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门头广告牌收费?
我朋友有个店面,以前店面门头广告并没有要求收费,昨天突然来了城管要他按每平方米100元缴费,共12个平方就是1200元,最后讨价还价杀到300,还给了他一个连公章都没有的户外广告许可证(20元),还说以后每年都还要交……我想问:在规定范围内的门头广告要收费吗?如果可以收费,是哪个部门收?其依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谢谢! 行政管理方面的依据,除了法律法规外,地方性法规、规章甚至当地所在城市的规范性文件极为重要。例如,具体的收费项目与数额,除国家计委的原则性规定外,主要依据是当地的文件。
从楼主所述的12个平方的广告看,属户外大型广告,会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依法应当审批。以前没有,只是说明之前的管理不规范。至于讨价还价,行政收费也有一个裁量幅度的范围,只要不超限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有:
1、《广告法》第33条: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2、《广告管理条例》第13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
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张贴广告。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1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收费标准:国家计委381号文件。
另外,户外广告还应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谢谢!
说的还是很详细和全面!
12个平方就属于大型户外广告了?大型户外广告的标准是什么?
还有国家计委381号文件具体是怎么样的,我查不到啊? 虽然法律上没有大型户外广告的界定标准(不排除地方法规等其他规范文件有规定),但12个平方,无论相对于什么店面,都是比较大的、比较显眼的,从上述条例保护市容环境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当可以认定为应受规范的“大型户外广告”。
国家计委381号文件,我也没找到,大概是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国家计委可能对某个城市的什么规格的户外广告规定怎样的收费。
另外,城管不给收据,许可证没有盖章,是违法的。如果确实想知道个究竟,认为收费太高,没有法定依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主体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有依据,比如说,其有权审批,有权收费,而且收费标准有明确的依据。这些,都用不着相对人去查找。行政诉讼收费很低,一般就50元,一般也用不着请律师。 谢谢您对我的问题这么详细的解答!
店面门头广告真是户外广告?我以前一直认为不是哦,而且他和其他的户外广告有点不一样哦! 店面门头广告,跟商号不一样。商号不属于广告。
但店面门的广告,当然在户外。
当然,这要结合市容环境来考虑。 我以前一直以为店面门头广告是立在了店面范围内,而且店面门头广告一般也就是写明店面的名称和经营对象…… 你现在同样还可以这样以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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