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找英文案例
想问问大家:如果你知道某一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比如徐霆峰ATM机这种案例, 如何去Westlaw查找相关的英美法案例, 怎么输入关键词,
再比如我想找英国关于股东个人衍生诉讼deritative actions的案例, 怎么输入查询?
大家不要笑我, 我就是比较笨, 智商不高, 女孩一般逻辑思维不太好, 某种法律问题在英美法中的典型判例,相关教材、著作一般总有介绍的。再以该典型判例为线索,查找相关案例就可以了吧。就象知道了某篇文章,再去查找它所引用的和引用它的相关文章那样。
对英美法一窍不通,但法律英语课时查过几个案例,本人的笨办法。 westlaw中查案例可以在term中输入你要找的专业术语,比如“deritative actions”,固定词组要打引号。但可能查到一大堆案例,而英美法官的经典判例有往往很长。有两种方法,一是看摘要,二是转而用关键词查相关文章,在文章中往往对一个问题有比较清晰的论述,更能看到法律的整体。
而要找许霆案类似的案例就比较复杂了,可以用盗窃、atm做关键词找,但最好是先了解英美法对此类问题的定性或者法条,再以此为线索寻找。 谢谢lawman哥哥, 不过, 我有些疑惑, 普通法系的老师在编写教材的时候, 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案例, 怎么能够保证他们不挂一漏万, Lexis数据库主要内容简介(http://www.lexis.com/)
Lexis.com是LexisNexis数据库中的在线检索系统,专门提供在线法令、判例、法案等法律方面的检索服务,内容非常丰富,所收文献涉及法律(Legal)、新闻和商业(News & Business )、公共信息(Public Records)三大领域。本文重点介绍其最富有特色的部分——法律文献。法律部分又分为以下五类:(1)美国法律文献(2)美国以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其它23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文献(3)二次资源(4)法律新闻(5)参考文献。
(一)法律部分
1、美国法律文献
(1)判例 分为《联邦和各州判例合集》、《联邦法院判例集》、《各州法院判例集》、《美国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美国最高法院摘要》等数据库。其文献形式多样,有判例,或附案件处理时的背景材料,与此相关的处置命令、多数法官意见、判决、异议。各法院判例的收录时间差异比较大。 其中,比较重要的有:
《联邦和各州判例法合集》(Federal & State Cases, Combined)是一个比较大的数据库,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判例全部汇集于此。收录范围为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联邦专门法院以及全国50多个州和地区法院的判例,以及军事、海关、专利、破产、税务、贸易和退伍军人法院等专门法院的判例。文献排列顺序为依据判决时间或文件收录时间逆序排列。
《联邦法院判例集》(Federal Court Cases, Combined)收录了美国最高法院(1790年起)、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1789年起)、破产法院(1979年起)、联邦赔偿法院(1992年起)、美国退伍军人法院(1989年起)、国际贸易法院(1980年起)、税法法院(1942年起)等联邦法院的判例。
《各州法院判例集》(State Court Cases, Combined) 包括自1730年以来所有各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精选的审判法院判例。
《美国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U.S. Supreme Court Cases, Lawyers' Edition)收录了1790年至今的最高法院判例律师版所收录的所有判例意见书全文,还包括所有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例的最终决定。
《美国最高法院摘要》( U.S. Supreme Court Briefs)收录了1979年至今的美国最高法院判例摘要。其中,1993年/1994年美国最高法院实质性判决摘要都是经过授权的,不包括相关附录,只包括某些特殊摘要的附录;1993年/1994年之前的美国最高法院实质性判决摘要都是经过授权的,包括相关附录以及精选的美国最高法院批准的调卷令申请状。 HeinOnline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法律全文数据库。
在普通法国家中,判例及判例查询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判例法是法官创制的法律,包括法官对其决定所作的书面理由。当律师查找判例时,就要查找法院做出的推理,即判决理由,以便发现法律原则是如何运用于各种事实环境中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占据着美国法治的地位,合订成集正式出版,名称为《美国判例集》(U.S. Reports)。在HeinOnline之前,没有一家在线数据库能提供图像文本、全面检索所有的正式《美国判例集》各卷,现在HeinOnline做到了,它收录了从1754年到2002年的各卷。最高法院文库还包括所有预印本各卷(U.S. Reports Preliminary Prints,2002-2004)和单行意见本(U.S. Reports Slip Opinions,2002-To Date),它们在正式合订出版后依然保留。这对于政府出版局指定收藏图书馆来说具有特殊价值,因为作为政府出版局指定收藏项目(GPO Depository Program)的一部分,已经中止为图书馆提供这些预印本和单行意见本。 非常感谢楼上的两位, 谢谢, 引用第5楼horky于2008-01-08 23:36发表的 :
HeinOnline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法律全文数据库。
在普通法国家中,判例及判例查询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判例法是法官创制的法律,包括法官对其决定所作的书面理由。当律师查找判例时,就要查找法院做出的推理,即判决理由,以便发现法律原则是如何运用于各种事实环境中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占据着美国法治的地位,合订成集正式出版,名称为《美国判例集》(U.S. Reports)。在HeinOnline之前,没有一家在线数据库能提供图像文本、全面检索所有的正式《美国判例集》各卷,现在HeinOnline做到了,它收录了从1754年到2002年的各卷。最高法院文库还包括所有预印本各卷(U.S. Reports Preliminary Prints,2002-2004)和单行意见本(U.S. Reports Slip Opinions,2002-To Date),它们在正式合订出版后依然保留。这对于政府出版局指定收藏图书馆来说具有特殊价值,因为作为政府出版局指定收藏项目(GPO Depository Program)的一部分,已经中止为图书馆提供这些预印本和单行意见本。
HeinOnline是一个很有水准的数据库,法学院必备。
除从事件着手发掘外,从理论入手也是一个路径。最好先确定案件所涉及到的理论的核心词。
建议先google,有一定眉目后再搜各大数据库,文科如westlaw,heionline,proquest,jstor,sage,lexis,hcpp等——甚至在sd、wiley等数据库里没准也会有意外收获。
Good luck! 请问楼上的热心人HCPP代表什么? 引用第3楼makeeoe于2008-01-08 22:12发表的 :
谢谢lawman哥哥, 不过, 我有些疑惑, 普通法系的老师在编写教材的时候, 不可能穷尽所有的案例, 怎么能够保证他们不挂一漏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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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情况不是很熟,英国的可以讲讲。
1、 地方法院的判决不能成为可遵循的先例,只能做参考用。可以成为先例的也就高级法院、上诉法院和上院(现改革为最高法院中)的判决。像上院所有判决都上网供免费查询。
2、可以作为先例的也不是判决全文,对事实的叙述、分析部分、对于法律问题的分析、权威(包括先例、法学著作甚至其他国家法学权威)的引用和分析部分和最终判决部分都不是先例,可以作为先例的只是法官确定的法律规则,也就是引用权威分析后得出的结论。
3、律师选择就某个法律规则做出明确、发展的判例做成law report,而那些只是对同级法院确定的先例重复的就不一定有意义,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确定的法律规则作出确认的就有意义了。经过众多law report筛选后,比较有意义的判例基本都会被报告。
4、这些报告的内容很快就登到westlaw 、lexi等专业网站上,加上关键词之后检索就很方便了。
5、此外,Times报还会将一些最新的判例登出来。那些法学著作家又会在相关著作中引用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
6、刚才讲了,法官判案时就会做legal reseach,在判决中引用重要先例、有参考价值的下级法院判决等,从中也可以把握相关法律规则的演变历史。
当然谁都不可能穷尽所有案例,很多作者还会挖出没有报告(unreported)的判例,但通过这样的途径足以把握相关法律规则的全貌了。
而美国因为私法是各州权限所在,对一个问题各州法院会有不同规则,所以就非常复杂了,美国作者的著作往往又是论述非常细致入微的,美国的法学论文往往动辄百页,所以建议学英美法初入门的还是看英国著作,要深入研究一个问题再看美国人的东东。 谢谢lawsman的条理分明的解答, 但是对于没有出现电子版的案例之前, 没有westlaw, 普通法的律师的工作量是很大的, 引用第10楼makeeoe于2008-01-09 20:41发表的 :
谢谢lawsman的条理分明的解答, 但是对于没有出现电子版的案例之前, 没有westlaw, 普通法的律师的工作量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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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里就要讲到一个18世纪伟大的法学家Blackstone了,他通过梳理大量琐碎的判例,编织起普通法的逻辑结构,写出了《英国法释义》(该书现在还在update),使整个普通法世界受益匪浅,最终是普通法走到大陆法前面。对当时的英美律师,这套书就是圣经。 引用第8楼makeeoe于2008-01-09 20:14发表的 :
请问楼上的热心人HCPP代表什么?
呵呵,抱歉,有段时间没看回帖了。
House of Commons Parliamentary Papers(HCPP ),有很高的文献价值。
参见:http://parlipapers.chadwyck.co.uk/marketing/guide.jsp Legal Research是进行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基础。美国J.D课程的第一门就是法律检索。
lawsman应该是在英国待过吧,讲的非常好懂。对了,上议院中作为最高法院现在要单独改成最高法院么?有这方面的详细情况么?
0@_@0老兄列举的数据库已经基本上够用了。除非某一些专门的法律门类还有相关的出版商。比如海事海商类就有英国的劳埃德。 legal research,我记得国内已经出过几本书了。有的还是中英文对照本,可以看看。
另外就是法律出版社影印的nutshell系列,里面有本legal research。
园地里brain发的外文书专供贴里也有本legal research。 引用第13楼hw8210于2008-01-19 22:50发表的 :
Legal Research是进行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基础。美国J.D课程的第一门就是法律检索。
lawsman应该是在英国待过吧,讲的非常好懂。对了,上议院中作为最高法院现在要单独改成最高法院么?有这方面的详细情况么?
0@_@0老兄列举的数据库已经基本上够用了。除非某一些专门的法律门类还有相关的出版商。比如海事海商类就有英国的劳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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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设立最高法院的计划是布莱尔首相2003年6月公布的,正好是我在英国结束硕士课程考试的时候,当时看到报纸报道很震撼。这是英国宪法改革的一部分,主要理由是law lords在担任最高司法机构法官的同时参与了立法机构的立法活动,有悖三权分立原则。因此要建立最高法院,说白了是剥夺law lords参与立法的权力。详细情况可以参考:http://www.e-cpcs.org/yhyj_readnews.aspx?id=1213&cols=24。
作为法律人,其实对此不太赞同的。英国的law lords真的是法律人中精英中的精英。本身都出生于精英家庭,受过非常好的教育,在参与立法中对于广泛的社会问题有了直接了解,其司法活动就能够跟政治和经济的实际需要贴合。如果多读英国上院的判决,再和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比较,就能看出这种区别。美国法官往往纯法律背景,判决多浪漫和理想主义成分;而英国law lords的判决往往比较理性现实,总体素质要高于美国法官。
另外,如果想了解英国法的基本情况,推荐看看英国A-Level的法律书,网上也能找到一些基本资料,比如http://www.a-level-law.com/这个网站。顺便说下,国内翻印的人家netshell系列的书只是人家法律学生备考的提纲式的东西,对于真正要了解外国法的没有啥参考价值,网上人家免费提供的lecture notes多得是。 谢谢lawsman的解答和资料。 国内目前影印的资料毕竟也是有限,呵呵。
就我接触到的学习外国法与比较法的国内硕士研究生而言,很少有能直接阅读判决全文的,能读digest就不错了。不过,一旦读进去了,还是读判决全文舒服。
我上学时,有一次要了解航空损害赔偿的一个问题。英国一个权威判例,从高等法院一直打到上议院。硬着头皮读原文,三个判决一个比一个细密精彩。到了法律勋爵手里,把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拆的清楚万分,连文笔都很有美感。读罢真是享受。
希望lawsman老兄能多到法律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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