
老者喃喃自语道:“佛经还给你,俺看不懂,你还是把金箍棒给俺留下吧!”

xdxd1974 发表于 2008-6-15 22:41:42

楼主的问题实际上是对法的本源的追问,稍不慎就会陷入A的本源是B,B的本源是什么,是C,那C的本源又是什么,这样一种无穷无尽、最终不可知的境遇。人的智识和理性再强,也是有限的,不可能穷尽所有问题或者说就某一问题穷尽其终极根源,所以很多问题只能放在人类已知的历史当中去追问和探究。在此意义上,我觉得对法的合法性或者说法的本源的追问,只有转换为法在人类社会中是如何产生、形成、发展的这一问题,才是有实践意义的和探究边界的。法的合法性是实质的正义或是程序的正义,只是当代人对法的解读,若不放在历史之中考察,估计较难有个清晰的思考路径。另外,就我的所学,把“自然法和罗马法”并列或者说两者此消彼涨,似乎不妥,若为“自然法和实在法”或许更为妥当一些。一孔之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自然法的衰落?亦或是罗马法的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