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寒冰:强弩之末的房价
今年11月15日,多家媒体刊发了国家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07年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5%,为2005年7月中国扩大月度房价调查范围以来的最大单月涨幅,涨幅比上月高0.6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6%,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媒体在报道时,用了“10月房价涨幅创两年新高”这样的标题,有的还得出了“各大中城市的房价依然在你追我赶,并无趋缓迹象”这样的结论。这种信息给民众带来的感觉是显而易见的:房价在快速上涨,如果不抓紧买房,今后将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价格。经济学家卢卡斯认为,公众对未来良好预期容易转化为现实的需求,从而进入消费决策。房价快速上涨信息给人们心理上带来的驱动作用无疑将使部分潜在的购买力直接转化为消费行动,进而,成为房价上涨的推动力。
但是,有关部门发布的房价涨幅数据遗漏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成交量的变化。经济学家在研究某种商品的价格走势时,不仅看价格,也看交易量,因为基于不同交易量的价格有着截然不同的市场解读,通过两种数据的结合才能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然而,我们有关部门所发布的统计数据,交易量却是缺位的,这是由统计方式的局限性所决定了的——发改委和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属于抽样统计,无法反映具体的交易量。这样,某种商品目前的价格变化与未来的走势之间就容易失去原本非常紧密的联系(引自《“10月房价大涨9.5%”遗漏了什么》)。
事实上,在10月份房价大涨的同时,全国许多大城市的房市却一片低迷。以深圳市为例。据11月15日的《南方都市报》报道:目前深圳楼市一片萧条,处于“有价无市”的局面。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的交易量都已经大幅萎缩。目前,一手房市场已有公司变相降价,通过“买房送精装修”、“送全套家具家电”等各种方式来进行促销。据悉,深圳市的房市交易量已经连续4个月下滑。深圳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证实了这一点:今年以来深圳每天房屋成交量为300套左右,但10月份却异常惨淡,“十一”黄金周的7天内,市场总共成交只有82套。
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垄断性特征极其明显。公众获取房市信息的渠道只有两个:有关部门和开发商等房市中的既得利益者,公众对后者发布的信息缺乏信任,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几乎成为公众判断房价未来走向的惟一参考。面对“10月房价涨幅创两年新高”这样的表述,公众该作何选择?当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与市场的真实状况大相径庭的时候,它是否应该为公众的误判负责?
再美丽的谎言也终归是谎言,它难掩房价的颓势。商品的价格摆脱不了购买力这一基础。远远超过民众购买力的房价、建立在损耗民生基础上的房价,已经成为无源之水,交易量的萎缩就是一个直观的信号。既得利益者疯狂的哄抬无异于杀鸡取卵、自绝后路。
有一句人尽皆知的话,上帝欲让其灭亡,一定先让其疯狂。当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赚钱赚得都不好意思的时候,这个行业的利润增长空间也濒临绝境。
退潮以后,才知道谁在裸泳。当商品房时候有价无市之时,或许,也是即将退潮之时。 信息影响着人们对消费或投资、投机行为的选择,而人们的消费或投资、投机行为直接影响着房价。信息的不对称,给很多人造成了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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