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跖篇”是一篇“辨弊”的作品,其中心在于“行”上。
全篇的探讨以“一行两论”展开。“一行”是孔子劝说盗跖的整个过程,“两论”分别是子张与满苟得、无足与知和的两组对话。
先说一说“一行”。盗跖篇一上来就以“孔子责柳下季以名,劝盗跖以利,然而遭遇了前者的无奈和后者的抢白”的故事指出了“得道之分者,执名利而行”的弊端。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不应该认为“孔子和盗跖是以个人身份出场的”,这两个人物是“盗跖篇”的作者精心设定的,为什么这样设定呢?两位人物的身份极端对立,通过这种极端化的对立,才有可能使“分道者”在理论上、做法上所存在的弊端清晰地展现出来。也就是说,在理解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不妨把孔子和盗跖的形象模糊化、抽象化,从而把他们分别看做“分道者”与“全道者”的代表。这样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分道者”是“偏得于道而不自知,强行逆道而取其辱”的。
子张与满苟得的对话,有三个内容:
1、“行”的指导原则——子张的主张是“观之名,计之利,而义真是也”,满苟得的回答是“观之名,计之利,而信真是也”。“义真”与“信真”,一字之差显出了以名利为原则的“行”其实并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毕竟客观的“义真”和主观的“信真”是有差别的。
2、“行”对个人的评价作用——子张的主张,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标准,“行之善恶”可以分贵贱;满苟得的认为从结果去衡量容易造成“言行之情悖战于胸中”的情况。
3、“行”对社会的规范作用——子张认为“行”是区别“疏戚,贵贱,长幼。五纪六位”的社会准则;满苟得指出,以名利为原则的“行”“不顺于理,不监于道”,所以不论是求名的行为,还是求利的行为“变其情、易其性则异矣;乃至于弃其所为而殉其所不为则一也。”
无足与知和的对话是从“行”的结果方面来探讨,“名利之行”对于人的影响的,也有三个方面:
1、无足认为,“兴名就利”是人的本性,能使人地位尊贵,能使人达到“生安体乐意之道”的目的。知和的回答先从目的上与之探讨,指出以无足的认识其实是无法达到“生安体乐意之道”的目的的,是“知为为而不知所以为。是以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免于患也。”。(此回答颇与孟子“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类似。)
2、无足进一步凸显“富贵逼人”的价值并且这种追求是“人之性也”的主张。知和的主张是,名利不是向外主动求得的,而是从不害自性开始的。
3、无足以其偏见质疑知和的做法。知和正面阐述“富”给人带来六种困扰,“名利之行”不能令人有福。
此篇“一行”既可看作是“二论”的引子,也可看作是“二轮”的例子,应该作回环的阐释。在“二论”中,“子张—无足”与“满苟得—知和”的组合,可以分别作为“分道者”与“全道者”的态度来看待。 体道人物谱
“让王”篇是《庄子》中比较独特的一篇文字。这一篇文字列举了许多人的事迹,似乎显得很杂乱。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些人物,就会发现他们都具有两个相同的地方,第一个是他们都是庄子之前的历史人物,第二个这些的行为都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庄子的思想。也就是说,这些历史人物就是庄子思想中的“古之人”。
值得注意的是,“让王篇”中的这些人物都是历史上实有的,而且在他们的言行虽然有传说的成分,但可以说基本属实,而且所表现出来的人物风貌也大多和史书中所记载的内容相符,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一篇是《庄子》一书的作者,根据庄子的思想,搜集了“古之人”的事迹,并以此为据,阐发自己的思想。这样一来,“让王”篇就成为了一张“体道人物谱”。
理解这篇文字的时候,我们不妨把人物的事迹从略,提取出其中议论的语句,就可以看到庄子思想中“重身轻名”“重生轻利”“避难全生”“安贫乐道”等思想的轨迹了。
另外,以庄子思想的博大,这些人物还不足以使庄子思想得到充分的展开。很可能《庄子》的创作者曾经尝试过,通过这些“古之人”来完成自己思想体系的建设,但最后发现所能够用来进行演说的实例远远不足。这才不得不转换创作思路,从而由“实录”走上了“虚实”结合的创作之路——寓言。 三言五例看“寓言”
“寓言篇”是解读《庄子》的一把钥匙,其主要内容分为两块:一块是做三种“言”的说明,一块是举可五个示例。
“寓言篇”一上来,就明确了三种“言”,“寓言”、“重言”、“卮言”,这不单单是在说《庄子》的语言特点,其实还包含着创作原则、创作方法以及表达技巧方面的内容。在庄子的行文中“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这句话是分为“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来分别阐释的。但这种分开了来的解释给人一种误导,即这三种“言”之间不想联系,但实际的理解上这三种“言”应该是融为一体的,为了更好理解我们不妨用加括号的方式来表示一下: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
也就是说,并不是只有“卮言”是“和天倪”的,“寓言”、“重言”也是“和天倪”的。怎么“和”呢?这要从它们各自的作用谈起(然后再做统一的融合)。
“寓言十九”这一点似乎好理解,《庄子》中的言说大多都是以“寓言”的形式出现,这是事实,但庄子为什采取“寓言”的形式呢?原因可能有两个:一个是例证不足,庄子提倡的“古之真人”是庄子理想的中人物,是庄子的一种创见,所以在历史上其实没有人能符合庄子的要求,所以不能进行正面的直接表述。另一个原因是“曲说大于直说,形象大于思维”。不直接表述那么采取的表达方式只能转向抽象或虚拟,抽象的表达形成论理,一论理自然要有“是非”,这和庄子的“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的思想相矛盾,所以只好用“虚拟(寓言)”的形式来表达了。不过这样也带来了好处,即“以寓言为广”(天下篇),寓言的形式不直接立论,就避免了其他学派的直接批评,而且从人的理解过程来看,寓言的理解颇费心力,更容易使读者专心于对“意”的理解,这要比其他直接的抽象表达更具有形象性、更容易理解、更具有暗示性。
“重言十七”按庄子的解释是“已言”的重说,但为什么重说呢?这个“重”字是“尊重”,是“重要”,还是“重复”呢?这一点要参看一下“天下篇”中的“以重言为真”了,既然“重言”的目的是“为真”,上面的三种解释中只选择“重复”了,从人的心理感受上讲,重复是一种力量(修辞上称为“反复”),它具有鼓动读者情感,加深认识的作用。单一的言论不容易使人马上接受,而反复的言说则容易使人习以为常,正如“曾参杀人”“谎言重复千遍”的情形。庄子的“以重言为真”也采取了这种策略。然而作为加强语义的方法,重复也有弊端,即容易使人因熟悉而厌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变化是必须的,这就是“曼衍”、“以不同形相禅”。“曼衍”而不离天道自然就是“卮言”了。
“卮言日出”因为“日出”所以常出常新,今日不同往日,明日不同今日,这是一种变化的常态,但因为是“卮言”所以能够“和天倪”,什么是“卮言”?“卮”为酒器,既然为酒器,自然中空,而中空就意味着“有容”,所以“卮言”就是“有容之言”,“有容之言”意在言中,意亦在言外。庄子怕后人执迷于“言”,因此作了“言无言”的解释,其中的矛盾之处,本不可言说,既然已说了就不要执迷于所见之言,须向“卮”处寻觅。
总的来说,在“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这句话中,言是统一的,“寓”是形式、“重”是方法、“卮”是性质、“日出”是变化形态,所有这些都是要“以天倪和之”的。
“寓言篇”除了论述三言之外,还列举了五个示例。分别是“庄子谓惠子”、“曾子再仕”、“颜成子游谓东郭子綦”、“众罔两问于景”、“阳子居南之沛”。五个例子各不相同,其相同处,皆为寓言、重言(限于本篇的作用,这方面体现得少一些)和卮言。如果我们再细分一下还可以看到一些内容,这五则寓言,分别包含论、评、谓、辩、问五种形式,而这些正是思辨的重要手段,而且从五次发言的主体来看,“庄子谓惠子”是实人之言,“曾子再仕”是史人之言,“颜成子游谓东郭子綦”是虚人之言,“众罔两问于景”是拟人之言,“阳子居南之沛”是求道者之言。而这些言说,可以说是《庄子》中的主要寓言样式。 并行辨弊看外物
《外物篇》是一篇辨弊的作品。
人的生存离不开外界的事物,人的欲望又往往由外界的事物所激发,然而欲望只是人的主观的、片面的一厢情愿,而客观的情况却是千变万化的,所以“不可必”。
“木与木相摩”这一段,从自然的现象解释人事的失和、失道皆在于心存利害。(有的版本这一段和上一段本就是合在一起的。)
“庄周家贫”与“任公子”两段,一说近,一论远,看似矛盾,其实不同。“粟”为日用之物,必然需要从切近处考虑,饱暖二字是最基本的生活要求,不可以以空言虚应。不切实用是处理具体事物的弊病之一。然而不能片面理解或夸切实的作用,所以用“任公子为大钩”来说人的追求应该远大。其中是否暗含经世致用之意?
“发冢”一段,形象且讽刺意味浓厚,不过不当看作是针对孔子的,而是针对一些儒者而言的。儒的名称应该是一类人的统称,而不是起始于孔子的。有些儒者,言伪而行丑,然而却不可说他们不是儒者。正因为这样,孔子才有“业可得进乎”的发问,说明孔子也想解决这个问题,然而从儒家的思想来说,只能有所非,有所誉,遂于其所非,如这本无法改变他们,而对于所誉,又难免偏而不全。所以老莱子用“与其誉尧而非桀,不如两忘而闭其所誉”来点化孔子。(由此可知孔子之向道之心有别其他儒者。)
“宋元君夜半”一段为事,“仲尼曰”一段为评,重点在评上,“知有所用,神有所不及”是客观事实,“去小知而大知明,去善而自善”是不自以为是解决态度,“与能言者处”是避祸求安的方法。这两段其实可以理解为老莱子用神龟的故事指导孔子悟道,而孔子的评,颇有举一反三的意味。
本篇最重要的是惠子与庄子关于“言无用”的对话,这个对话本身反映了惠子及世人的一个弊端——唯求有用,不知无用与有用之间的转化。
从“庄子曰:人有能游”到文章末尾,既可以看作是对前面所有文字的抽象概括,也可看作是独立论断,其中“得意忘言”一句,实为阅读《庄子》全书的原则。 循道处世有“则阳”
《则阳》篇是立人思想的具体体现,主要是明确如何用正确的思维方式去处理世事的关系。
开篇提出“不言而饮人以和,与人并立而使人化”是“立人”的处世方法。然后,从不同层面进行进一步阐释。
首先,圣人这样的做的原因不是出于处世的要求,而是出于本性的自然而然——圣人达绸缪,周进一体矣,而不知其然,性也。
其次,圣人怎样来处理自己与世间之物的关系的呢?那就是抱着“与时偕世而不替,所行之各而不恤”的态度去发现物的关键所在,做到“得其环中以随成,达到“与物无终无始,无几无时”的效果。明确了前面的做法,就可以说知道了“处理自己与世间之物的关系”的方法了。但有了方法还是不够的,因为要想达到最终的目的,除了正确的方法之外,还要遵守一定原则才行。这尺度就是无区别去界限的“除日无变,无内无外”的通达观。
到此,圣人的处世的态度方法和原则已经介绍完了,后面开始具体介绍实际的依此而行的事例。戴晋人所体现的是对世事认识的整体性,蚁丘之邻人夫妻所体现的是对世事发展的预见性,“柏矩学于老聃”是要指出世之愚人荒唐行为的根源一是在态度上的草率,既卤莽灭裂第做事又使自己的本性受到伤害,一是将天下之人用外在标准力求达到统一,最终使自己的性命受到伤害。
通过蘧伯玉在是非问题上的的转变,指出轻易给出是非判断的局限性,因为“是与非”“对与错”“好与坏”都具有相对性的,人往往一方面认识不足,一方面却又总是轻易给出断言,这个缺点如果不被认识,人就不容易看到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从反面进行的论述指出正确行事的必要性。除了人自身的局限性之外,任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也是有局限性的,对于一件事情(卫灵公)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解释,这样做就使得事实的真相更加混乱。
少知与大公调的对话,是正面地体现圣人思维的示例。主要是如何认识语言文字与“道”之间的对应关系。言可说理,但说理之言并不能真实地再现道,也不并是如实地反应具体的事物。言(名)与物(道)之间既然不能相等,那么可不可以不用言来接物呢?也不行因为“道”之中的一些内容是可以用言来表达的。只有认清了言(名)与物(道)之间的关系才能做到“不随其所废,不原其所起”的境界。接下来的二人的争议,围绕道“或之莫”和“或使”两种情况,澄清这两种争论都是在没有认清“言、物、道”关系的前提下得出的错误认识,而最佳的方案则是:面对“道物之极”的情况,采取“非言非默,议有所极”的态度,实施“不言以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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