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铁
发表于 2008-3-23 21:25:09
拖延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有实战技巧的,谁能找到?
桃子
发表于 2008-3-23 21:48:21
引用第20楼磁铁于2008-03-23 21:25发表的 :
拖延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有实战技巧的,谁能找到?
莫非磁版深陷其中?
磁铁
发表于 2008-3-23 21:49:58
引用第21楼zhiyongtao于2008-03-23 21:48发表的 :
莫非磁版深陷其中?
哪里有,突然想到怎么维护那些人的权益啊,大街上都在议论这个
桃子
发表于 2008-3-23 22:01:53
是啊,关系到国计民生,能不讨论吗?现在国内许多问题已经提到比较紧迫的日程上来了,诸如春运、长假、劳动法、物权法等等,一个劳动法在广东已经沸沸扬扬,希望能在这2-3年内看到中国民法和相关法律得到健全。
capricorn_ye
发表于 2008-3-23 22:03:09
直接找媒体................
民告官,只有靠媒体
磁铁
发表于 2008-3-23 22:18:15
有法理的啊,看来需要弄到多媒体出题然后找搜索专家。
行政法、时限之类的
capricorn_ye
发表于 2008-3-23 22:30:31
引用第25楼磁铁于2008-03-23 22:18发表的 :
有法理的啊,看来需要弄到多媒体出题然后找搜索专家。
行政法、时限之类的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磁铁
发表于 2008-3-23 22:35:02
第四十四条有用
还有一条直接涉及拆迁的法律,是啥来着
capricorn_ye
发表于 2008-3-23 22:42:20
引用第27楼磁铁于2008-03-23 22:35发表的 :
第四十四条有用
还有一条直接涉及拆迁的法律,是啥来着
第44条没用
行政部门肯定是要强拆你的
所以(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不可能
至于(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也不可能
因为法院是听当地政府的,所以你的申请停止要求可以被忽略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好像没有相关的
据说某市有人用自爆方式维护自己的住宅,最后不小心,没爆好,炸死了2个警察
含笑饮砒霜
发表于 2008-3-23 22:42:55
拖延 呵呵
根据法律规定 被拆迁人倒是有不少法定的权利的
裁决啊 听证啊 判决啊 程序也是蛮多的 据说时间合计下也是可以蛮长的
问题是 碰到拆迁这种事 有时候 我们的部门就有很高的效率的
速裁速决是很多的
磁铁
发表于 2008-3-23 22:46:41
引用第29楼含笑饮砒霜于2008-03-23 22:42发表的 :
问题是 碰到拆迁这种事 有时候 我们的部门就有很高的效率的
速裁速决是很多的
是啊,所以说法院的fg黑啊
“根据法律规定 被拆迁人倒是有不少法定的权利的
裁决啊 听证啊 判决啊 程序也是蛮多的 据说时间合计下也是可以蛮长的”
不过还是把相关有利法律和技巧都列举一下好
0@_@0
发表于 2008-3-23 23:18:18
引用第30楼磁铁于2008-03-23 22:46发表的 :
是啊,所以说法院的fg黑啊
“根据法律规定 被拆迁人倒是有不少法定的权利的
.......
呵呵,法律是强势一方的工具,尤其是在法律规定不明的情形下。
lushang123
发表于 2008-3-23 23:56:58
为什么善良的人们总是吃亏???
blueicenan
发表于 2008-3-24 19:05:19
我老家的房子因高速公路建设拆迁,
基本情况:
老家位于皖南,九华山40公里左右,
面积3室一厅一厨,房前完整的院墙,水井13m深。房后大的茅房和猪栏,0.5亩左右的菜园地,房前屋子后约300课已经成长10年的杉木,粗的一人抱,100课茶树,
总共拆迁价格2.3万,推土机开到了家门口。
事实上我相信世界是公平的,但它永远是趋向于公平。在这趋向的过程中,受害者不计其数。
中国为什么到处都是拆迁基建呢?其中有巨大的利益!我说的是拆迁的过程中。
城市的拆迁有媒体的监督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导,那农村呢?我就不知道了!
为什么频频见到这样的报道:使用不到10年.20年的高楼在市中心成功爆破?中国的局部爆破技术很先进!没有战场需要找试验田?
答案是很显然的。
在欧洲,美国,看到几百年的城堡并不是难事!在日本京都,大街上到处是江户时代的老木屋!
在中国呢,到处是仿古的新建筑!
我回老家,在离家2公里不到的地方有个3孔古桥,远看很特别,大概是明清的建筑,桥下有很多清晰可见的壁画和石刻,每块石头体积大概0.8m*2.0m*0.8m左右,比我所知的赵州桥大很多。可惜现在已经看不到了。
桥有一定的坡度,小时是我上学骑车必经的最累的地方,现在是我偶尔回家经过的最沉重的地方。
如果解决了长期规划和持续利用发展的思路,那中国没有那么多的拆迁问题。
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作为门外汉,上升到建设规划的层面。希望各位不要笑话!
我在多媒体区域有个竞猜的帖子,大家去看看我为什么“憎恨”桥!
http://www.readfree.cn/bbs/read.php?tid=4587518&fpage=2
hanvool
发表于 2008-3-24 21:16:56
这个事件的背后肯定有政府干预。
zhuyehua
发表于 2008-3-24 23:43:21
现在不是法律不健全,主要的是执法者是如何执行和贯彻的。“刁民”这个词似乎也体现了目前人们的观念。何谈法律的公正了
chrdjs
发表于 2008-3-26 13:55:52
王才亮律师个人简介:
著名拆迁专家
这个比较搞
spuer
发表于 2008-3-26 18:53:05
这楼我看了N久了,有胆子打出这种标语而没结果很罕见。个人估计1个月内就会被推平,价格估计会让户主满意的。附近的大规模改造刚开始,区政府投资,我昨天在沙滩差点被砸了头,整条街都在疯狂整理中。在政治大局面前,钱根本就不是问题。
磁铁
发表于 2008-3-26 19:29:12
引用第37楼spuer于2008-03-26 18:53发表的 :
这楼我看了N久了,有胆子打出这种标语而没结果很罕见。个人估计1个月内就会被推平,价格估计会让户主满意的。附近的大规模改造刚开始,区政府投资,我昨天在沙滩差点被砸了头,整条街都在疯狂整理中。在政治大局面前,钱根本就不是问题。
区长江苏的,不知道怎么当的!首都图书馆被外移到别的区。首都博物馆又被外移到别的区。好不容易有个情报图书馆楼,最后竟然成宾馆。这个区的文化优势都没了……
秋水小柯
发表于 2008-3-26 20:03:59
拆迁么,我认为在目前是一场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作为个人,维护自身的权益无可厚非。但是在我们这个缺乏法治的国家,就有意思了,说法律我觉得基本没用,因为根本不存在平等的社会关系。重庆的钉子户一开始也是在香港报道后,在海外反响厉害,国内才开始报道的~。至于打着公众利益的政府强制拆迁,由于目前阶段“公众利益”的界定问题,更是问题多多。不知道磁铁知不知道据说央视的大楼就有不适当的拆迁,呵呵,个人的利益唯有自己争取,可叹的是现在国内的维权人士的处境往往很险恶。
找了点有关国外的拆迁~http://www.unicornbbs.cn/dispbbs.asp?boardID=22&ID=10261&page=1,不是做广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