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确实务实勤勉,能为了证实偶的某一段落有抄袭之嫌,搜遍华语互联世界,我突发奇想,如果把这案例搬上法庭,通过搜索技术提供的这些佐证,现实中究竟是不是完全真实的,究竟能够有多大可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呢。
引用第16楼wind1215于2008-01-17 13:34发表的 :
至于这篇帖子是否会被处罚掉1个2个的威望,我并不看重这些。
我想horky那么认真地搜索网络
并不是想一定要扣除风MM几个威望
或许只是希望风MM不要为了虚拟的威望而迷失方向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引用第19楼wind1215于2008-01-17 22:24发表的 :
请问楼上的朋友,以您的视角来讲,您觉得我的文章与您的作品之间,确实是抄袭与被抄袭的关系吗?品读比较两篇文章,您认为我的文章在立意、行文以及思想性上,没有秉承原创之精神吗?
我没有任何评判您文章的意思。
关于您文章和我文章为何有所雷同之处,我只能说明我自己从来不会抄袭任何文章,我所有写的每一个字句无论多拙劣但也是出于自己的。仅此而已。
其实,喜欢同样一首歌,我们本来是该有共同爱好的。
我之所以到这个论坛来,并不是为了来证明您什么,只是觉得论坛有吸引人之处。这个问题就此截止吧。我保持沉默了。 引用bluby发表的 :
也让(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
.......
敲了字不检查可不好~~~~~~~ 引用第7楼wind1215于2008-01-14 03:02发表的 :
两篇文章中出现的3小段完全相同的文字,不叫做雷同,就是抄袭!但究竟是我抄袭别人的,还是别人抄袭我的,我现在还没有办法证实给大家。我在想办法找到当时的页面截图,如果数据已经没有保存了,我就没有办法证明是我的原创了,就请管理人员给我处罚好了。
引用第20楼wind1215于2008-01-17 22:28发表的 :
请问楼上的朋友,以您的视角来看,在通读了我的文章之后,您认为我的文章与您的作品确实就是简单的抄袭与被抄袭的关系吗?本人拙作,在立意、行文以及思想性上,真的没有秉承原创之精神吗?
这两段话居然都是一个人说的,实在奇怪。
按照前一段话,不是wind1215抄袭bluby,就是bluby抄袭wind1215。反正抄袭的名目是定了的。
按照后一段话,这两个作品之间,又不是“简单的抄袭与被抄袭的关系”了。那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在论坛发帖子当然不是做数学题,用不着滴水不漏,但总要稍微讲一点逻辑吧,总不能前言不搭后语的。这个帖子好歹有七八百人看着呢。 引用第18楼bluby于2008-01-17 15:56发表的 :
大家好,我是《爱的代价——打动心弦的歌》的作者蓝蜜蜂。http://article.hongxiu.com/a/2003-8-25/216162.shtml
这篇文字是好几年前随手而写,绝对没有任何抄袭。仅此说明。
呵呵,相册中有一人疑似含笑那小子。 http://blog.fenbei.com/4949165 一篇小随笔而已,就算LZ有过错,她也已经承担了后果。再追究下去感觉无味得很,毕竟大家上网只来这里玩只是图个开心,生活已经够累的。 引用第16楼wind1215于2008-01-17 13:34发表的 :
楼上确实务实勤勉,能为了证实偶的某一段落有抄袭之嫌,搜遍华语互联世界,我突发奇想,如果把这案例搬上法庭,通过搜索技术提供的这些佐证,现实中究竟是不是完全真实的,究竟能够有多大可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呢。
另外,请大家在全神贯注使用互联网搜索技术的同时,能够抽点时间读读我在论坛的更多发帖主题,多了解一下我的文风,一起感受我加如书园这三年来的为文成长历程,并分享我的喜悦。至于这篇帖子是否会被处罚掉1个2个的威望,我并不看重这些。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把网络“虚拟”当现实未必不是今后的主流,就如同其他诸如书信、电话等交流手段一样。
从楼主竭力维护自己的“虚拟”尊严这一点就可以看出。
呵呵,俺住口了。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支持wind1215的“阅读记忆的烙印”说。
理由:
第一次被同学簇拥着过了17岁的生日
七年光阴的磨砺,想必会洗刷去些浮躁与虚荣
我在第5楼没有把话说具体,这文章是我2003年写的
从以上数据可以推断出wind1215今年有28岁的样子。
而wind1215的**,女,xxxx年xx月生也正好证实了这一点。(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564794)
所以,如果wind1215真是抄袭的话,各位难道不认为这中间的数字太巧合了?wind1215是一个注册三年多、长期混迹于读书交流区的ID,说她抄袭至少我是不太相信的,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其它被处违规的都是什么样的ID。还有来这里的绝大部分人包括我就是冲着各种软件、各种资源来的,想得到它们就要有高高的威望多多的币,但是你们翻番wind1215的帖子看看,她对这些软件、资源感兴趣吗?去抄袭然后冒着被处罚的风险去换得对她并没什么用处的威望、论坛币?合理吗?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引用第0楼wind1215于2008-01-11 02:04发表的 [违规处罚]爱的代价 :
爱的代价——张艾嘉.......
如果楼主喜欢的是《爱的代价》这首歌的歌词,那么应该提李宗盛而不是张艾嘉。李宗盛是此歌的词曲作者,张艾嘉只是众多唱过此歌的歌手之一。
至于楼主的主帖内容是否抄袭,我没有调查,无权评论。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引用第33楼wind1215于2008-01-21 17:13发表的 :
回楼上朋友,偶喜欢的不仅仅是歌词,更多的是因为有了艾嘉的演绎,这首歌才这么打动我的心灵。我甚至认为,是艾嘉这样一位善良温情的巨蟹女子,给这首歌以新的生命。
也许还有其他歌手也演唱过这首歌,但我的心里面只有艾嘉的《爱的代价》。
原来是这样啊,呵呵
主帖中在“爱的代价——张艾嘉”后面紧跟着此歌的歌词,很容易让人误会张艾嘉是词作者的。我觉得这种写法不够严谨,对李宗盛不够公平。不过,这是小处,楼主可以不必计较……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引用第35楼wind1215于2008-01-21 18:01发表的 :
有什么不公平的,真是滴~~音乐人写作品不就是为了让歌手演绎的吗?找到艾嘉这样的歌手,宗盛也该会欣慰地。
如果在主帖中,帖出来的不是歌词,而是张艾嘉演唱的链接,写上“张艾嘉”无可厚非。可在歌词前面注明“张艾嘉”,楼主觉得对原作者公平吗?楼主似乎是做文字编纂工作的,也发表过百余篇核心类文章,您觉得如此引用合适吗?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
[quote]引用第31楼wind1215于2008-01-20 12:16发表的 :
引用第7楼wind1215于2008-01-14 03:02发表的 :再有,我发觉在一个没有信任和温情的论坛中呆着,真的很累。
.......
引用第10楼wind1215于2008-01-15 11:46发表的 :
哦,抱歉,我说的无信任和无温情,是针对目前整个互联网环境的感慨,绝不仅仅是针对我们论坛。
引用第31楼wind1215于2008-01-20 12:16发表的 :
悲凉,因为那些所谓的入口、密码,这个论坛已经开始异化了。
包括另绝大部分论坛注册会员为之疯狂的CNKI
苏轼与佛印的故事
苏轼是个大才子,佛印是个高僧,两人经常一起参禅、打坐。佛印老实,老被苏轼欺负。
有一天苏轼登门拜访佛印,问道:“你看我是什么。”佛印说:“我看你是一尊佛。”苏轼闻之飘飘然,佛印又问苏轼:“你看我是什么?”苏轼想难为一下佛印,就说道:“我看你是一坨屎。”佛印听后默然不语(也许是气的说不出话)。
于是苏轼很得意的跑回家见到苏小妹,向她吹嘘自己今天如何一句话噎住了佛印禅师。苏小妹听了直摇头,说道,“哥哥你的境界太低,佛印心中有佛,看万物都是佛。你心中有屎,所以看别人也就都是一坨屎。”
----------------------------------------------------------------------------------
以上文字,均copy自网络。貌似这典故在园地已经不止一次被人用过啦,呵呵。 走之前把有权限删的都删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