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入股分红让农民失地不失收
海口市龙华区的城西镇属于典型的城郊结合部,随着城区的发展,农村土地被大面积征用,在城西镇生活多年的农民逐渐失去了他们相伴多年的土地。郑春妮是城西镇山高村村民,上世纪90年代中期,她家里仅剩的2亩耕地也被征用了。直到今日,她还没有找到一份固定工作,主要是做做家务,偶尔打打零工,但她家里却一直都是衣食无忧,因为每年年终,她家都能从村集体领到8000元的分红款。
山高村的分红资金主要来源于出租村里与海南医学院合建的学生公寓所带来的收益。在山高村,不论年龄大小,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每人每年都可获得2000元的分红。
山高村是城西镇一个典型的失地村庄,全村1000多亩土地近年来先后已被征用900多亩。以前,该村村民每拿到征地款,绝大部分都进行一次性的平均分配,曾分掉征地款2000多万元。拿到征地款的农民瞬间“一夜暴富”,眼光远一点的首先考虑的是盖一间好房子,然后考虑留些存款,或者做些小生意,但有很大一部分人却是把钱吃光、喝光,甚至赌光、吸(毒)光。几十万元可以在一、两年内就被折腾的分文不剩。
“土地征光、钞票分光、农民把钱花光”,这是不少农民在失地后生活的一个典型写照,其最终的结果是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一夜暴富后却回到了最初的一贫如洗。
为了改变以往征地款被农民分掉后农民返贫、增收乏力的现象,2000年1月,山高村利用海南医学院交付的1670万元征地补偿款,给海南医学院投资建设了150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2000年9月,学生公寓交付使用,根据双方合同规定,海南医学院每年付给山高村租金90万元。全村有452人,仅此一项农民平均增加收入就将近2000元。
近年来,龙华区失地较多的城西镇仁里村、头铺村分别建起了建材市场、综合市场,出租大量商业铺面,村集体经济收益很可观。仁里村充分利用靠近城西路的地理优势,利用征地补偿款先后投资兴建建材铺面100间,仓储地3000平方米,2003年仅出租这些商用铺面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就达80多万元;头铺村1996年投资400万元建设头铺集贸市场综合楼,目前该集贸市场一年的租金收入是80万元。
如何选择合适的发展项目,关系到失地农村经营的成败。据了解,前几年也有不少农村将征地补偿款集中起来用于房地产开发、股市投资等项目,但由于选择项目的风险较大,不少农民血本无归。苍西村在1995年就发生过因为项目选择不当,被骗走1000多万征地补偿款的恶性事件。
“选择项目要考虑市场前景,还要考虑与城市功能的配套、项目的投资效益以及村集体的经济承受能力。”海南省政府研究室专家马斌认为,相比其它的经营开发项目,物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小,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城市功能配套的物业开发市场前景日益看好。城西镇的实践证明,发展物业经营项目,让征地补偿款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增值,提高了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
目前,城西镇发挥地属城郊的区位优势,利用征地补偿款积极发展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物业经营项目,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利用征地款与征地业主合作开发物业项目,征地业主每年向村集体交付一定数额的物业租金;二是村集体利用征地款在其他具有经营优势的土地上独立开发物业经营项目,征地业主向村集体交付征地款后,由村集体研究在其他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土地上开发商业铺面等经营项目,村集体通过出租商业铺面取得长期收益。
失去土地的农民等于失去了其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并不能保证农民维持长期的生计。马斌认为,利用有限的土地补偿款参与城市功能配套的物业开发,农民通过入股分红从中得到长久的持续收益,这种经营方式使农民在失地后并不失收,是确保失地农民长效收入的一种有益尝试,也为解决农民不当使用征地款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思路。
本人转自:http://www.cet.com.cn/20040927/YAOWEN/200409272.htm 如何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利益的分配不均,是国家应该重点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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