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eng 发表于 2007-11-16 21:01:04

证监会执法体制重大改革

证监会执法体制重大改革

    近期,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做出批复,对我国证券执法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二是合并稽查一局、二局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三是设立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核定编制170名;四是增加证监会派出机构稽查力量110名。

  在这一新的体制下,首席稽查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全系统的稽查工作;稽查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案件调查,负责立案、复核及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跨境执法合作及行业反洗钱工作;稽查总队主要负责调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等重大案件,以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要案、急案、敏感类案件;地方稽查局及各地方监管局的稽查力量,主要负责辖区内案件的调查,以及非正式调查和各类协查工作;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所有案件的审理。

  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从制度上确定了证监会几年来推行的“查、审分离”模式,形成了调查与处罚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提高了执法的专业、效率和公正水平;二是建立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效能;三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了稽查力量。

  

cheeng 发表于 2007-11-16 21:03:27

目前,我国的股票市场不论是法制建设或是管理方便,还很不完善,证监会执法体制重大改革,必将对规范中国证券市场的运作,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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