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nfreeman03 发表于 2008-1-22 00:25:59

庄绎传漫谈翻译

[专家简介]

庄绎传


1933年生于山东济南


1957年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系研究生毕业


1960—1963,1979年参加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著作英译本的翻译和修订工作


1987—1988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讲《英语翻译》课程(4册)


1994年至今任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第四届全国理事会理事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文学艺术翻译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和译著有:

《汉英翻译五百例》、汉译《白衣女人》(第3部)、《英汉翻译练习集》、汉译《东林怨》(第1部)、汉译《通天塔—文学翻译理论研究》(节译)、广播函授课程《英语翻译》(4册)、合译《飘》、汉译《韩素音自传—再生凤凰》、《英汉翻译教程》及《英汉翻译教程辅导用书》、合译《英语用法指南》(第2版)、汉译《大卫·科波菲尔》。

翻译漫谈(一)
翻译的乐趣


我从小就喜欢翻译。记得在青岛上中学的时候,曾把英语课本里的故事译成中文,不是为了发表,纯粹是觉得好玩儿,而且有一种成就感。
大学毕业后,留在北外当老师,后来有幸参加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著作的翻译和修订工作,参加重要文件的翻译工作。当时我觉得学习外语,能做这样的工作,是无上的光荣,这种感受也鞭策我努力钻研。
有一天,我看到这样一句话:
“吃一堑,长一智。”
“a fall into the pit, a gain in your wit.”
没想到天下竟有这样好的译文,它本身就像一句谚语,然而它又与原文如此接近,如此吻合,使我惊讶不已。
后来我又看到这样一句话:
夺取这个胜利,已经是不要很久的时间和不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了;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
To win this victory will not require much more time and effort, but to consolidate it will.
原文里重复出现的词语,译文没有重复,一个小小的will竟然替代了原文用二十多个字表达的意思。我在这里看到了道地的英语。
每当我看到这样好的译例,就回想起小时候在海边玩耍,捡拾贝壳。阳光下,那贝壳五光十色,绚丽多彩,拿在手里,别提多么高兴了。
近年来,参加了几本词典的审定工作。原书都是英英词典,加上汉语译文后,变成英汉双解词典。译文对不对,顺不顺,这就是审定者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
原文:The cold weather frosted up the track last night.
译文:昨晚寒冷的天气使跑道上结了霜。
改为:昨晚天气寒冷,跑道上结了霜。
原文:My toes were frostbitten from skating too long.
译文:滑冰的时间太长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为:滑冰的时间太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动虽然不大,译文弄得比较通顺了,这也是对词典的贡献。
翻译有没有苦恼,有的。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说过:“譬如一个名词或动词,写不出,创作时候可以回避,翻译上却不成,也还得想,一直弄到头昏眼花,好象在脑子里面摸一个急于要开箱子的钥匙,却没有。”译者这时的确感到心急如焚,焦头烂额,可是一旦找到合适的译文,就会感到格外痛快。
译者还有一种苦恼,那就是一个长篇在手久久不能完成。我译《大卫·科波菲尔》时,就有这种体会。前后三年时间,一天都不敢歇息,更谈不上娱乐。家里人抱怨,“连跟你说话的工夫都没有。”三年里,我天天跟书中的角色打交道,把他们的言行和思想感情用汉语表现出来,他们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在快译完全书的时候,怀着沉重的心情仿佛向他们一一告别,痛苦得很呀。
几年以后,忽然有一天出版社的责编打来电话,说我的书快要出版了。我兴奋极了。取回样书的那一天,我对老伴说,我又有了一个儿子,我已经把他接回来了,他的名字就叫“大卫”。
总之,翻译蕴藏着无穷的乐趣,等待喜欢他的人去发掘。干这一行,就要爱这一行,否则怎么能做得好呢?

翻译漫谈(二)
翻译最便于自学


在各门课程之中,我觉得翻译最便于自学了。有些年轻同志总希望当面向名家请教,或听他们演讲,或与他们交谈,若能单独见面就更好了。但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而且不见得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其实向名家学习,随时都能做到。那就是不要求面授,而是去自学,去研究名家的译文。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先不看译文,自己先根据原文翻译一遍,然后拿自己的译文和名家的译文相比较,从差距中就可以看出自己的弱点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克服自己的缺点,提高翻译能力,定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第二种方法:研究译文。将原文和译文对照研究,从中得到启发。
周煕良教授是我非常崇敬的一位译者,他不仅从事文学翻译,而且喜欢讨论翻译问题,发表看法。几年前,我拿原文对照着看,他译的英国作家高尔兹华绥所著《福尔赛之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段话。
Those privileged to be present at a family festival of the Forsytes have seen that charming and instructive sight — an upper middle-class family in full plumage.
译文是:
碰到福尔赛家有喜庆的事情,那些有资格去参加的人都曾看见过那派中上层人家的兴盛气象,不但看了开心,也增长见识。
原文charming and instructive是定语,和sight搭配,但译成汉语,若想保留这样的搭配是很困难的。译文把原文的定语放到后面去处理,语言就顺了。当然,放到后面,就不一定是定语了。
第三种方法:研究不同的译文。有些作品经不同的人翻译,便出现了不同的译本,而且都是很好的译本。例如《红楼梦》,近年来就出版了两个译本,一个是国内出版的杨宪益和他的夫人戴乃迭的译本,取名A Dream of Mansions, 另一个是英国出版的David Hawkes的译本,取名The Story of the Stone。这两个译本都很好, 不少人做了对比研究。
更为可贵的是原译者提供的修订译文。把修订后的译文和原译文比较一下,看译者是怎样修改自己的译文的,往往可以看出许多问题.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是这样开始的: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这段话,在杨宪益和戴乃迭译的Lu Xun Selected Works(1956,1980)里是这样译的:
The layout of Luzhen’s taverns is unique. In each, facing you as you enter, is a bar in the shape of a carpenter’s square where hot water is kept ready for warming rice wine.
后来,在这两位译者译的Selected Stories of Lu Hsun(1960,1972)里,这段话就改为:
The wine shops in Luchen are not like those in other parts of China. They all have a right-angled counter facing the street, where hot water is kept ready for warming wine.
为什么这样修改,译者没有说,我们也无法询问,只能自己揣摩。全段讲的是鲁镇的酒店,第二个译文的wine shops作定语,一下子就把读本的注意力集中到“酒店”身上,下文也好安排。因此,比第一个译文以layout作主语为好。至少我们可以看出,原文以“格局”为主语,译文用layout不如用wine shops作主语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做翻译时也就不必拘泥于原文的句子结构了。你说是不是?


翻译漫谈(三)
翻译重在实践



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留学法国,攻读法国文学和绘画,回国后将大量法国文学作品译成中文,介绍给国人。他在1957年给《文学报》写的一篇题为“翻译经验点滴”的文章里就曾说过:“翻译重在实践。”

要想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一定要通过实践。实践可以分为两类,直接的实践和间接的实践。
所谓直接的实践,就是自己亲身参加的实践,也就是自己动手翻译。一回生,二回熟,日积月累,第一手经验多了,做起来得心应手,翻译能力有所提高。所谓“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但自己能译的东西是有限的,从这种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也是有限的。因此,还需要借助于间接的实践。
所谓间接的实践,就是研究别人的译文。比如,一篇文章在手,准备翻译,这时先找一些有关的资料或同类文章的译文看一看,在词语和风格方面定会有所借鉴。常作翻译的人都会这样做。别人的译文是别人直接实践的产物,你看了别人的译文,就是从事间接实践。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来看,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具有同等的价值。因此,有空的时候,找一些译文来,尤其是好的译文,加以研究,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对于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是大有好处的。
不过我还是要强调,只看别人怎样翻译,自己并不动手译,是不行的。我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编过一套翻译教程,有些学校办了辅导班。有一次,一位老师告诉我,他的学生只看我的书,并不作练习。我听了大为惊讶,连忙写了一片短文,登在《英语学习》杂志上。我说,学翻译犹如学游泳。只在岸边看别人游,或只听教练讲解,是学不会的。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翻译漫谈(四)
语言的魅力



语言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运用得当,可以产生强大的力量,译者也就是借助于这种力量,重新创造出感人的作品。可以说,译者对语言的掌握是做好翻译的先决条件。

严复就是用他那优雅的古文把进化论的思想介绍到中国,感动了一大批有识之士,包括当朝皇帝,推动他们变法维新。他翻译的《天演论》,虽未尽“信”尽“达”,一个“雅”字却表现的淋漓尽致。
林纾虽不懂外语,却在别人帮助之下,用他那精美的文言文将184种外国文学作品介绍到中国。《林译小说丛书》曾使十一二岁的钱钟书“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数十年后,大学问家钱钟书“偶尔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发现“它居然还没有丧失吸引力”。
周熙良教授就很强调研究语言。他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翻译三论”,发表在《翻译通讯》1982年第六期。他在“翻译与语言”一节中指出,初搞翻译的人要看点汉语语法,注意到一些语言现象,这有助于摆脱原文的束缚。他说:“一个搞翻译的人对语言不感兴趣,翻译水平是不大会提高的。”
近年来,研究翻译的人多了起来,各种出版物也多了起来,介绍翻译理论、翻译技巧、翻译方法、翻译经验,吸引着初上译途的人的眼球。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研究的成果,都会给人以启迪。但对一个译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通晓多少种翻译理论,掌握多少条翻译技巧,而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最后决定译文质量高低的是译者使用语言的能力。一位有经验的译者,可能说不出多少翻译理论和技巧,他靠的是自己在语言方面的造诣,他能告诉你的是怎样学好语言。
单其昌写了一本《汉英翻译技巧》,请杨宪益作序。杨先生在肯定了作者的研究方法之后指出,要避免翻译工作中出现错误,“主要还是要多读一些好的英美文学作品,逐步理解这种外国语言的内在规律。”接下去,他还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在我掌握了基本语法之后……到了我上高中时,我就完全丢开了语法书,只去广泛阅读文学作品了。”
我的老师王佐良教授译过一本《彭斯诗选》,其中有一首题为“一朵红红的玫瑰。”他在题为“答客问:关于文学翻译”的广播稿中提到,自己对这首诗的译文并不满意。接下去,他说,“作为一个译者,我总是感到需要不断锻炼,要使自己的汉语炼得纯净而又锐利。”老先生这样孜孜不倦,精益求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英国剑桥大学George Steiner 教授写过一本书,名叫After Babel。在第一章的末尾,他说了这样一句话:A study of translation is a study of language。这也许是对翻译研究最好的概括。你不想在语言上下点功夫吗?

翻译漫谈(五)
你做过语言对比吗?

                     

    回忆我们学习汉语和英语的经历,就会发现我们是孤立地来学的。学汉语时,老师没有必要也从未鼓励我们去与英语做比较。学英语时,老师更是劝我们不要去与汉语比较,免得受汉语的影响而学不好英语。若让我们说一说汉语和英语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我们也许会感到茫然,因为我们从未对这两种语言加以比较。

    翻译界有一个提法:翻译理论与实践。有人写书,以此为书名。有的学校开课,以此为课程名称。这个提法甚至进入了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学科目录。仿佛这个提法概括了翻译领域的全部内容。

其实,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之间,还有一个层次,那就是语言对比。所谓语言对比,就是研究英汉两种语言的异同,从而看出英语和汉语各自的特点。相比之下,各自的特点就清楚了。

   二十世纪中期,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第六章“欧化的语法”中花了很大的篇幅进行语言对比,指出各自的特点,探讨英语对汉语的影响。八十年代以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多了起来,出版了专著,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

   我个人进行语言对比,是从对照着原文研究《毛选》的译文开始的。我在研究了大量的译例之后,得出了若干规律性的认识,分二十个题目,写成了《汉英翻译五百例》,于1980年出版。

   例如,许多译例表明:“在一个汉语句子里或相连的几个句子里,往往有些词或词组重复出现。”“英语和汉语相反,在一般情况下是避免重复的。”“汉语重复,英语不重复,这是两种语言的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有了这点认识,汉译英时就多用代称,英译汉时就多用实称,不必拘泥于原文了。

   语言对比主要是注意句子结构,或者说注意翻译过程中各个成分在句中的变化。译文之所以有时会因过于机械而不顺,就是因为迁就原文的结构,而没有考虑译文的结构应有哪些变化。好的译文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句内各成分都放在了应放的位置,符合译入语行文的习惯。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说过:

   To preserve the content of the message the form must be changed .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是不是看几本书就行了?诚然,这方面的书也是有的。但只看别人得出的结论往往印象不深,时间久了,也许就忘了。因此最好亲自动手进行比较,或者至少把别人结论拿来验证一番。其实,语言对比是很有趣的,通过对比,你会发现许多过去未曾注意的东西。而且你的注意力也不会完全局限于译例。每当你有所发现的时候,你就会去查阅关于英语的权威性著作,也会去查阅关于汉语的权威性著作,看看他们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比如,在我研究前面提到的“实称”与“代称”的问题时,就参考了Randolph Quirk等四位学者所著的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书中有一节专门论述substitution,我看到不仅名词有替代的说法,动词、形容词、副词等也都有替代的说法,他们把所有这些替代的说法统一称为“pro-forms”。看到这里我感到一阵惊喜,顿时觉得自己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深入了一步。一个人要是学问有长进,就会感到欣慰,要是日有所进,就会觉得其乐无穷。

   对比两种语言,认识其各自的特点,主要是通过研究译例来进行的,是与翻译实践紧密相连的。若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来指导翻译实践,翻译起来就会得心应手,认识越深刻,就越得心应手。不信你试试。


翻译漫谈(六)
信与达

                        

做事情都有个要求,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翻译也不例外。那么什么样的译文算是好的译文呢?我们应以什么样的标准作为努力的目标呢?
1980年出版了张培基等四位学者编著的《汉英翻译教程》。作者在“翻译的标准”一节中写道:“我们主张把翻译标准概括为‘忠实、通顺’四个字。”“所谓忠实,首先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忠实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所谓通顺,即指译文语言必须通顺易懂,符合规范。”
1983年出版了吕瑞昌等五位学者编著的《汉英翻译教程》。关于翻译标准的论述,与第一本书是一致的。书中写道:“我们不妨用‘信、顺’两字来概括我们今天汉英翻译的标准。所谓‘信’是指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包括思想、感情、风格等,即把原文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于译文中,对原文内容尽可能不增不减。所谓‘顺’,是指用词正确得体,行文流畅通顺,符合英语习惯;避免逐字死译、生搬硬套,使不懂汉语的英语读本也能看懂。”
这两本书是受教育部委托编写的高校通用教材,一本讲英译汉,一本讲汉译英,二十多年来,一直在我国高校广泛使用。
我基本上同意这两本书关于翻译标准的提法,但我不赞成把风格放在忠实里面来谈。我们不必因为严复提出了“信、达、雅”,谈翻译标准就一定要谈风格。因为风格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把原文的风格完全翻译过来,这恐怕是不大可能的,但也不是说风格就完全不能翻。译者只能尽力而为。译文的风格除了包含一部分与原文的风格,必然还包含其他因素。而且翻译不同类型的作品,对风格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英译汉还比较好办,汉译英就更难把握了。
我在99年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编写了一套教材,题为《英汉翻译教程》。关于翻译标准,我是这样写的:“对我们初学翻译的人来说,我想可以提出两条要求:(一)忠实;(二)通顺。‘忠实’主要是指内容……要力求准确地表达原作者的意思。‘通顺’指的是语言。如果原文是通顺易懂的,那么译文也要尽量做到通顺、易懂。”我认为,真正做到上述两条,也并不容易。风格在翻译过程中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可以慢慢展开讨论,而不必写在翻译标准之中。
十多年前,我对外国译者关于翻译标准的看法作过一些探讨,写过一篇文章,题为“外国译者追求什么样的译文?”, 发表在《中国翻译》1992年第4期上。现将其中的部分引文介绍如下。
K. J. Maidment 在其所译Minor Attic Orators写的序言(1940)中说道:“关于译文本身,我只需要说我的目标一直是既确切(accurate),又通顺(readable),但我充分意识到往往二者都没有做到。”
G. P. Goold 在为其所译Propertius的Elegies一书写的序言(1990)中说道:“我在本书中主要是力图以可靠的拉丁文本和优美、确切的(graceful and accurate)英译本把普洛佩提乌斯介绍给尽可能多的读者:当然首先是介绍给古典文学学者和研究人员,但也同样介绍给一般的文学爱好者。”(这个版本是拉丁文和英文对照本。)
Michael R. Katz and William G. Wagner 在为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英译本写的前言(1989)中说道:“出版这个新译本,是为了提供方便,使英国和美国读者第一次看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一书的完整译本……我们希望这个完整、确切、通顺的(complete, accurate and readable)译本能使英美读者不仅了解车尔尼雪夫斯基这本小说对人类生活产生了多大的影响,而且了解它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是从哪里来的。”
Ronald Hingley 在为其所译《契珂夫全集》写的序言(1964)中说道:“主要目的是为舞台演出提供脚本。译本一向以高度确切(strict accuracy)为宗旨,但希望避免学究气。译本从未有意识地为了字面上的忠实而使得台词不能上口,或违背原作的精神。”
Michael Grant在为其所译《西塞罗选集》写的前言(1960)中说道:“译者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使译文通顺 (readable ),否则就没有人看,也就不能达到介绍原作者的目的。在今天如果译者使用修辞色彩很浓的英语,他的译文就不会通顺,也就没有人看。……西塞罗的修辞手段是他所受的语言训练的产物,是他的风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丢掉它,你就丢掉了人们最赞赏他的一个方面,损失还不止于此。如果保留它,我在前面已经指出,你就丢掉了另外一样东西-当代通顺的英语。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境是没有折中办法可以解决的。因此,我既然不准备放弃努力,要尽可能地接近真正的现代英语,就不得不放弃西塞罗的修辞手段。至于读者遭受的损失,我是非常清楚的。”
Horace C. P. McGregor翻译了西塞罗所著《论神性》一书。他在“译者的话”(1970)中说道:任何一篇文章都包含着妥协(compromise)的成分。一个句子在这种语言里通顺流畅,在另一种语言里就会拖沓累赘。一个精彩的短语如果按字面译成另外一种语言里就可能不像样子。一个单词在另一种语言里也可能难以找到相应的词。……我的目标是真正的翻译,然而是低标准的,我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可以改变原来的语言形式,但决不有意识地脱离原作的意思和语气。最主要的是我力图使西赛罗的英文译本和拉丁文原文一样通顺(readable)。
Edward G. Seidensticker翻译了紫式部的《源氏物语》。他在前言 (1976)中指出:此前Arthur Waley翻译的《源氏物语》是很自由的,他作了大胆删节,也作了大量的增补与美化。他说:“新译本可以称得上是个全译本,但其字数比Waley大加删节的译本还要少。这就说明无论Waley取得了多么精彩的效果。……他的节奏(rhythms)是与原作迥然
不同的,原作较为明快、凝练,用词节省,不罗嗦。如果说翻译的目标应该在一切重要方面包括节奏在内模仿原作的话,那么这里提供的
译文规定要达到的目标,可以说比Waley的译文所要达到的目标多得多。”
George Gihiam 在美国康奈尔大学任职,参加了Norton Critical Edition这套丛书的编辑工作。他在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英译本写的序言(1989)中写道:“我们选择《罪与罚》一书的英译本,标准是这个译本能用当代英语确切地(accurately)体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十九世纪俄语原作,能用今天的英语表现出和原作相一致的风格(style),不以现代词语或xxx时代的词语歪曲原作,而且译文本身是通顺的(readable)。根据这些原则,我们认为Jessie Coulson的译本似乎是最好的译本,经与牛津大学出版社接洽,在这里重印出版。”
从以上几段引文来看,accuracy和readability 是译者追求的共同目标。其他方面,各位译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风格、精神、修辞手段、语气、节奏,不一而足,有时甚至故意反其道而行之,可见问题之复杂。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在开始时不妨就以信(忠实)和达(通顺)为目标吧。你觉得这两条会很容易做到吗?

翻译漫谈(七)
英译汉:理解是关键

                                             
英译汉,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透彻地理解原文。
看一篇东西,可以有不同的目的。若为获取信息,抓住大意就可以了。
若是为了消遣,那就可以看懂多少算多少。若是为了翻译,那就非透彻理解原文不可。
有时似乎觉得懂了,但翻译起来还是不知如何下手,究其原因,可能仍是未能真正理解原文。在这种情况下,若勉强去译,便会采取机械的办法,逐字翻译,许多误译就是这样产生的。
例1 We want to get all the parties back to the negotiating table.
例2 Their differences have been thrown into sharp relief by the present crisis.
虽然party一词可以指“政党”,但此处与negotiating table相联系,便指“谈判的一方”了。所以,例1的意思是:我们想把有关各方拉回到谈判桌上来。Differences一词本身是有“差别”的意思,但在这个上下文里,它却指“意见分歧”。例2的意思是:目前的危机使得他们的分歧更加引人注目。
例3 He was found guilty of murder.
例4 There is no right of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
涉及法律时,find不一定表示“发现”,而可以指“裁决”、“判决”。Appeal也不一定表示“呼吁”,而可以指“上诉”。因此,例3的意思是:经裁决,他犯有谋杀罪。例4的意思是:关于这项判决,没有上诉权。
例5 The end result of her hard work was a place at medical school.
例6 To graduate with honors from college
   在学校教育方面,work就指学习,a place就是an opportunity to study at a university,也就是一个入学名额,而不是一个工作职位。With honors指的是“以优异的成绩”,而不是“感到荣幸”。因此,例5的意思是:她勤劳学习,终于进了医学院。例6的意思是: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
例7 This new production radically reinterprets the play.
例8 The doorway is a 19th century reconstruction of Norman work.
在文化方面,production和戏剧相联系,就指“一次演出”。因此,例7的意思是:这次演出体现了对这部戏的全部理解。例8是什么意思呢?能不能译作:门廊是19世纪罗马建筑的翻版?不行。首先,Norman不是罗马,而是指11世纪欧洲大陆的诺曼人征服英国后在英国流行的诺曼式建筑风格;其次用“19世纪”修饰“罗马建筑”也是不行的。例8的意思是:门廊是19世纪时模仿诺曼式建筑修建的。
例9You’ll be expected to replace any broken glasses.
例10 Round here, you leave school at sixteen and next thing you know, you’re married with three kids.
在生活方面,所谈内容往往与当地的风俗习惯相联系。二十年多前,我在澳大利亚到一位朋友家去做客。主人从商店租了一百只玻璃杯,打碎了一只,归还时就照价赔偿。例9就是店主对顾客说的一句话,意思是;玻璃杯如有损坏,你要负责赔偿。例10的用词很简单,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能不能译作“这儿,你十六岁时离开了学校,接着,你带着三个孩子结了婚。”?或译作“……你和有三个孩子的人结了婚。”?从原文的时态看,这里说的不是一次性的已经完成的动作,而是一种反复出现的现象,句中的you也不是指具体的某人,而是泛指。这样就可以看出这句话说的是当地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因此,例10的意思是:这一带的人十六岁中学毕业,接着就结婚,生三个孩子。
例11 I hate to say I told you so.
例12 Ed couldn’t make it so they sent me instead.
例13 Go on – read it to us.
英语有许多习语(idioms), 其含义往往不是从字面上可以看出的。以上三例中的I told you so,make it和go on都是习语,翻译时,不能取其字面上的含义,而要把它看作一个整体来处理。如果不知道它的意思,那就要到词典里去查一查。
如果你手边有一本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在词条tell里就可以查到I told you(so), 解释为:used when sth. bad has happened, to remind sb. that you warned them about it and they did not listen to you.得到这个解释之后,就能看出例11的意思不是“我真不想说是我告诉你的”,而是“我不愿意显得自己有先见之明。”
用同样的办法查make it, 可以查到4条解释,第3条解释为:to be able to be present at a place. 因此例12的意思就不是“埃德做不出来……”, 而是“埃德去不了,所以他们就派我去了。”
   Go on共有8条解释,最后一条是:used to encourage sb. to do sth.因此,例13的意思就不是“继续—给我们读下去”,而是“念吧—念给我们听听。”
综上所述,一个词用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含义,译者不能只想到自己最熟悉的那个含义,而要充分利用上下文,依靠能够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出词的确切含义。遇到习语,更要勤查词典,切忌忘文生意。
近年来,我参加了几本双语词典的审订工作,上面所举的例子都是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我还发现,经我审订的译文,有的也还有改进的余地,甚至还有些错误没有改掉。这一方面说明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也说明保证译文不出错是很不容易的,翻译过程中需要照顾的地方很多,精力一分散,顾此失彼,便会出错。要想少出错误,译者必须兢兢业业,认真从事,慎之又慎。
上面说的是如何确切理解原文,以免误译。下面谈一谈怎样避免因表达不当而造成的误译。
例14 His novels nicely describe life in Britain between the wars.
他的小说细致地描述了两次大战期间英国的生活状况。
例15 No dessert for me, thanks. It was as much as I could do to finish the main course.
谢谢,别给我甜食了。我只能吃完主食。
看来译者不一定没有看懂原文,只是在用汉语表达时用词不精确。例14只要把“期间”改为“之间”就行了。例15把main course机械地译为“主食”,字面上好像是对应的,但译者忘了“主食”是与“副食”相对而言的,通常指“用粮食制成的饭食”,和main course不是一回事儿。因此,例15后一半可改为“我吃完这道主菜就不错了。”
要想避免这样的误译,可以倒回去,把译文和原文对照一下,看它是否和原文的意思相吻合。这样做,你觉得很困难吗?

翻译漫谈(八)
英译汉:巧译定语

                                 

我在审订译稿的时候发现,许多句子的译文不顺,究其原因,往往是定语没有处理好。在英语里,可以用作定语的成分很多。单词、从句、分词短语、介词短语、动词不定式,都可用作定语。单词作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语前面,其他定语一般放在后面。汉语里,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语前面。因此翻译时若把定语仍译成定语,而且仍放在前面,译文当然就不顺了。

定语如果不译成定语,又能译成什么呢?

关于定语从句的译法,已经看到不少文章。各种教程和专著中也有专门的章节加以论述。这里只举两个例子。

例1 The police are concerned for the safety of the 12-year-old boy who has been missing for three days.

那个12岁的男孩失踪三天了,警方对他的安全感到担忧。

例2 Each of London’s districts had a distinct character that marked it off from its neighbours.

伦敦的每个区都有鲜明的特征,与邻近地区不同。

例1的译文用了两个主谓结构,也可以说是两个并列短句。若译作“警方对那个已失踪三天的12岁男孩的安全感到担忧”,异文就因定语太长而不顺了。例2的译文用了一个主语带两个并列的谓语。总之,这两个例子,原文都是主从结构,而译文都是并列结构。这也正是英汉两种语言在句子结构方面最大的区别。

例3 Police investigating the train derailment have not ruled out sabotage.

警方调查火车出轨事件,没有排除人为破坏的可能。

例4 Any event attended by the actor received widespread media coverage.

这位演员参加任何一项活动,媒体都作了广泛报道。

例3和例4,原文各有一个分词短语*作定语:investigating...和attended by ...。例3的译文用了一个主语带两个并列谓语,例4的译文用了两个主谓结构,这和上回所说的定语从句的译法是完全一样的。译文中没有出现“调查火车出轨事件的警方”之类的话。

例5 He was the only one to speak out against the decision.

只有他站出来反对那项决定。

例6 He had long coveted the chance to work with a famous musician.

他长期渴望有机会与著名音乐家一起工作。

例5和例6,原文各有一个动词不定式短语作定语:to speak out … 和 to work with …。例5的译文直接把定语变成了谓语。例6的译文用了一个“连动式”(参看胡裕树《现代汉语》第363页),把原文动词不定式短语化作“连动谓语”的一部分。这样处理,译文比较简洁。我们设想一下,假如例5保持原文的结构,译为:“他是唯一一个站出来反对那项决定的人”,一个17个字的句子里,定语竟占了14个字,是不是显得长了一点?

例7 The cut in interest rates is good news for homeowners.

降低利率对于私房买主来说是个福音。

例8 I admire her coolness under pressure.

我佩服她在压力下能保持冷静。

例7和例8,原文各有一个介词短语作定语:in interest rates 和 under pressure。译文没有按原文的结构,译作“利率的降低”和“在压力下的冷静”,而是加了动词,译为“降低利率”和“在压力下能保持冷静”。我感觉,相对而言,英语名词用的多,汉语动词用的多。英语里常见一个句子只有一个谓语动词,剩下一大堆名词,用介词串连起来。这种句子译成汉语时,往往需要增加一些动词,这样才能使译文顺畅。

最后谈一谈单词作定语的问题。有人可能觉得,遇到单词作定语时,主要是个选词问题,只要选一个适当的词放在那里就行了。在有些情况下,也的确是这样,但有时也不这么简单。

例9 Loose clothing gives you greater freedom of movement.

衣服宽松,可以活动自如。

例10 I don’t want you mucking up my nice clean floor.

我这地板又干净,又漂亮,不想让你弄脏。

这两句译文都把定语变成了谓语,句子中间有停顿,听起来从容、自然。若照原文的结构,译成“宽松的衣服使你活动起来更为自在”和“我不想让你弄脏我干净漂亮的地板”,倒显得过于拘谨了。

例11 A few cushions formed a makeshift bed.

临时用几个垫子拼了一张床。

例12 His mere presence made her feel afraid.

他当时在场,这就足以让她害怕了。

这两句译文都把定语变成了状语,这也是翻译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方法。汉语总说“拼了一张临时床”,听起来很怪,那就不如说“临时……拼了一张床”了。mere是用来加强语气的,但mere presense 在汉语里很难找到相应的搭配,只好在后半句用“足以”来加强语气了。

例13 With a few notable exceptions, everyone gave something.

人人都给了些东西,只有几个人例外,很是显眼。

例14 It’s been a nail-biting couple of weeks waiting for my results.

这两个星期等结果,弄得我坐卧不安。

这两句译文都把定语放到句子末尾来处理。notable和nail-biting在原来的位置上是很难译的,那就最后来处理吧。在汉语句子里,往往先说具体的事情,最后才评论、表态,或说出自己的感受。

定语是一种修饰语,状语也是一种修饰语,和定语有相似之处,这里就不多说了,请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英译汉方面,除了理解问题外,我集中谈了一个定语问题。这是因为我在审订译稿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句子问题就在于定语没有处理好,或者放大一点说,修饰语没有处理好。因此,把修饰语处理好,译文的质量就能提高一大步。不知你有没有同感。


翻译漫谈(九)
25点体会


我在1984年出版的《英汉翻译练习集》前言中归纳了我在英译汉实践中的25点体会。其中绝大多数是我对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特点的认识。这些认识对我后来的工作,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都是有帮助的。现在我就把这25点体会连同有关的译例说一说。
⒈一词多义。弄清原文的意思,在汉语中选用适当的词语。例如:
Born in 1879 in Ulm, Germany, Albert Einstein was two years old when his parents moved to Munich, where his father opened a business in electrical supplies.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879年出生在德国的乌尔姆城。在他两岁的时候,父母移居慕尼黑。他的父亲在慕尼黑开了一家工厂,生产电气器材。(句中business一词,据有关资料介绍是指factory,而不是store,故译作“工厂”。)
⒉英语名词和介词用得多,汉语动词用得多。
Psychologically there are two dangers to be guarded against in old age. One of these is undue absorption in the past.
从心理方面来说,到了老年,有两种危险倾向需要注意防止。一是过分地怀念过去。(如译作“对过去的过分怀念”,则不顺。)
⒊英语代词用得多,汉语实词用得多。在一个句子里,英语可以先出代词,后出实词;汉语则先出实词,后出代词。
One day, while I was playing with my new doll, Miss Sullivan put my big rag doll into my lap also, spelled “d-o-l-l” and tried to make me understand that “d-o-l-l” applied to both.
有一天我正在玩一个新娃娃,沙利文小姐把我的大布娃娃也放在我腿上,然后写了“d-o-l-l”这几个字母,她是想让我知道“d-o-l-l”既可以指新娃娃,也可以指旧娃娃。(如译作“指二者”,就不顺;如译作“两个都指”,意思既不清楚,句子也压不住。)
If they are disappointed at one place, the drillers go to another.
钻探石油的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得不到预期的结果,便到另一个地方去钻探。
⒋英语动词有时态,时间概念往往通过时态表现出来:汉语动词没有时态,表示不同的时间,往往需要加时间状语。
It is like a dream to me now, floating through my mind in slow motion. Many children were playing close to the water, and we were stunned by their ignorance and daring.
现在回想起来,就仿佛是一场梦,当时的情景还在我脑海里缓缓浮动。那一天,许多孩子在靠近水边的地方玩耍,他们那样大胆,不知道危险就在眼前,使我们非常吃惊。(译文加了“那一天”。)
⒌英语被动语态用得多,汉语被动式用得少,有时不用被动形式也可以表示被动的含义,有时可以用无主语句。
When the whale is killed, the blubber is stripped off and boiled down, either on board ship or on shore.
鲸鱼杀死以后,把鲸脂剥下来熬油,这项工作有的是在船上进行的,有的是在岸上进行的。(不一定译成“鲸鱼被杀死以后”,不用“被”字仍可表示被动的含义。)
Great sums of money have been spent, for example in the deserts of Egypt, in “prospecting” for oil.
在石油“勘探”方面,已经花了大笔的钱,比如在埃及的沙漠里进行的勘探工作就是如此。(原文是被动语态,但未说明谁是施动者。译文用了无主句。)
⒍英语并排用几个名词、动词或形容词时,其排列顺序可能要考虑到词的长短(长的放在后面,这样节奏较好)或分量的轻重(重的放在后面,这样不显得头重脚轻)。汉语除了考虑常用的顺序以外,还常常考虑词的音调。分量的轻重关系不大,常把分量重的词放在前面。
   …setting aside big tracts of land where nobody can fish, shoot, hunt, nor harm a single living creature with furs, fins or feathers.
……圈出大片土地,不准钓鱼,不准打鸟,不准打猎,凡是长皮的,长毛的或者长鳃的动物,一概不许伤害。(原文fish, shoot, hunt,由轻到重,feathers最长,放在最后。汉语则“长皮的,长毛的”连下来较顺。
7.英语一般避免重复,代称用得多,不但名词可以用代词来替代,动词、形容词也有相应的词来替代。汉语则不怕重复,实称用得多。
English grammar is very difficult and few writers have avoided making mistakes in it.
英语语法十分困难,作家很少不犯语法错误的。(译文重复“语法”二字。)
8.英语连词用得多,汉语连词用得少。例如表示条件或原因,汉语不一定用“如果”或“因为”之类的词,意思就包含在上下文里面了。
This film showed how they put aside a thousand acres out West where the buffaloes roam and nobody can shoot a single one of them. If they do, they get in jail.
电影演的是他们怎么在西边儿把一千英亩土地划出来,让水牛自由行动,谁也不准开枪打死一只。打死了,就得坐牢。(译文第二句没有用连词,没有用主语,重复了第一句里的“打死”二字。)
9.词的搭配,如形容词与名词的搭配,副词和动词的搭配,主语与谓语的搭配等,英语可以用的搭配,往往不能直接译成汉语,这就需要选择适当的词语,或者改变句子的结构。
The road we have long been traveling is deceptively easy, a smooth superhighway on which we progress with great speed, but at its end lies disaster.
我们一直在走的这条路表面上很好走,是一条平坦的超级公路,我们可以高速前进,但是走到尽头却要遇到灾难。(原文lies disaster 不能直译,只好改变句子结构,译作“遇到灾难”。)
10.英语常以抽象名词做主语,后面接表示具体动作的动词。这种主谓搭配,在汉语里是很少用的,一般都要改变句子结构。
Anger and bitterness had preyed upon me continually for weeks and a deep languor had succeeded this passionate struggle.
几个星期以来,我又气又恨,感到非常苦恼,这种感情上的激烈斗争过去之后,我感到浑身无力。
11.英语有些副词和动词的搭配无法直接译过来,可将原文副词的含义译成谓语或分句,放在句末。
So heedful a writer as Henry James, for instance, on occasion wrote so ungrammatically that a schoolmaster, finding such errors in a schoolboy’s essay, would be justly indignant.
就拿亨利·詹姆士来说吧,连他这样细心的作家写的东西,有时也不合语法。要是小学老师在学生的作文里发现那样的错误也会生气,而生气是完全应该的。
12.英语有些副词放在句首,具有丰富的内容,译成汉语可以适当地加以发挥。
Ideally, one day, researchers will know enough about the genesis of earthquakes……
最理想的情况是,有朝一日研究人员能够对地震的成因……有足够的了解。
13.主语的位置。英语往往把目的状语或其他成分放在句首,然后再出主语,主语与动词靠得较近。汉语则往往先出主语。
To protect the whale form the cold of the Arctic seas, nature has provided it with a thick covering of fat called blubber.
大自然为了保护鲸鱼,使它不致在北冰洋受冻,便让它长了厚厚的一层脂肪,叫做鲸脂。
14.英语的书面语差不多每个句子都要有主语,汉语的主语则不那么重要,如果前面已把主语说清楚,后面的句子不一定用主语。甚至在一个句子里应该出现另外一个主语的时候,这个主语仍然可以省略。
They used this kind of scare tactic when I was growing up. I wonder what they use today.
我小的时候,他们用过这种吓唬人的办法。现在用什么办法,就不得而知了。(译文第二句,两个主语“他们”和“我”都没有出现。)
15.英语有who, which等词,可以引出定语从句,汉语多用并列分句,或单成一句,有时可把定语从句先处理。
Richardson, who served as both Secretary of Defense and Secretary of Health, Education and Welfare during the Nixon Administration, was talking about the negotiations for a Law of the Sea treaty, which came to a virtual conclusion last week after six years of deliberations.
理查森曾在尼克松政府中担任国防部长和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他是在谈到关于海洋法条约的谈判时说这番话的。(译文用了并列分句)
I have never had much patience with the writers who claim from the reader an effort to understand their meaning.
有些作家,读者要费力气才能看懂他们的意思,我对这样的作家一向是没有多少耐心的。(原文中的定语从句在译文中提前处理。)
16.英语的主语部分可以很长,其中包括几个介词引导的短语作定语,汉语往往用分句来表达,或者独立成句。
The 180-page document, with more than 300 articles and eight annexes, definitively covers every conceivable issue dealing with the seas, from the definition of what constitutes an island to the jurisdiction over fish that live in fresh water but spawn in the ocean.
这份长达一百八十页的文件,有三百余条,并有八个附件。它涉及能够想到的每一个与海洋有关的问题,从岛屿的定义,到对在淡水生长而在海洋产卵的鱼类的管辖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原文中的主语部分独立成句。)
17.英语除了有who, which等词外,还有动词的-ing形式,因此句子可以很长,但组织得很严密。汉语叙事,则多用并列结构,一层一层地把事情说清楚。有时可以把较长地句子译成几个短句。
In the winter of 1879, James Lecky, exchequer clerk from Ireland, and privately interested in phonetics, keyboard temperament, and Gaelic, all of which subjects he imposed on me, dragged me to a meeting of a debating society called The Zetetical: a junior copy of the once well known Dialectical Society founded to discuss John Stuart Mill’s Essay on Liberty when that was new.
1879年冬天,詹姆斯·莱基拉我去参加一次辩论会。莱基是爱尔兰人,在财政部门当职员,有空喜欢研究语音,练习弹琴,学习盖尔语,他还硬让我也学这些东西。这次他带我去参加的辩论会是一个名叫“探索学会”的团体举办的。当年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的文章《论自由》刚刚发表时候,成立过一个“辩证学会”来讨论这篇文章,这个学会曾名噪一时。探索学会就是仿照这个学会建立起来的,只是没有它那么有名罢了。(原文虽然较长,但并不很复杂。主语部分有一个同位语和一个定语从句,谓语部分有一个同位语和一个状语从句。译文则分成了五个句子。)
18.汉语一般不用一连串的定语,一连串的“的字。适当地在“的”字前增加动词,就显得有些变化,不那么单调。
The resounding success of the Curacao experiment whetted the appetites of Florida livestock raisers for a similar feat that would relieve them of the scourge of screw-worms.
库拉索岛上的实验取得巨大的成功.引起了佛罗里达州牲畜饲养者的兴趣.他们也想以同样的办法消除螺旋锥蝇这一祸害.(原文主语部分是一名词定语,若译作“库拉索岛上的实验的巨大成功”,就连用了两个“的”字.如在第二个“的”字前面加上“取得”二字,就好一点。现在把这一部分译成一个分句就更好了。)
19.英语在一个句子里往往先说个人的感受,再说与感受有关的动作,最后才说最初发生的事情。汉语则相反,往往按照事情发生的顺序来叙述,最后才说个人的感受。
The most important day I remember in all my life is the one on which my teacher,Anne Mansfield Sullivan, came to me. I am filled with wonder when I consider the immeasurable contrast between the two lives which it connects.
在我的记忆里,安妮·曼斯菲尔德·沙利文老师来的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生活和以前迥然不同,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感到非常兴奋。
20.表达同样的意思,英语的结构比较紧,汉语的结构比较松。
A gang of men, under the direction of their energetic and likeable foreman, 25-year-old Phineas P. Gage, was working on a new line of the Rutland and Burlington railroad.
一伙工人正跟着他们的领班在拉特兰-伯灵顿铁路的新线路上干活。这位领班名叫菲尼斯·P·盖奇,二十五岁,他精力充沛,待人和气。(原文是一简单句,有一个主语,一个谓语动词,却包含了这么多内容,结构显得比较紧。译文分为两句,第二句还包含两个并列分句,结构显得比较松。)
21.拆句的情况多,合句的情况少。
Poets as we know have always a made great use of alliteration. They are persuaded that the repetition of a sound gives an effect of beauty.
我们知道,诗人一般总喜欢押头韵,觉得重复一个声音会产生美的效果。(原文两句都比较短,译文合成一句,语气较顺。)
22.注意文体,应该用口语的地方,选用适合口语的词句。
“I remember thinking, ‘No. No. It’s not Jackson, it’s not my husband, it’s not my Jackson,’” she said. “But it was. He was lying in the street, right across from our house. The police said a man shot him over a parking space.”
“记得我当时就想:‘不,不。不是杰克逊,不是我丈夫,不是我的杰克逊’”她说。“可是,那不是别人,正是他。他躺在大街上,就在我们的房子对面。警察说,为了争一块停车的地方,人家把他打死了。”
23.一段文章的最后一句,特别是全文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要比较有力,否则文章煞不住。中英文都是这样。翻译时就要把这最后一句的分量表达出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Words have weight, sound and appearance; it is only by considering these that you can write a sentence that is good to look at and good to listen to.
词具有一定的分量、声音和形状,只有考虑到这些因素,写出来的句子才能既好听,又好看。(若把“好听”放在最后,就压不住了。)
24.题目可以照原文译,也可以根据文章的内容拟定。
A Valentine to One Who Cared Too Much.
衷肠曲(这个题目是参照文章的内容拟定的。原题的意思是:在情人节写给一个人的信,这个人关心的事情太多了。)
25.遇到中国读者可能不熟悉的典故、人名、地名等,除了加注以外,还可以在译文中加几个字,略加说明。
I learned a great many new words that day. I do not remember what they all were; but I do know that mother, father,sister, teacher were among them — words that were to make the world blossom for me, “like Aaron’s rod, with flowers.”
那一天我学了许多新词,也记不清都有哪些词了。但是其中肯定有“母亲”、“父亲”、“姐姐”、“老师”——后来就是这些词把一个美好的世界展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圣经》上说的“亚伦的杖开了花”一样。(这个典故出自《旧约·民数记》第17章第8节。为了帮助中国读者了解,译文加了“就像《圣经》上说的”几个字。)


翻译漫谈(十)
怎样对待风格

                  

说起风格,也许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的感觉。“风格”究竟是什么呢?《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流派或一个人的文艺作品所表现的主要的思想特点和艺术特点。是不是只有文艺作品才有风格呢?



许多人写文章讨论翻译中的风格问题,倒也的确大都涉及文学作品的翻译。风格能不能译,大体上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风格是能译的。早在1922年茅盾就曾写道:“直译的意义若就浅处说,只是‘不妄改原文的字句’;就深处说,还求‘能保留原文的情调与风格’。”
1954年茅盾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说道:“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这样的翻译,自然不是单纯技术性的语言外形的变易,而是要求译者通过原作的语言外形,深刻地体会了原作者的艺术创造的过程,把握住原作的精神,在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体验中找到最适合的印证,然后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地再现出来。”
1980年茅盾在“《茅盾译文选集》序”中写道:“很重要的一点是能将他的风格翻译出来。譬如果戈理的作品与高尔基的作品风格就不同,肖伯纳的作品与同样是英国大作家的高尔斯华绥的作品的风格也不同。需将一个作家的风格翻译出来,这当然是相当困难的,需要运用适合于原作风格的文学语言,把原作的内容与形式正确无遗地再现出来。除信、达外,还要又文采。这样的翻译既需要译者的创造性,而又要完全忠实于原作的面貌。这是对文学翻译的最高要求。”
这个意见是有人支持的。1961年刘隆惠在“谈谈文艺作品风格的翻译问题”一文中写道:“对于文学翻译,不仅要求通顺流畅,而且要求表达原作的风格。”他还说:“我认为风格并不是不能译,而是难译。其所以难是在于译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要有认识风格的水平;其二是要有表现风格的能力。”
另一种意见认为风格是不能译的。1959年周熙良在“翻译与理论”一文中写道:“有人自诩翻译哪一个作家就能还出这个作家的面目或风格,我看这只是英雄欺人语;据我所知,就有翻译家对本文还不大能弄懂得,就大吹自己的翻译是旨在表现原作诗一般美丽的风格。依我看,对一个作家或者风格的认识也还是根据对作品本文的理解而来的,否则便是空话。教外国文学的人最喜欢谈风格,但是,对于一个搞实际翻译的人来说,风格却是一个最难谈得清楚的东西。我觉得,在通常情形下,它好像只是在无形中使译者受到感染,而且译者也是无形中把这种风格通过他的译文去感染读者的,所以既然是这样情形,我看就让风格自己去照顾自己好了,翻译工作者大可不必为它多伤脑筋。……我觉得翻译工作者如果要花许多功夫去钻研作品的风格,还不如花点功夫去培养自己的外语感受能力好些,因为翻译工作究竟是和语言文字打交道的工作,而语言却不止是数字符号那样抽象而无情的东西。”
二十多年以后,周熙良依然坚持自己的这一看法。1982年他在“翻译三论”一文中写道:“严复只提雅,而不提原文风格,我们现在提文学翻译要有风格,也不宜要求译出原文风格:原文风格是无法转译的。……我仍旧认为风格是无法翻译的,风格离不开语言,不同的语言无法表达同样的风格。”
这一种意见也是有人支持的。1961年张中楹在“关于翻译中的风格问题”一文中写道:“在同一语言的领域里,尚且不宜摹访一个作者的风格;在翻译方面,把原作译成另一种语言而要保持同一风格,这是更不易做到的工作。……我是极为赞同周熙良同志的‘不必多伤脑筋’的说法的。”
总起来看,持第一种意见的人较多,持第二种意见的人较少。我的看法是,第一种意见恐怕只是一种理想,未必能够达到,或者说很难实现;第二种意见又未免过于极端。
1979年罗新璋在“读傅雷作品随感”一文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服尔德的机警尖刻,巴尔扎克的健拔雄快,梅里美的俊爽简括,罗曼罗兰的朴质流动,在原文上色彩鲜明,各具面貌,译文固然对各家的特色和韵味有相当体现,拿《老实人》的译文和《约翰·克利斯朵夫》一比,就能看出文风上的差异,但贯穿于这些译作的,不免有一种傅雷风格。”可见即使是名家的译作也难免既有原作的风格,又有译者的风格,而不可能是单纯的原作的风格。



翻译非文学作品,是否也有一个如何对待风格的问题呢?有的。
1979年,王佐良在“词义·文体·翻译”一文中说道:“一篇文章的风格只是作者为表达特定的内容而运用语言的个人方式,它与内容是血肉一体的,而不是外加的、美化的成分。”我的理解,这里所谓“一篇文章”泛指任何用文字写成的东西,非文学作品也不例外。在同一篇文章里,他还写道:“在翻译工作里,也必须注意语言与社会场合的关系。译文同样有一个适合社会场合的问题。译者同样必须能根据原文的要求,写出各种不同的语类、文体。例如翻译请贴、通知、布告、规章、病历与病情公告之类的“应用文体”,译者应该知道在译文里怎样寻到相等的内行的格式和说法。”
1982年,周熙良在“翻译三论”一文中写道:“实际上,许许多多的翻译只要文字通顺,就达到要求了,并不需要译成文学,也不可能译成文学。社会科学文章、报纸社论、科技文章、调查报告、都属这一类。”他还说:“美既不能用,雅又不能照严复当时提出的那样去理解,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理解呢?我认为应当作为‘得体’来理解。得体不仅仅指文笔,而是指文笔基本上必须根据内容来定;文笔必须具有与其内容相适应的风格。”
我觉得,文学作品的风格可能因人而异,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而非文学作品则往往是某种类型的文章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形成这类文章的共同风格。无论是谁写作,都会采用这种风格。比如科学论文和法律文件,在用词方面力求准确,在表达方面力求清楚易懂,着重客观叙述,不带感情色彩,好像一个人在板起面孔来说话。而科普文章或普法读物则要使用生动的语言,灵活的句子,让读者觉着你在微笑着向他传授知识,或说明道理。用中文写文章是这样,用英文写文章也是这样,这两种语言是相通的。例如《世界版权公约》第二条第二款:
Unpublished works of nationals of each Contracting State shall enjoy in each other Contracting State the same protection as that other State accords to unpublished works of its own nationals, as well as the Protection specially granted by this Convention.
任何成员国国民未出版的作品,在其他各成员国中均享有后者给予其国民之未出版的作品同等的保护,并享有本公约所专门授予的保护。
这段译文既符合原文的风格,也符合中文法律条文共同的风格。如此说来,你看到文字如此谨严的原文时,只要译成同样谨严的文字就行了。所以,在风格问题上,翻译非文学作品比翻译文学作品简单多了。风格也不是那么虚无缥缈、不可捉摸了。你说是不是?
“对于我们并非专门从事文学翻译的初学者来说,在表达方面只要做到两点就够了。第一,能区别口语与书面语,该文的时候文,该白的时候白,翻译对话像对话,翻译叙述像叙述;第二,能根据不同的文体使用不同的语言,翻译新闻像新闻,翻译文件像文件,翻译故事像故事,翻译诗歌像诗歌。如果在正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能使译文做到这两点,这就很不错了。”这段话是我在《英汉翻译教程》一书中提出的目标。你同意吗?

vonfreeman03 发表于 2008-1-22 00:27:06

翻译漫谈(十一)
直译与意译

                        

直译与意译这两种不同的译法,自古有之。然而自五四以来,人们围绕着这两种译法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1922年,茅盾在“‘直译’与‘死译’”一文中写道:“近来颇有人诟病‘直译’;他们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看起来很吃力’。我们以为直译的东西看起来较为吃力,或者有之,却决不会看不懂。看不懂的译文是‘死译’的文字,不是直译的。
1934年,茅盾在“直译·顺译·歪译’一文中写道:“‘直译’这名词,在‘五四’以后方成为权威。这是反抗林琴南氏的‘歪译’而起的。我们说林译是‘歪译’,可丝毫没有糟蹋他的意思;我们是觉得‘意译’这名词用在林译身上并不妥当,所以称它为‘歪译’。”
1980年,茅盾在《茅盾译文选集》序中回忆这一段往事,他写道:“后来有的译者随意增删原著,不讲究忠实原文的‘意译’,甚至‘歪译’,那就比林译更不如了。”
从以上情况看,在二三十年代,反对直译的人所反对的是看不懂或看起来吃力的译文;反对意译的人所反对的是随意增删原著、不讲究忠实原文的译文。
鲁迅也是积极主张直译的。
后来有人提出直译和意译是一回事,是无法区分的。
1946年,朱光潜在“谈翻译”一文中写道:“所谓‘直译’是指依原文的字面翻译,有一字一句就译一字一句,而且字句的次第也不更动。所谓‘意译’是指把原文的意思用中文表达出来,不必完全依原文的字面和次第。‘直译’偏重对于原文的忠实,‘意译’偏重译文语气的顺畅。哪一种是最妥当的译法,人们争执得很厉害。依我看,直译和意译的分别根本不应存在。……想尽量表达原文的意思,必须尽量保存原文的语句组织。因此直译不能不是意译,而意译也不能不是直译。”
1953年,林汉达在“翻译的原则”一文中写道:“正确的翻译是直译,也就是意译。死译和胡译不同,呆译和曲译不同,这是可以划分的,它们都是错误的翻译。正确的翻译是分不出直译或意译的。”
1959年,周建人为《外语教学与翻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关于‘直译”’。他在文中写道:“直译既不是‘字典译法’,也不是死译、硬译,它是要求真正的意译,要求不失原文的语气与文情,确切地翻译过来的译法。换一句话说,当时所谓直译是指真正的意译。”
如果说四五十年代人们认为直译也就是意译,二者无法区分,那么到了七八十年代人们又对直译和意译分别作了分析。
1982年,周煦良在“翻译三论”一文中写道:直译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译音而不译意。如democracy译为“德谟克拉西”,而不译为“民主”。第二类是照字面译。如crocodile tears译作“鳄鱼的眼泪”,而不译作“虚伪的眼泪”。第三类是不按照中国语言习惯和词序而按照原文的结构或词序的翻译。如“‘你来了,’她说”。最后,他指出“这样一些直译好像为数不少,但就一篇文章,一部书来看,直译的成分毕竟是少数。”
1978年,许渊冲在“翻译中的几对矛盾”一文中也谈到直译与意译的问题,他说:“直译是把忠实于原文内容放在第一位,把忠实于原文形式放在第二位,把通顺的译文形式放在第三位的翻译方法。意译却是把忠实于原文的内容放在第一位,把通顺的译文形式放在第二位,而不拘泥于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最后他得出五点结论,归纳成两点就是:一.译文和原文相同的形式能表达和原文相同的内容时,可以直译,不能表达时就意译;二.原文的表达形式比译文精确、有力时,可以直译,译文的表达形式比原文精确、有力时,可以意译。
1979年,王佐良在“词义·文体·翻译”一文中写道:“要根据原作语言的不同情况,来决定其中该直译的就直译。该意译的就意译。一个出色的译者总是能全局在胸而又紧扣局部,既忠实于原作的灵魂。又便利于读者的理解与接受的。一部好的译作总是既有直译又有意译的:凡能直译处坚持直译,必须意译处则放手意译。”
从以上情况看,七八十年代的译者对直译和意译作了分析和比较,采取了兼容并蓄的态度。这说明当代的译者比二三十年代乃至四五十年代的译者在理论上都更加成熟了。
在国外,译界的同行也同样在这一方面进行探讨。英国剑桥大学乔治·斯坦纳教授主张意译。他在1975年发表的After Babel一书中发挥了17世纪英国学者约翰·德莱顿关于意译的主张。他写道:“翻译的正确道路,既不应是直译,也不应是模仿,而应是意译(paraphrase)。所谓意译,就是‘译者有一定限度的自由,他要时刻看到作者,这样就不至于迷失方向,但他主要是紧跟作者的意思而不死扣字眼,他可以对作者的意思加以引伸,但不能改变。’据德莱顿说,这就是埃德蒙·沃勒和西德尼·戈多尔芬1658年翻译维吉尔的史诗《伊尼德》(Aeneid)第四卷时采取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德莱顿本人翻译维古尔、贺拉斯、奥维德、朱文纳尔、乔叟等人的著作时,也采用了这种方法,在他评论 别人的译作时(如1685年出版的Sylvae一书的序言)所阐述的也是这种方法。通过意译,‘作者的精神可以得到传播,而不会遭受损失。’好的翻译好比是‘一种写生’。最理想的情况是,译作不剥夺原作的权威,而能向我们表明假如原作本来就是用我们的语言创作的,它会是个什么样子。”
国外还有一些学者表达了类似的看法。你同意他们这种看法吗?

翻译漫谈(十二)
翻译意思

                        

翻译意思,而不要翻译字,这在原则上,大家都会同意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不尽然。有时我们会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原文的字面上,并不深入思考原作者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翻译起来就参照原文的说法,把英文词换上汉字,稍微调整一下顺序就完事了。这样的译文,不是歪曲原意,就是词不达意,或者听着别扭,不像中文。
我在高教自考《英汉翻译教程》一书中推荐过一位英国学者,名叫西奥多·萨沃里(Theodore Savory)。他在1957年发表的The Act of Translation 一书中写道:
A fair conclusion from these ideas is that the translator’s work may be analysed into the answering of three questions. Faced with a passage in its original language, he must ask himself:
    (ⅰ) What does the author say?
    (ⅱ) What does he mean?
    (ⅲ) How does he say it?
    This method of analysis may be applied to the paragraph, to the sentence, or even to the phrase.
要想翻译意思,必须先弄清楚原文的意思。正如萨沃里所说,译者必须先问自己第一个问题:作者说的是什么?但若到此为止,那是很不够的。因为这时你看到的只是字面上的意思,若动手翻译,难免弄出机械的字对字的译文。因此,译者还必须问自己第二个问题:作者的意思是什么?只有正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才抓住了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时动手翻译,才能真心做到翻译意思。
一.深入考虑关键词语的含义。我们学英语,往往喜欢在一个英语词和一个汉语词之间划等号,对一个词的某一个意思印象较深,一见这个词,须首先想到这个意思。这就会妨碍我们深入考虑这个词在这个上下文里的含义。
例1 He wasn’t drinking that night because he was the designated driver .
    那天晚上他没有喝酒,因为他是指定的司机。
例2 He’s always lethargic after little sleep.
    小睡之后他总是懒洋洋的。
例3 The thought of going out in the rain and fog discouraged him.
    到雨中和雾里去的想法使他打了退堂鼓。
例4 Our teacher has a true interest in her students.
    我们的老师对学生有真正的兴趣。
例5 He speaks out about problems in government.
    他坦率指出政府中存在的问题。
例6 the history of the church from the middle ages down to the present.
    这个教堂从中世纪到目前的历史。
例7 That’s the last we’ll hear of it.
    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听到。
这7个例子,译文的问题都出在名词没有处理好。driver不等于司机。英语喜欢用名词来表示人的某种能力。a good cook 是指很会做菜的人,a good singer 是指唱歌唱得好的人。after little sleep 相当于when he doesn’t get enough sleep。the thought of ...相当于when he thought of…。interest 在这里是concern。government 一词在这里没有冠词,是一个不可数名词,相当于governance, 意思是“治理国家”。the church 是指the whole body of Christian believers。the last 在这里得意思是a final mention。基于以上的理解,我们可以把上述7个例子的译文修改如下:
⒈ 那天晚上他没有喝酒,因为已确定由他开车。
⒉ 他一睡眠不足,就无精打采。
⒊ 一想到外面又是雨,又是雾,他就打退堂鼓了。
⒋ 我们的老师真正关心自己的学生。
⒌ 他坦率指出治理国家方面存在的问题。
⒍ 基督教从中世纪到现在的历史。
⒎ 以后不要再提这件事了。
下面请看另一组例子。
例8 I’ll have a dozen eggs.
   我将有一打鸡蛋。
例9 Well, mate, let’s get going.
   好吧,伙计,我们走。
例10 She suffers from arthritis.
   她饱受关节炎的痛苦。
例11 Training to be a doctor is tough.
   培训医生是非常艰苦的事情。
例12 The car doors lock automatically.
   车门自动锁上了。
例13 Drop me a note.
   给我留个条。
例14 She emptied her glass.
   她倒空了玻璃杯。
这7句话,译文的问题都在于动词没有处理好。例8这句话,十有八九是在小商店对售货员说的,如果是这样,I’ll have 的意思就是“我要买”。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对这一短语的解释是say this to ask for something that you have chosen in a restaurant or shop (见have 蔡酰?逑

vonfreeman03 发表于 2008-1-22 00:27:58

翻译漫谈(十五)
汉译英:主谓


英汉两种语言的主谓搭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相通的。英语里一个主谓搭配,译成汉语后可以保持原来的搭配,但有时却不行,汉译英时也是这样。一般说来,汉语的主谓关系没有英语那么密切。英语对于主语能否作后面的动作考虑较多。因此,译文以什么作主语,怎样和谓语搭配,是一个经常需要斟酌的问题。

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所说的“主谓搭配”是指主语和谓语动词的搭配。

一.怎样处理无主句?

汉语有些句子没有主语,称为“无主句”。这种句子相当普遍。有时一句话根本没有主语;有时前面一句话有主语,一直管下去,后面几句话就没有主语了;有时后面的动作并不是前面的主语所做的,却没有新的主语出现。虽然如此,句子的意思还是清楚的,不会引起误解。按照同样的句子结构译成英语就不行了。

例1.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
In the past, we only stressed expansion of the productive forces under socialism, without mentioning the need to liberate them through reform. That conception was incomplete. Both the liberation and the expansion of the productive forces are essential.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从英语的角度考虑,“只讲”前面缺主语,译文加了we作主语。在泛泛而谈的时候,加we是最方便的。接下去,“不完全”前面还缺一个主语,这里再用we就不行了。推敲一下就可以看出,这“不完全”三字指的是上面这种认识或说法,因此译文以That conception为主语。最后,“应该”前面还缺一个主语。既然原文说应把两个方面讲全,译文就以Both the liberation and the expansion of the productive forces作主语,把这两个方面放在突出的位置上,这就是把原文的宾语变为译文的主语了。

例2.所以,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点,只要是讲效益,讲质量,搞外向型经济,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Therefore, those areas that are in a position to develop should not be obstructed. Where local conditions permit, development should proceed as fast as possible. There is nothing to worry about so long as we stress efficiency and quality and develop an export-oriented economy.

例3.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
The essence of socialism is lib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ive forces, elimination of exploitation and polarization, and the ultimate achievement of prosperity for all. This concept must be made clear to the people.

例4.这样好嘛,就是要有创造性。
   That’s good. Creativity is just what we want.

例5.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
In the beginning opinions were divided about the reform and the open policy. That was normal.

从英语的角度来看,例2“能发展就不要阻挡”需要落实到一个名词上,也就是说这一部分译文需要有个主语。下文紧接着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因此前面一句用those areas that...为主语就十分恰当了。例3至例5分别以This concept,Creativity和opinions为主语,也就是说都是把原文的宾语用作主语,但谓语部分各不相同,例3用了被动语态,例4和例5都是主动语态,但结构不同。由此可见,即便都是把宾语用作主语,谓语部分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二.怎样处理主谓搭配?

有时如果译文照搬原文的主谓搭配会感到很别扭,这就是需要变动一下主语。一种常见的办法是到主语部分中的定语里找一个词来作主语,后面的谓语可能好安排一点。

例6.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本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China is developing its economy in three steps. Two steps will be taken in this century, to reach the point where our people have adequate food and clothing and lead a fairly comfortable life. The third step, which will take us 30 to 50 years into the next century, is to reach the level of the moderately developed countries.

例7.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
In developing the economy, we should strive to reach a higher level every few years.

例8. 同时,我们的对外开放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搞经济特区,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
In the meantime, we have implemented the policy of opening China to the outside world in many ways, including setting up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nd opening 14 coastal cities.

例9.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立的章程并不少,而且是全方位的。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外交等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方针和政策,而且有准确的表述语言。
Sine we introduced the reform and the open policy, we have drawn up many rules and regulations covering all fields of endeavor. Clear-cut guidelines and policies concerning economic and political affair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ducation, culture and military and foreign affairs have been worked out and expressed in precise terms.

这四个例子,原文的主语分别是“我国经济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我们的对外开放”和“我们立的章程”。译文若保持原文的主语,后面的谓语就很难安排。现在译文用China和we作主语,例9的第二句把宾语变为主语,这样后面的谓语就好安排了。看来,把主语部分中的定语拿出来作主语,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另一个办法是根据上下文来确定或引入一个词语作主语,以与后面的谓语形成较好的搭配,使句子读起来顺畅。

例10.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
The reason some people hesitate to carry out the reform and the open policy and dare not break new ground is, in essence, that they’re afraid it would mean introducing too many elements of capitalism and, indeed, taking the capitalist road. The crux of the matter is whether the road is capitalist or socialist.

例11.农业实行多种经营,因地制宜,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不仅粮食大幅度增长,经济作物也大幅度增长。
By diversifying agriculture in accordance with local conditions, the peasants have grown grain and cash crops in places suited to them and have substantially increased the output of both.

例12.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
Under socialism, when the productive forces are developed, the result belongs to the people.

例13.电视一打开,尽是会议。
Every time you turn on the television, you see a meeting being held.

这四个例子,主语都不长,都没有定语,但在译文中保持原文的主谓搭配也是不可能的。从英语的角度看,“改革开放”怎能“迈步子”?“农业”怎能“实行多种经营”?“社会主义”怎能“发展生产力”?“电视”自己也不能“打开”。例10,从上下文看,说的是一部分人的情况,因此译文加了some people作主语,后半句加they作主语也就顺理成章了。第二句“姓‘资’还是姓‘社’”前面缺一个主语。既然前面一句已经提到the capitalist road,第二句译文以the road作主语就很方便了。例11加了the peasants作主语统管全句,和后面的谓语也就容易接上了。例12确定把原文的宾语“生产力”作为主语,后接被动语态。例13引进you作主语统管全句,读起来通顺自然。若一个主语能管到底,中间最好不要换主语,英语非常重视这一点。

例14.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
It was my idea to discourage contention, so as to have more time for action. Once disputes begin, they complicate matters and waste a lot of time. As a result, nothing is accomplished.

此例原文有三句话,译文也是三句,但作了调整。第一句的译文用了引词it作形式主语,后面的动词不定式才是真实主语。第二句译成目的状语,与第一句合并。鉴于第一句已经用了contention一词,第三句译文就用disputes作主语了。此例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争论”一词在原文里出现三次,译文却只用了一个contention,一个disputes,避免了重复。

例15.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
We should adhere to the basic line for a hundred years, with no vacillation.

最后这个例子最精彩。若在译文里保持“基本路线”作主语,要为谓语动词“管”字在英语里找一个对应词可就太难了。万般无奈,只好重新组织句子。结果就是现在这个译文。译者引入we作主语,动词也作相应的调整,用adhere to,把the basic line作宾语。前边的we把后边的with no vacillation也管住了。这句译文既简单,又流畅,实在太妙了。

以上译例均出自《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口语体的文章最能体现英汉两种语言在主谓搭配方面的差异。为写此文,我重读了第三卷中的一些文章。我过去教学时用过这些文章,现在读来倍感亲切。《邓小平文选》英译本是由中央编译局翻译出版的。这是一个很好的译本,原文语言生动,译文也可以说是处处到位,从事汉英翻译工作的同志不可不读。你读过了吗?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
蝴蝶飞不过沧海,自己守不住麦田。
从手心长出的曲线最终纠缠不过沧海桑田。
然后物是,然后人非。花火飘过流年,宿命划过指间。

翻译漫谈(十六)
汉译英:主从


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欧化的语法”一章中指出:“中国语里多用意合法,联结成分并非必需;西文多用形合法,联结成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

我的体会是,汉语行文层层展开,多用并列结构,有时一个长句可以包含几个并列短句(即主谓结构),有时一个主语可带几个并列谓语,各成分之间可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联系,但都不用文字表示出来,表面上只是一个并列结构。

英语行文讲究突出重点,重要的意思放在突出的位置,次要的意思则通过从句、分词、介词短语等手段放在次要的位置,各成分之间的关系交待得一清二楚。

我在《汉英翻译500例》(1980)一书中说过:“我感觉汉语的句子结构好比一根竹子,一节一节地连下去,而英语的句子结构好比一串葡萄,主干可能很短,累累的果实附着在上面。”说的就是上面这个意思。这是英汉两种语言在句子结构方面最主要的差别。下面请看一个例子。

例1.The gloomy little study, with windows of stained glass to exclude the view, was full of dark green velvet and heavily-carved mahogany — a suite of which old Jolyon was wont to say:“Shouldn’t wonder if it made a big price some day!”

这是一间阴暗的小书房,书房窗子镶的全是染色玻璃,挡着窗外的景色;房内全是桃花心木的家具,上面满是雕花,背垫和坐垫都是一色深绿的丝绒。老乔里恩时常提起这套家具:“哪一天不卖上大价钱才怪。”

这个例子很能说明英汉两种语言的句法特点。原文选自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的小说《福尔赛世家》(The Forsyte Saga)。原文破折号之前就是一个简单句,主语是The study,谓语动词是was。而周熙良的译文却把这半句话译成了5个并列短句,各有自己的主语和谓语,各短句之间也没有词语相连。这样一比较,两种语言各自的特点就看得很清楚了。

在汉译英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手段来体现英语的特点呢?

1.从句

汉语多用并列结构,一个句子可以包含几个并列分句,或一个主语带几个并列谓语。英语喜用主从结构,用主句表达主要内容以突出重点,用定语从句或状语从句表达句中较为次要的含义,从而使句子显出层次。

例2.海南岛和台湾的面积差不多,那里有许多资源,有富铁矿,有石油天然气,还有橡胶和别的热带xxx带作物。海南岛好好发展起来,是很了不起的。
Hainan Island, which is almost as big as Taiwan, has abundant natural resources, such as rich iron ore, oil and natural gas, as well as rubber and other tropical and subtropical crops. When it is fully developed, the result should be extraordinary.

例3.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解决温饱问题,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了。
Our first objective wa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food and clothing, which we have now done.

例4.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
We used to copy foreign models mechanically, which only hampered the development of our productive forces, induced ideological rigidity and kept the people and grass-roots units from taking any initiative.

以上三例,译文都用了which。2003年出版的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第4版关于which的用法有这样一段说明:used,after a comma in writing,to add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thing,situation or event you have just mentioned. 这正是以上三例中which的用法。例2 which引导的从句说明海南的大小,这只是对主语Hainan Island顺便作的一点说明,不是主要内容,这句话重点说明海南岛的资源。例3中的which代表主句中的to solve the problem of food and clothing,例4中的which代表前面整个主句,都表示结果。

例5.深圳搞了七八年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But the Shenzhen Special Economic Zone has achieved remarkable successes since it was established almost eight years ago.

例6.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
It was the leaders of Guangdong Province who first came up with the proposal that special zones be established, and I agreed. But I said they should be called special economic zones, not special political zones, because we didn’t like anything of that sort.

例7.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连温饱都没有保障,怎么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呢?
When the peasants, who make up 80 percent of China’s population, could not even be guaranteed adequate food and clothing, how could we demonstrate the superiority of socialism?

以上三例分别用连词since,because和when引导状语从句。例5从上下文来看,主要想说明深圳的成绩,时间长短不是重点。若用主句或并列分句来说时间,就喧宾夺主了。例6 because起连接作用,英语讲究“形合”,这里需要有个连词。当然不一定非用because,用as,for或since也都可以。这三个例子中用的连词,最不起眼的就是when,因为它用得最多。这里不用连词行不行?不行。例7原文前半句是陈述句,后半句是问句,并不需要用连词。英语则不然,这句译文可以分成两句,陈述句和问句各自成句;若放在一个句子里,就需要用连词,当然也不一定非用when,此处用if也可以。例2第2句译文用when,也是起连接作用。

例8.将来中国富强起来了,也永远不称霸。
China will never seek hegemony even if it grows rich and strong in the future.

例9.大错误没有犯,小错误没有断,因为我们没有经验。
However, although we haven’t made any major mistakes, we have made many minor ones, because we have no experience.

此二例中的even if和although都表示语气上的转折,这种语气上的转折并不是译者凭空加上的,而是深入分析原文得来的,这正体现了汉语“意合”的特点。一个连词也不用,各种语气的转折自在其中。译文连词加得是否得当,就看译者对原文理解得深不深了。

2.分词短语

英语体现主从关系,除了使用从句,还可以使用分词短语。英语有现在分词,还有过去分词,而且用法灵活多变。分词引导的短语,可以放在句首,可以放在句中,也可以放在句末。英译汉时并不构成什么困难,往往可以和普通动词同样处理。大概也正因为如此,汉译英时我们往往想不到发挥英语的这一特点,使译文显出层次,而只知一味地使用并列动词。因此要想提高译文的质量,经常提醒自己用好分词短语,便是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了。

例10.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对外政策的最高宗旨是和平。
Unswervingly pursuing an independent foreign policy of peace, China takes peace as the ultimate goal of its foreign policy.

我想,前半句是我们在外交场合经常说的一句话,大家都很熟悉,后半句才是这句话的重点,因此前半句用分词短语来表示。

例11.现在,中国和东盟各国都在抓住历史机遇,按照各自的国情制定发展战略,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
At present, both 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seizing opportunities presented by history, have formulate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in light of their own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continued to develop the productive forces and maintain a sustained economic growth.

和后半句所说的制定发展战略,发展社会生产力和保持持续增长相比,“抓住历史机遇”较为笼统,也就是说各国是在“抓住历史机遇”的情况下做后面几件事的,因此这一部分用分词短语来表述。

例12.它们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推进自己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They have played a positive role in international and regional affairs and constantly advanced their ow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progress, thus making important contributions to peace,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in Asia and the world at large.

前半句说的是它们做的事情,比较具体,译文用了谓语动词;后半句说的是做事情的结果或意义。较为笼统,所以用分词短语来表述。

例13.中国与东盟各国或山水相连,或隔海相望,在悠久的交往中,人民之间形成了深厚的传统友谊。
Joined together by mountains and rivers or facing each other across the sea, 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 have developed a profound traditional friendship among the people in the course of their age-old contacts and exchanges.

前半句描写自然状况,不是句子的重点,译文用了两个分词短语Joined...和facing...。使用分词时,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分词必须与主语保持一致,换言之,分词表示的动作必须是主语能做的。以例13为例,这句话的主语是China and ASEAN countries,它们可以face each other...,因此分词短语facing each other...是对的,没有问题。但它们不能join together...因为它们是被join together的,这一部分若译作Joining together...就错了,一定要用过去分词Joined together...。

3.介词短语

汉语里的并列成分,在英语里,除了用从句和分词短语之外,还可用介词短语,使句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本文例1中with windows of stained glass...就是一例。

例14.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沿海大国。中国高度重视海洋的开发和保护,把发展海洋事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
As a major developing country with a long coastline, China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marine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and takes it as the state’s development strategy.

原文是两句话,第一句是对客观情况的描述,但文章必须从这里作起。第二句才是讲话的重点。因此译者用介词短语来表述第一句话的内容,这样就可以突出后面的重点了。

例15.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应该以长远的战略眼光审视和处理双方关系,建立中国与东盟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At this important historical juncture on the eve of the new century, we should approach and handle our bilateral relations from a long-range strategic perspective and forge a Chinese-ASEAN good-neighborly partnership of mutual trust oriented to the 21st century.

这一句原文是一个主语带三个谓语,第一个谓语是对时代的客观描述,不是句子的重点,后面要做的事情才是句子的重点。因此译文一开始就是一个介词短语,然后主语带两个谓语动词。

例16.长期以来,我们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
   For a long time 70 to 80 per cent of the rural work force was tied to the land, with an average of only about 0.1 hectare per person, and most peasants did not even have adequate food and clothing.

这一句原文是三个并列分句,各有自己的主语和谓语。第二个分句“农村每人平均只有一两亩土地”说明第一个分句所说“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具体情况,其重要性显然比不上第一分句,因此译文只用了一个with引导的介词短语。

总之,要想在译文中用好主从关系,发挥英语的这一特点,必须深入分析原文各个成分,把并列的或貌似并列的成分辨别孰重孰轻,并弄清他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在译文中采取相应的行动,拿出好的译文。

最后谈一谈并列结构。

虽然和汉语相比,英语行文多用主从结构,并列结构不如汉语用得多,但也并非绝对不用。英语原作中使用并列分句和并列谓语的例子还是很多的,因此汉译英时该用并列结构时还是要放手使用。

例17.The young man left, and Durbeyfield lay waiting on the grass in the evening sun.

例18.世界在变化,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也要随之而变化。
The world is changing, and we should change our thinking and actions along with it.

例19.The young man stood before Durbeyfield, and looked at him from head to toe.

例20.不发达地区大都是拥有丰富资源的地区,发展潜力是很大的。
Most of the less developed areas are rich in resources and have great potential for development.

这4个例子,例17和例18的译文各有两个并列分句,例19和例20的译文各有两个并列动词。但有一点非常值得注意,那就是4句英语都用了连词and。这个and看上去很不起眼,你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英译汉时也不用费心处理,但它却体现了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而且在汉译英的时候,最容易被忽略。一般说来,and一词在英语使用并列结构的句子里是必不可少的,这正体现英语的“形合”。但汉语重“意合”,句子成分之间的联系不一定在字面上表现出来。因此,汉译英时,不要忘记使用连词and就显得特别重要,你可不要小看它哟。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
蝴蝶飞不过沧海,自己守不住麦田。
从手心长出的曲线最终纠缠不过沧海桑田。
然后物是,然后人非。花火飘过流年,宿命划过指间。

vonfreeman03 发表于 2008-1-22 00:29:04

翻译漫谈(十七)
《李岚清教育访谈录》英译本学习札记


2003年11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李岚清教育访谈录》。2004年金秋时节,不到一年的时间, 便有英译本问世。英译本取名Education for 1.3 Billion (《为了13亿人的教育》),是由我国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英国的培生教育出版集团(Pearson Education) 共同出版的。
作者专为英译本写了一篇序言,对出版英译本的背景和意图作了说明,并且提到,鉴于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教育背景不同,而且中文和英文之间也存在差异,英译本有一些变通的地方,但这不影响读者了解本书的内容。
更多考虑外国读者的不同情况而在译文的文字上有所变通,这无疑代表一种新的翻译思路,必将对我国译界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一方面的情况很值得进一步研究。本文只想利用以下几个选段,以注释的形式谈一谈有关汉译英的一些基本问题的体会。
4.6 “尚方宝剑”和“借东风”
记者:高校宏观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高校。有的学校办了几十年被并掉了,有的高校的校名因合并被改掉了,但总体进展比较平稳。推动这样大的改革,您有何感受?
4.6 Applying the ‘imperial sword’ and seizing the opportunities1
Interviewer:
Virtually all China’s universities have been involved in the overall restructuring and administrative reform. Some have been merged despite the fact that they were around for decades. Some have been renamed after they were merged. Progress, however, has largely been smooth. How do you feel about orchestrating such massive reform?
注1. 这一节的题目非常生动,用了两个典故。第一个典故,译文保留了原文的形象,第二个典故则没有保留。这是为什么?也许我们看到下面就明白了。
李岚清:改革之所以能这样平稳,我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抓学习,讲形势,统一思想认识。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改革问题有许多科学论述。江泽民同志在接见四所交通大学负责人时指出:“我们的教育工作必须进一步解决好两大重要问题,一是教育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而是要全面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这也可以说是当前全国教育工作面临的两个重要转变。”对于处在教育事业龙头地位的高等教育来说,要实现这“两个重要转变”,必须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报告,以及两届政府总理在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一系列关于教育改革的方针、政策,还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教育的法律,我们都抓住不放,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不厌其烦地反复讲,目的就是为了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这些重要的方针、政策、法律、文件,我把它们比作“尚方宝剑”。我们要善于运用这些“尚方宝剑”来统一思想。形势发展呼唤着高等教育的改革。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前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高等教育只有改革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才能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形势任务搞清楚了,大家的认识就容易统一了。
Li Lanqing:
The smooth progress of reform can be attributed to the following factors.2
First, we have organized studies of government policies to clarify the situation and reach a consensus on what we wanted to accomplish.3 Deng Xiaoping had put forward many scientific viewpoints on education reform. During a meeting with leaders of the four Jiaotong universities (Beijing, Shanghai, Southwest and Xi’an)4, Jiang Zemin said, “In our work on education we must tackle two major issues.5 One is that education must meet the demand of the modernization drive for qualified professionals at all levels and of all types; the other is that managerial quality and efficiency has to be raised across the board in school administration. These two issues may be seen as the two major changes essential to China’s work on education.”6
To effect the “two major changes” in higher education, which is pivotal to education as a whole, reform of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has to be deepened.7 A series of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on education reform are featured in the Program for China’s Educati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issu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reports to the 14th and 15th National Congresses of CPC, and the reports on government work delivered by the premiers of the two successive central governments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The NPC and its Standing Committee have passed several laws on education. We have organized careful studies of all these principles, policies, documents and laws for the single purpose of reaching a consensus among leaders at all levels.8 I likened these principles, policies, documents and laws to the “imperial sword” – symbols of supreme authority.9 We need the “imperial sword” to focus our minds and actions. The situation cries for higher education reform. At a time when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drive is going strong,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here to stay, an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essing apace, higher education has to be transformed – both to meet the demands of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o shoulder the great historical mission of rejuvenating China.10 Once the situation and tasks come into focus, reaching a consensus becomes simple.
注2. 这句译文值得注意的是attribute一词。英语需要表达“归功于……”之类的意思是,经常用这个词。
注3. 这句原文像个小标题,用分词来译也是可以的。但译文加了东西,比较长,更像一个句子,所以还是用we作主语较好。此外,“抓学习”若只译作organized studies,不够具体,所以译文加了of government policies。 这也不是随便加的,看一看下文就明白了。加在这里,也可以与下文有所呼应。Consensus后面加了on what we wanted to accomplish, 也是因为同样的道理。
注4. 这句译文在four Jiaotong universities 后面略作解释,就是照顾外国读者的需要。
注5. 原文以“我们的教育工作”为主语,但在英文里,以we作主语更便于和动词搭配。
注6. 中文的段落比较长,而英文不太喜欢很长的段落。因此,中译英时,常需在适当的地方将一段分为两段,甚至分为更多的段落。
注7. 这句原文无主语,译文没有加we,而是用了被动语态。这也是常见的一种译法。
注8. 这里原文是一句,而译文分成了三句,这样译比较清楚。
注9. 这一句把“尚方宝剑”之所指作了说明,译者更对其含义作了解释。有这句话在这里与本节的题目相呼应,意思就很清楚了,因此题目的译文保留了原文的形象。其实,即使没有这句话,题目这样译,意思也是清楚的。
注10. 原文“随着”后面有三个名词词组,译文若只用with来引导,显得结构过于单调。现在译文先用At a time when引出一个从句,然后再用with,就比较灵活。
二是向前看,不争论,少宣扬,多实干。改革之初,有些同志曾提出,要改革,首先就要批判过去高等教育体制的弊端。对此我坚决不同意,并说服这些同志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否则我们就永远没有正确的是非标准。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是个成熟的政党,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善于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正确地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问题。不管你的成就多大,都有历史的局限,不能当事后诸葛亮。我们今天的改革,大家认为是正确的,甚至是很有前瞻性的。但过多少年以后,用那时的标准来看今天的改革,也许会被后人认为是难以理解的“古董”。但你能否认今天的改革成果吗?所以,不必要的争论不但对推进改革无益,反而会影响改革进程。我们只有从实际出发,针对现存的问题进行改革,尽量做好在当前时代条件下能做到的事。
Second, we must look forward, waste absolutely no time on unnecessary arguing and hype, and work more in a down-to-earth way.11 In the beginning, some people had suggested criticizing the drawbacks in higher education prior to reform.12 I said no and persuaded them to look at thing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otherwise we could never find the criteria for telling right from wrong.13 A major reason wh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is a mature party is because we are good at applying dialectical materialism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en handl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heriting and developing. All achievements, no matter how big, have historical limits, and the “I told you so” attitude gets us nowhere.14 Today, everyone is saying the reform is correct and rather farsighted. However, many years in the future, if people use their contemporary standards to judge the reform of today, they may see it as some sort of unfathomable “antique”. But can you negate the reform and its results today because of that? Therefore, unnecessary arguments can do nothing for the progress of reform but hinder it.15 We can only proceed from reality, carry out reform to redress existing problems, and do what we can under the circumstances.16
注11. 此处与注3所谈情况一样,加we作主语。此外,arguing前面加了unnecessary 一词,这也不是译者随意加的。本段倒数第二句提到unnecessary arguments,前后呼应。
注12. 此句原文两次提到“改革”,译文都没有用reform,而把它与prior to 连用,修饰the drawbacks in higher education,真可以说用在了该用的地方。
注13. “对此我坚决不同意”译作 I said no,这是一个非常简洁有力的译法。此外,“正确的是非标准”译作the criteria for telling right from wrong,表面上“正确的”没有译,实际上已经意在其中了。这是翻译中常见的一种现象,许多形容词和副词的含义已经包含在它所修饰的词里了,就不必单独用一个词来表示。这种现象值得注意。
注14. 此处原文用了一个典故“事后诸葛亮”,若照字面译,不能使外国读者产生同样的联想,因此译文用了英语里一个相应的说法。
注15. 译文用it,避免重复“改革”。
注16. 原文是一个主语带三个并列谓语动词,译文也是一样,但原文没有用连词,译文里这个and却是必需的。
与此同时,这十年来,我一直要求大家少宣扬,多实干。这是因为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进程,孰是孰非,还要经过一段实践的检验,不宜作不必要的宣传,更不应事情还没有做好就先吹一通。何况宣传不适当还会引发不必要的争论或简单的“刮风”,影响改革的进程,甚至把好事变坏。
Over this decade I always asked my colleagues to cut the hype and do more solid work. This is because reform is a process of progressive exploration. Whether we are doing things right or wrong, only time and practice can tell. Hype is unnecessary; we should not brag before our accomplishments are in place.17 Untimely publicity can trigger avoidable controversy or simplistic “campaigning,” thus affecting the progress of reform or even damaging the good results we have achieved.18
注17. 这一句说明提出上述要求的原因,内容比较多,因此译文分了三句,这样译比较清楚。
注18. simplistic 有贬义,意思是“过于简单化的”,用在这里正合适。后半句译文用了两个分词短语,说明上述做法可能产生的后果。
三是“借东风”,抓机遇。要推动改革,每一个重大的机遇都要抓住不放。例如上面我提到的,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撤销了9个部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部门没有了,部门所属的那些高校怎么办?我们就抓住这一机遇,整体推进了部门所属高校以地方管理为主共建的改革,受到地方和这些高校的普遍欢迎。改革后,我去这些学校考察,有些校领导对我说,改由地方为主管理后,他们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种种优待,发展比过去快多了,早该这样改革了!
Third, don’t let a good opportunity slip through your fingers.19 To promote reform you’ve got to act every time a good opportunity presents itself. One such opportunity appeared during the 1998 State Council organizational reshuffle, in which nine ministries were abolished.20 Now that these ministries were gone, what was to be done with the universities under their charge.21 We acted immediately and launched a wholesale reform by delegating reconstruction responsibilities for these universities to the local authorities, a decision well received by the localities and the universities themselves. When I visited these universities toward the end of the reform, some leaders told me that they won much attention and preferential treatment from local governments, and that their development was much faster than before. This reform was long overdue, they said.22
注19. 在这里“借东风”和“抓机遇”是同样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本节的题目中“借东风”只译作seizing the opportunities。“借东风”本是汉语里的一个典故,来自《三国演义》,但翻译起来,很难对外国读者说清楚,只好把它要表达的意思译出来算了。但这个典故用在这里确实很生动,于是译者在英文里找了一个与之相对应的习语。根据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6版,let sth slip (through your fingers)意思是to miss or fail to use an opportunity,因此用在这里是非常恰当的。
注20. reshuffle一词很有用,谈到政府的重大人事或机构变动,最常用的就是这个词。
注21. 这句译文具体说明了前面引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这里的含义,因此这句引语就没有译,若译出来就显得重复了。此外,请注意后半句what was to be done…。此处不能用what to do,因为它只是一个短语,不能独立构成一个问句。
注22. 最后一句译文加了they said。若不加,读者就可能认为最后一句是作者的话了。
四是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评估。“尚方宝剑”也要慎用。既要把工作抓紧、做细、做深,统一认识,又要善于等待,不能强迫命令。工作不能简单化。合并难度最大的莫过于强强联合。但实践证明,只要经过充分论证,确认合并有其客观合理性,有关领导决心大,工作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也是完全可行的。
当然,大学并不是越大越好。该合的合,不该合的就不合。
Fourth, making thorough studies and investingations and conducting scientific assessment.23 When we wield the “imperial sword” we should do it with prudence. We need to press ahead with our work in a meticulous and thoroughgoing manner.24 But we need also be good at biding our time and refrain from coercion. In other words, our work tolerates no simple-mindedness. Of all the types of mergers, none is more difficult than those between good universities. Practice, however,25 has proved that so long as we are confident of its feasibility on the basis of thorough study, and so long as leaders of all the parties involved are committed, work carefully and are supportive, such mergers can definitely happen and happen successfully.
Naturally, it does not necessarily follow26 that the larger a university the better. Mergers can only happen when and where it makes sense. Otherwise they must not happen at all.27

注23. 第4点和第5点译文与前三点不同,没有用完整的句子,而用了分词短语来翻译第一句话,这就是把第一句话译作小标题了。
注24. 此处“工作”一词恐不是指一般的具体工作,而是指思想工作,其目的是“统一认识”。译文未能体现“统一认识”的意思。也许把our work改为persuasion就行了。不过这样一来,因为搭配的关系,可能要把and thoroughgoing删去。其实,前面有press ahead,后面有meticulous,强调的语气已经表现得很充分了。
注25. 据我观察,在英语中,however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放在句首,而是放在较后的位置。此处,虽然原文以“但”字开始,译文把however放在practice后面,是合乎英文的用法的。
注26. follow一词非常有用,它在这里的意思是to be the logical results of sth。原文“并不是”的意思是“不能从上文得出结论,认为……”,因此,译文it does not necessarily follow that … 是十分恰当的。
注27. 这句原文很短,但很有中文的特色。“合”字重复出现四次,译文绝不能
照搬,只有另想办法。《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有这样一句话:“农业实行多种经营,因地制宜,该种粮食的地方种粮食,该种经济作物的地方种经济作物,不仅粮食大幅度增长,经济作物也大幅度增长。”译文是:By diversifying agriculture in accordance with local conditions, the peasants have grown grain and cash crops in places suited to them and have substantially increased the output of both.
五是抓典型,因势利导,前面曾提到,国务院办公厅曾先后在上海、南昌、北戴河、扬州四次召开座谈会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用典型推动,形成改革的氛围。同时,我们对一些影响大的学校的调整、合并给予特别关注,并且我和教育部门的领导还到一些地方实地考察了解,及时给予指导。
Fifth, setting good examples and making the most of the situation. As I said before,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had held meetings in Shanghai, Nanchang, Beidaihe and Yangzhou to summarize and share the best practices and solutions from each situation. The idea was to set good examples and foster a friendly atmosphere for reform.28 In the meantime, we paid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regrouping and amalgamation of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Leader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I went on fact-finding tours to offer needed guidance.29
注28. 这一句原文较长,最后才说出这样做的目的,若译成一句,目的就不突出。现在译文使后半句单独成句,而且用The idea作主语,这个短语的意思是the aim or purpose (of sth),用在这里是很恰当的。
注29. 中文总是说“我和某某人”,把“我”字放在前头。英文则总是把I放在后头。我们要写地道的英文,这一点,不可不注意。我觉得这纯粹是一个使用语言的习惯问题,不涉及是否尊重别人。1987年,美国前总统卡特访华,,在欢迎他的宴会上讲话,他说:My wife and I … 译文是“我的夫人和我 ……”。我觉得,还是“我和我的夫人”听起来顺耳一些。你说呢?
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
蝴蝶飞不过沧海,自己守不住麦田。
从手心长出的曲线最终纠缠不过沧海桑田。
然后物是,然后人非。花火飘过流年,宿命划过指间。


翻译漫谈(十八)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英译本学习札记


2002年,中央编译局翻译出版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英译本,题目是Program for Improving Civic Morality。这是一个很好的译本。把原文和译文对照学习,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领会文件的精神,一方面也可借以提高翻译能力,真是一举两得。
全文共40条。下面我只就第1条中的前两点以注释的形式谈谈我的学习体会。
1.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Improving1 socialist morality is an important aspect2 of developing an advanced culture. In the new century, we are building a society in which people lead a fairly comfortable life, quickening the pace of reform, opening up and modernization, and attaining the strategic goals for the third stage. While we are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and the rule of the country by law, we must earnestly improve socialist morality, rule the country by virtue, and closely integra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system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morality and the rule of the country by law with the rule of the country by virtue. Through a continuous process of deepening and broadening 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 a socialist moral system suitable for our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will gradually take shape and develop.3 This is a basic program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he whole Chinese nation. It has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nhancing national spirit and a spirit of the times, cultivating good moral habits, coordinating material civilization with spiritual civilization, and advancing the great cause of building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4
注1. “建设”一词在这里译作improve是很恰当的,improving socialist morality是一个很好的搭配。我们一看见“建设”,往往首先想到construction,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是不用这个词的。“建设”一词在这一段里多次出现。“建设小康社会”译作building a society in which people lead a fairly comfortable life, “现代化建设”译作modernization,“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译作strengthening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有时也译作improvement of the legal system. 究竟怎样译,全看具体情况而定。
注2. “内容”一词在这里译作aspect,也是一个很好的选词。我们一看见“内容”二字,往往首先想到content,有时可以用,有时则不行,此处就不能用。翻译不能追求表面上词语的对应。
注3. 原文第2句很长,有140字,以极其精炼的语言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作了高度的概括。句中包含的政治概念和术语很多,译文若也用一句话来表述,句子可能会很臃肿,外国读者也难以领会。仔细分析一下,这句话包含三部分。“必须”之前是第一部分,说的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也就是提出这一文件的背景。“必须”引出的是第二部分,说的是我们要做的事。“通过”引出的是第三部分,说的是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译者就把这一句译成了三句。第一句和第二句都加we作主语,第三句以a socialist moral system … 为主语,和谓语will gradually take shape and develop搭配。
注4. 原文第3句也较长,先说这是一项什么工程,又说它在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译文分成了两句。第2句根据英语的习惯,评价性的话要先说,然后再说各项细节,因此译文以It has great significance开始。此外,“时代精神”译作spirit of the times,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译法。
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公民道德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社会道德风尚发生了可喜变化,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
2.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leventh Central Committee, and especially since the Four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PC, along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the modernization drive, positive, healthy improvements have occurr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 and significant progress has been made in 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5 Patriotism, collectivism and socialist ideology increasingly fill people’s hearts. The spirit of serving the people is growing. Admiration and emulation of models have become commonplace.6 The people have begun pursuing scientific, culturally advanced and healthy lifestyles on their own initiative.7 Gratifying changes are occurring in the prevailing customs of social morality.8 The traditional morality of the Chinese people and new moral viewpoints that embody the needs of the times are merging. This becomes the main trend in 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9
注5. 这一句说明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取得的成就。原文先是两个状语,接着是两个并列分句。译文基本上保留了这一结构,但两个并列分句的主语都发生了变化。这主要是考虑到主谓搭配的问题。因为在英文里若以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作主语,或就以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作主语,都难以和谓语make improvements 相衔接。若以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作主语,也难以和谓语make progress 相衔接。因此,这两个分句就分别以improvements 和progress作主语了。
注6. 本段原文第二句从六个方面具体说明第一句所作的论断,最后指出这就是主流。译文用了六个独立的句子表述这六个方面。前三句都保留了原来的主语。值得注意的是第三句,译文没有用动宾结构,而是用的抽象名词,Admiration and emulation of models。
注7. 这一句译文若以“追求……”或“自觉行动”作主语,都不如以“人民群众”作主语具体生动、一目了然。
注8. 这一句和注5所说的情况是一样的,因此译文以Gratifying changes作主语。
注9. 六个方面说完以后,用This加以归纳,作为最后一句译文的主语。这样,译文就把原文一句分成了七句,有的保留原文的主语,有的变换了主语,照顾到了主谓的搭配,语言也比较流畅,比译成一个长句要好。
3. 但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然损害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应当引起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
3.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a number of problems in the improvement of civic morality.10 There are poor moral standards in some sectors of society and areas of the country.11 There, the distinctions between right and wrong, good and evil, and beauty and ugliness are blurred; and money worship, hedonism and extreme individualism are growing.12 Forsaking principle for profit and lining one’s pocket at public expense are frequent occurrences.13 Deceit and fraud have become a public scourge, and abuse of power for personal benefit and corrupt and degenerate phenomena are very serious.14 If these problems cannot be solved in a timely and effective way, they will inevitably disrupt the normal economic and social orders and adversely affect reform,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Therefore, the whole Party and society at larg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m.15
注10. “存在”没有译作exist,而是用了there are这一句型,这是一种常见的译法。
注11. 这一句提到“道德失范”,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提法,下面才谈具体情况,因此译文在这里断句。此外,译者没有逐字翻译“道德失范”,而译作there are poor moral standards, 这样译比较流畅。
注12. 接下来,原文列举了道德失范的种种表现。译文用三句话来表述,有的一句话谈两种表现,有的一句话只谈一种表现。这样句子有长有短,也不至于太单调。这第一句谈了两种表现,句子并不太长,但用了六个and。分析一下,都是用得有道理的。前半句,between后面有三组词,一组是right and wrong,一组是good and evil,一组是beauty and ugliness,这三组里面的and自然是必不可少的。根据英语的习惯,若列举一连串的项目,最后两个项目之间需加and,因此第二组和第三组之间这个and也是必要的。分号代表一个较大的停顿,从语法的角度来说,分号后面这个and是可以不要的。我想这个and用在这里是节奏的需要,否则blurred和money两个重读音节连在一起,不好读。
注13. 这一句用两个动名词短语作主语,用and相连,这个and也是必不可少的。
注14. 这个句子有点复杂,第二个and 连接前后两个并列分句,第三个and在后面的分句里连接两个主语,一个主语是abuse of power for personal benefit,另一个主语是corrupt and degenerate phenomena。另外两个and就不言而喻了。因此,分析一下,这四个and都是必要的。
注15. 此处译文独立成句,比较有力,可以达到强调的目的。Therefore放在句首,也有助于加强语气。你同意吗?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
蝴蝶飞不过沧海,自己守不住麦田。
从手心长出的曲线最终纠缠不过沧海桑田。
然后物是,然后人非。花火飘过流年,宿命划过指间。


翻译漫谈(十九)
《鹿鼎记》英译本学习札记


最近看到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一本书,题目是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作者是Louis Cha,译者是John Minford。这位译者,虽不认识,却很熟悉,因为读过他和David Hawkes合译的The Story of the Stone(《红楼梦》)。我还知道他在香港理工大学(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任教。但我没有想到他又将这本书译成了英文,把书打开一看,我立刻被那流畅的译文吸引住了,句子都是地道的英文。于是我就想去找一本中文原文,对照着学一下,一定会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
中文本很快就找到了。那不是别的书,正是鼎鼎大名的金庸所著的《鹿鼎记》。这中文本虽然比不上英文本印刷精良,那文字却是极好的,句句都是地道的中文,而且处处散发着传统的章回小说的气息。
这时我脑子里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译者是怎样把这地道的中文变成地道的英文的呢?可能你对这个问题也感兴趣。那我们就一起从头读一读吧。
1. 北风如刀,满地冰霜。
2. 江南近海滨的一条大路上,一队清兵手执刀枪,押着七辆囚车,冲风冒寒,向北而行。
3. 前面三辆囚车中分别监禁的是三个男子,都作书生打扮,一个是白发老者,两个是中年人。后面四辆中坐的是女子,最后一辆囚车中是个少妇,怀中抱着个女婴。女婴啼哭不休。她母亲温言相呵,女婴只是大哭。囚车旁一名清兵恼了,伸腿在车上踢了一脚,喝道:“再哭,再哭!老子踢死你!”那女婴一惊,哭得更加响了。
Along a coastal road somewhere south of the Yangtze River, a detachment of soldiers, each of them armed with a halberd, was escorting a line of seven prison carts, trudging northwards in the teeth of a bitter wind.1 In each of the first three carts a single male prisoner was caged, identifiable by his dress as a member of the scholar class. One was a white-haired old man. The other two were men of middle years. The four rear carts were occupied by women, the last of them by a young mother holding a baby girl at her breast. The little girl was crying in a continuous wail which her mother’s gentle words of comfort were powerless to console.2 One of the soldiers marching alongside, irritated by the baby’s crying, aimed a mighty kick at the cart.3
‘Stop it! Shut up! Or I’ll really give you something to cry about!’
The baby, startled by this sudden violence, cried even louder.4
原文每一段前面的编号,是我为了叙述方便而加的。我一共取了六段原文。译成英文就成了十三段了。这里面有合有分,主要是分,一个重要原因是英文喜欢把对话与叙述分开,而且各人的话都独立成段。因此译文的段落与原文的段落是不对应的。
我在译文里需要说明的地方加了注号。下面我就以注释的形式来谈一谈我的学习体会。
注1. 原文第1段只有一句话,而且很短,但里面包含两个分句,讲的都是自然条件。作者的意图大概是借以烘托气氛吧。这一段,译者没有单独处理,而是把它揉在下面一句话里,其中有in the teeth of a bitter wind,放在句末。至于他为什么这样处理,我也说不好。我想也许是外国人写书喜欢开门见山,于是我就找了几本书看了看。
卡夫卡的《城堡》是这样开始的:
It was late evening when K. arrived. The village lay under deep snow. There was no sign of the castle hill, fog and darkness surrounded it, not even the faintest gleam of light suggested the large castle. (Franz Kafka, The Castle)
迪内森的《走出非洲》是这样开始的:
I had a farm in Africa, at the foot of the Ngong Hills. The Equator runs across these highlands, a hundred miles to the North, and the farm lay at an altitude of over six thousand feet. (Isak Dinesen, Out of Africa)
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是这样开始的:
On they went, singing “Rest Eternal”, and whenever they stopped, their feet, the horses, and the gusts of wind seemed to carry on their singing. (Boris Pasternak, Dr. Zhivago)
这三个例子选自不同的欧洲国家的文学作品,但都是先说什么人做什么事,然后再说周围的环境。这也算是个参考吧。
原文第2段也只有一句话。主语是“一队清兵”,后接四个并列谓语,其中最主要的应该是“押着七辆囚车”。译文就突出了这一点,用句子的主要动词来表示,译作was escorting a line of seven prison carts。“手执刀枪”译作同位语加分词短语,即each of them armed with a halberd,语法家可能管这种结构叫“独立结构”。“向北而行”译作分词短语trudging northwards。“冲风冒寒”译作介词短语in the teeth of a bitter wind,作状语。总之,原文是并列结构,译成英文成了主从结构。
注2. 这句译文的原文是两个句子,先说女婴啼哭,接着说母亲温言相呵,最后又说女婴大哭。因此,说原文用了三个并列的主谓结构也未尝不可。译文用了一个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这就避免了重复一个“哭”字,也避免了连续更换主语的毛病。译文用的console一词,非常之妙,将母女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可能会用stop,那就大为逊色了。
注3. 这一句的原文,主语是“一名清兵”,后带三个并列谓语,其中最主要的是“踢了一脚”。译者就把第一个谓语译作分词短语irritated by the baby’s crying。下面的引语,译文另起一段,“喝道”二字也就不一定译了。此外,“囚车旁”译得很妙。若是静止状态,可译作beside the cart,但此处说的是车队行进中的情况,故译作marching alongside,这样译,也免得重复cart一词。
注4. 这一句的原文,主语是“女婴”,后接两个并列谓语。译者又把第一个谓语译作分词短语startled by this sudden violence,整个句子紧凑而生动。细想一下,此句中的“一惊”,和前面一句中的“恼了”,都表示原因,和后面的动作有因果关系,因此译为分词短语是十分恰当的。这句译文如用并列结构,译作The baby was startled by this sudden violence and cried even louder,就逊色多了。
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原文第3段后半段,“女婴”一词先后出现四次。译文用了a baby girl, the little girl和the baby等三种译法。中文“女婴”一词只有两个字,两个音节,重复几次,不觉得有何不妥。英文则不行,a baby girl, the baby girl,重复起来,就觉得受不了。可见替代之法(substitution) 在这里还是有用的。
4. 离开道路数十丈处有座大屋,屋檐下站着一个中年文士,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那文士见到这等情景,不禁长叹一声,眼眶也红了,说道:“可怜,可怜!”
Under the eaves of a large house, some hundred yards from the road, a middle-aged scholar was standing with a ten- or eleven-year-old boy at his side.5 He was evidently affected by this little scene, for a groan escaped his lips and he appeared to be very close to tears.
‘Poor creatures!’ he murmured to himself.6
注5. 这一句原文有两个并列分句,先说某处有座大屋,再说檐下站着两个人。叙事的顺序可以说是由远及近。译文则从Under the eaves开始,然后再处理第一个分句里的内容of a large house, some hundred yards from the roads。原文“站着一个中年文士,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也是并列结构,而译文却是with a ten- or eleven-year-old boy at his side。这样,原文的并列结构就变成了译文的主从结构,突出了a middle-aged scholar。
注6. 原文主语是“那文士”,后面带四个谓语。译文突出第一个谓语,然后用for引出两个从句,最后另起一段处理引铩?lt;/FONT>
5. 那小孩问道:“爹爹,他们犯了什么罪?”那文士道:“又犯了什么罪?昨日和今朝,已逮去了三十几人,都是我们浙江有名的读书人,个个都是无辜株连。”他说到“无辜株连”四字,声音压得甚低,生怕给押送囚车的官兵听见了。那小孩道:“那个小女孩还在吃奶,难道也犯了罪?真没道理。”那文士道:“你懂得官兵没道理,真是好孩子,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人为鼎镬,我为麋鹿!”
‘Papa,’ said the little boy, ‘what have they done wrong?’7
‘What indeed!’ said the man, bitterly. ‘During these last two days they must have made more than thirty arrests. All our best scholars. And all of them innocents, caught up in the net,’ he added in an undertone, for fear that the soldiers might hear him.8
‘That girl’s only a baby,’ said the boy.’ What can she possibly be guilty of? 9 It’s very wrong.’
‘So you understand that what the Government soldiers do is wrong,’ said the man. ‘Good for you, my son!’ He sighed. ‘They are the cleaver and we are the meat. They are the cauldron and we are the deer.’10
注7. 英语除了先出引语,后出说话人,还经常把一句引语分成两截,把说话人插在中间。
注8. All our best scholars. And all of them innocent… 都是省略句。这在口语里是常见的。这样译正体现了口语的特点。此外,原文“生怕……”在结构上是前面谓语的并列谓语,但其含义是说明压低声音的原因。因此译文用介词短语加that从句for fear that…,这在句子里叫状语,表示原因。
注9. 原文“那个小女孩还在吃奶,难道也犯了罪?”前半句是陈述句,后半句是疑问句,可以放在一起。英语则不然,前半句和后半句在文字上没有联系,便要分成两句。在陈述句后加句号,问题另起一句。像中文那样用逗号把它们连在一起是不行的。
注10. 最后两句译文中间都加了and。请注意,我们自己译的时候,不要把它丢掉。
6. 那孩子道:“爹,你前几天教过我,‘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是给人家斩割屠杀的意思。人家是切菜刀,是砧板,我们就是鱼和肉。‘人为鼎镬,我为麋鹿’这两句话,意思也差不多么?”那文士道:“正是!”眼见官兵和囚车已经去远,拉着小孩的手道:“外面风大,我们回屋里去。”当下父子二人走进书房。
‘You explained “they are the cleaver and we are the meat” the other day, papa,’ said the boy. ‘It’s what they say when people are massacred or beheaded. Like meat or fish being sliced up on the chopping-board.11 Does “they are the cauldron and we are the deer” mean the same thing?’
‘Yes, more or less,’ said the man; and since the train of soldiers and prison carts was now fast receding, he took the boy by the hand.12
‘Let’s go indoors now,’ he said.13 ‘It’s too windy for standing outside.’
Indoors the two of them went, and into his study.
注11. It’s和泛指的they都是口语里常用的说法。Like meat and fish being… 也是省略句。这都体现了口语的特点。叙事像叙事,对话像对话,不是很容易做到的,值得注意。
注12. train一词很有用,我们往往想不起它来。它可以指a number of people or animals moving in a line,也可以指a series of events or actions that are connected,用在这里是很恰当的。
    此外,“拉着小孩的手”不要译作He took the boy’s hand,那是中国式的英文,He took the boy by the hand,这才是地道的英文。
注13. 从原文第4段到第6段,“文士”一词共出现五次。第一次出现时译为scholar,随后便不再重复这一译法,而交替使用he (his, him)和the man。这一点,你注意到了吗?

翻译漫谈(二十)
逗号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2005),逗号“表示句子中较小的停顿”。英译汉时,使用逗号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许多内容集中在一个句子里,该断句的地方没有断句,连续用了许多逗号。这个问题比较明显,也容易纠正。另一个问题是一口气说到底,连“较小的停顿”也不要,所以一个逗号也没有。这个问题不甚明显,人们一般不大注意。然而,这个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可以减少英文式的中文,使译文更加顺畅。不过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也不能光加逗号,而需要调整句子的结构。

一. 使用并列分句

例1.We played cards to relieve the boredom of long wait.
    我们打扑克牌来调剂长时间乏味的等待。
例2.They let the house go to rack and ruin.
    他们任由房子变得破旧不堪。
例3.You rescued me from an embarrassing situation.
    你把我从尴尬的境地中解救了出来。
例4.How can I ever repay you for your generosity?
    我怎么才能报答你的慷慨呢?
例5.Dogs come in all shapes and sizes.
    有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狗。
例6.The woods are remnants of a huge forest which once covered the whole area.
    这片树林是曾经覆盖整个这片地区的大森林的残余部分。

例1至例4,译文给人的感觉是尾大不掉;例5和例6,译文给人的感觉是定语太长。解决办法就是把这个不掉的大尾和太长的定语消化掉。也就是使用并列分句。这六个句子似可改译如下:
1.长时间等待实在无聊,我们就打扑克来解闷儿。
2.这房子越来越破旧,他们也不管。
3.正感到尴尬,你为我解了围。
4.你对我这样慷慨,我怎么才能报答你呢?
5.狗有大有小,模样也各不相同。
6.这片树林只是剩下的一部分,原来这一带是一大片森林。

二. 使用并列谓语

例7.The pain started in my stomach and radiated all over my body.
    我腹部的疼痛蔓延到了全身。
例8.He dismissed her words as the ravings of a hysterical woman.
    他将她的话视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的胡言乱语而不予理会。
例9.She took a deep breath to calm her racing pulse.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来平静急速跳动的脉搏。
例10.Right , we’re ready to go.
    对,我们已经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例11.He’s still recuperating from his operation.
    他仍处于手术后的康复之中。

这几句译文听着都有些别扭,好像都太文,前三句虽然是叙述,例7“腹部的疼痛”也显得太文了。例8中间部分“视为……胡言乱语”太长。例9 “平静”和宾语“脉搏”似乎也不好搭配。最后两句是口语,原文用了we’ re和 He’s 这种明显带有口语特点的缩约式说法,译文就显得特别文了,怎么办?我看我们可以充分发挥我们对母语的语感,怎么听着顺耳就怎么译。这五个例子似可改译如下:
7.我起初只是肚子疼,后来全身都疼。
8.他不理睬她的话,认为那是一个歇斯底里的女人的胡言乱语。
9.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想使急速跳动的脉搏平静下来。
10.对,我们准备好了,可以走了。
11.他动了手术,还在恢复。

三. 使用外位语

例12.The sincerity of his beliefs is unquestionable.
    他对信仰的忠诚无可置疑。
例13.She broke her public silence in a TV interview.
    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打破了在公开场合保持缄默的情形。
例14.She recoiled from the idea of betraying her own brother.
    要背叛她的亲兄弟的想法使她感到恐惧。
例15.I recommend the book to all my students.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我的所有学生。
例16.Cigarette smoking is responsible for about 90% of deaths form lung cancer.
   90%肺癌引发的死亡都是由于吸烟所致。
例17.Don’t believe everything you read in the papers.
    不要相信你在报纸看到的所有事情。
例18.No rational person would ever behave like that.
    没有哪一位理智的人会这样行为处事。

这几句译文里,有些部分显得笨重,如例12中的“他对信仰的忠诚”,例14中的“要背叛她的亲兄弟的想法”,例16中的“90%肺癌引发的死亡”,例17中的“你在报纸看到的所有事情”,例18中的“ 没有哪一位理智的人”等。有些部分则显得不够突出,如例13中的“她在一次电视采访中”和例15中“我的所有学生”。这些笨重的或不够突出的部分裹在句子里,又没有停顿,意思就显得不够清楚,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答案就是:使用外位语。
吕叔湘,朱德熙合著《语法修辞讲话》第一讲在介绍句子成分时就提到“外位成分”。作者说:“有时候,我们又把实际上指相同事物的两个词或短句拆开来放在两个地方,用一个做句子的成分,把另外一个放在句子的头上。我们就管这个居于结构之外的成分叫外位语,管那个结构之内的成分叫本位语,后者常常是一个代词。”
接下去,作者举了两个例子:
1.先进的人们,为了使国家复兴,不惜艰苦奋斗,寻找革命真理,这是相同的。(“这”是本位语,在句中起主语的作用。“先进……真理”是外位主语。)
2.一切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的货色,我们都要抵制,使它们在市场上销售困难。(“它们”是本位语,在句中起宾语的作用。“一切……货色”是外位宾语。)

作者在第四讲论述句子结构时又提到外位成分。他们说“这是我们汉语常用的一种格式”。“ 应用这个格式,或者是由于消极的原因,这个成分比较长,放在本位上嫌笨重;或者是由于积极的原因,要使这个成分突出,或是便于和上文联络;多半是两种原因兼而有之。”他们还说,应用这个格式,一般是在本位上用个代词,也有不是代词的。
如果我们使用外位语,把上面几个例子重译一下,就会得出这样的译文:
12. 他忠于信念,这是无可置疑的。
13. 她接受了一次电视采访,这就结束了她不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状态。
14.背叛自己的亲兄弟,这个想法使她感到恐惧。
15.所有我的学生,我都向他们推荐这本书。
16.因患肺癌而死亡者,约90%是吸烟所致。
17.报上看到的东西,不能什么都信。
18.有头脑的人,谁也不会这样做。

四.提前

例19.An agreement between the countries enables companies to repatriate their profits freely.
    两国间达成的一项协议允许公司自由地将所获利润调回本国。
例20.Complaints have led to (a) simplification of the rules.
    人们的抱怨导致规则的简化。
例21.I go hill-walking for relaxation.
    我去山区徒步旅行以得到放松。
例22.He’s already in training for the big race against Bailey.
    他已经在为同贝利之间的激烈比赛进行训练了。
例23.The calm of the countryside came as a welcome relief from the hustle and bustle of city life.
   乡村的宁静是对喧嚣忙碌的城市生活的可喜的调剂。

以上五个例子,译文和原文很接近,主-谓-宾或主-谓-状,顺序也和原文大致一样,只是例22译文将状语提前了一点,原文一句话说到底,未用逗号,译文也一句话说到底,未有些许的停顿。句子虽都不长,但仍感觉臃肿(如例19),或生硬(如例20)。究其原因,我觉得都是因为句中的内容压得太紧,如能把结构打散一点,把某些部分提前处理,句子就会显得较为流畅。根据这个思路,这五个例子似可改译如下:
19.根据两国间达成的协议,公司可以自由地将所获利润调回本国。
20.因为人们抱怨,规则简化了。
21.我要是想活动活动,就到山上走走。
22.为了跟贝利决一雌雄,他已经着手训练了。
23.离开喧嚣忙碌的城市生活,来到宁静的乡村,也是一种难得的调剂。

写到这里,我想起我在《英汉翻译练习集》(1984)的前言里说过的两段话:
“英汉两种语言在遣词造句方面一个突出的不同之处,根据我个人的体会,是英语体现一个“紧”字,汉语体现一个“松”字。翻译的时候,译文往往不能或不一定保持原文句子的结构,而需要加以改变,在很多情况下,都体现了这种松与紧的特点。”
“英语叙事往往把许多意思集中在一个句子里,多用主从结构,主要部分(主语和谓语)可能很短,从属部分可能很多,句中各个成分之间的关系显得比较紧密。这样一个英语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用汉语来表达,往往多用并列结构,多按时间顺序或自然的逻辑顺序,一层层逐渐展开,甚至分成几个短句,和英语的原句相比,结构显得较为松散。翻译时,如果注意到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的特点,就不会过分受原文句子结构的束缚,而可以用比较自然的汉语来表达原文所表达的意思了。”
这两段话不仅说明了修改最后五例的方法,也道出了整个英译汉的奥秘,在这里重提一下,也许不是多余的。
本文所用23个例子,原文除例10外,都没有用逗号,最初的译文也都没有用逗号。修改后的译文都改变了句子的结构,加了逗号,例23竞加了两个逗号。这就是为什么本文以“逗号”为题目。说真的,用不用逗号只是个现象,改变句子结构才是本质。结构不改变,想加逗号也是加不上的。
逗号表示“较小的停顿”,对句子来说是这样,对我们这个“翻译漫谈”来说也是这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庄绎传论学英语
   我喜欢翻译,时常夜读,研究名家的译文。觉得仿佛在晴朗的天空下,在海滨漫步,到处是五光十色的贝壳,有时甚至能拾到珍珠。
两本书摆在我面前。一本是英文的,是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写的The Forsyte Sage,一本是周煦良教授的中译本《福尔赛世家》。翻开第一页,一句漂亮的英文展现在眼前:

Those privileged to be present at a family festival of the Forsytes have seen that charming and instructive sight—an upper middle-class family in full plumage.

译文是:碰到福尔赛家的喜庆的事情,那些有资格去参加的人都曾看见过那派中上层人家的兴盛气象,不但看了开心,也增长见识。

看了这样的译文,我感到兴奋,受到启发,比拾到珍珠还高兴。

名词前面的两个形容词charming和 instructive放到后面去处理,多么精彩。一个译例也许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看得多了,同类的例子积得多了,便可悟出一条规律。研究译文诚然是会有收获的,但不是最重要的。

“翻译重在实践。”傅雷说。要想提高翻译能力,必须亲自动手。听说有些自学者学我编著的《英汉翻译教程》和《自学辅导》,只看我怎么译,自己并不动手,这可不行。学翻译犹如学游泳。只在岸边看别人游,或只听教练讲解,是学不会的。

有一次,邓小平同志接见外宾,概述了我国怎样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后他说:“如果说构想,这就是我们的构想。”译文是:Well,those are our plans.这译文使我激动,使我惊异,世上竟有这样简洁、生动而又恰到好处的译文。well一词,尽人皆知。为什么用不出来呢?缺乏实践。

译海无涯。赶快到水里来游一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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